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流动人口生育二孩在现居住地登记 落地是关键

  针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流动人口是否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日前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解释,按照以前的政策,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需回到户籍地去审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之后,二孩生育不再需要审批,而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这意味着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预计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数量会大幅度上升。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指出,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不断上升。与2010年相比,2013年流动人口子女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上升了23%,达到58%。相应地,在户籍地出生的比例明显下降。

  对于流动人口可否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王谦表示,按照原来的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要求回到户籍地去审批,近期已经宣布,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不再审批了,这样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

  “我们现在已经把原来用于一孩登记的有关工作程序扩展到二孩,比如手续不全要通过承诺制来做,这些工作都已经安排。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程序告诉基层,指导基层加强流入地和户籍地的信息沟通,把网上办事工作进一步往前推进。”王谦表示,“预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数量会大幅度上升。”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何时能落地?

  据报道,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日前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可在现居住地登记。此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也将电子化。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可否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登记?卫计委官员的肯定表态让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果能如此,以往那些流动孕妇挺着大肚子奔走全国的痛苦记忆,或将真的成为尘封的往事。

  不过,说易行难,从高层政策到现实常态,仍有不少沟沟坎坎有待跨越,特别是面对以往相对固化的办理流程。比如,流动人口如何去现居住地登记?相关基层组织会不会以各种情由设置新的门槛?如何切实保障包括流动人口在内所有民众的生育权益?这些问题都是坚硬的现实存在。

  以准生证为例,看起来只是一个服务性、备案性的存在,然而到了现实操作层面,尤其是到了基层政府,则手续复杂、材料繁冗、公章盖了一个又一个,演变为一种行政批准。更有甚者,原本是公共服务的一个子项,被异化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尽管国家卫计委几次三番简化程序,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却置若罔闻。

  此外,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预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数量会大幅上升,这也会加重这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量。到时候,地方上会不会以管理难为由继续抬高门槛,值得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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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孩政策的配套服务还远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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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政方针已定,紧接着就等着统一落实时间的敲定,以及相关的配套、辅助政策的出台、执行。11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介绍2015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进展。会上,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原政策要求二孩要回户籍地审批,如今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这样,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在现居住地登记。

  这无疑是一个便利民众的决定,至少从卫计系统的工作来看,“服务”优先于“管理”。此外,发布会也传出消息,从今年开始,中央也会大力推进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的电子化改革。在过去,开婚育证明带来的烦恼困扰了不少人,电子化改革之后,此类烦恼将有可能大幅度被免除。

  卫计委的决定当然是基于目前流动人口数量巨大的现实作出的。按照《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的数据,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增速放缓,但城镇之间人口流动日趋活跃。预计2020年,我国流动迁移人口将增加到2.91亿,年均增加600万人左右,其中农业转移人口约2.2亿人,城城之间流动人口约7000万人。“十三五”期间,人口继续向沿江、沿海、铁路沿线地区聚集。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人口还会由于人口的迁入而继续增长。

  面对如此庞大的流动人口,生育流动也出现较大变化,与2010年相比,2013年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上升了23%,达到58%.相应地,在户籍地出生的比例明显下降。并且可以预见,到2020年“十三五”末期,这一比例还会不断上升。所以,生育登记如果继续实施异地登记,带给生育家庭的不便和户籍政府的压力将会加剧。

  事实上,生育登记层面的去审批化虽然值得称赞,但对于做好二孩政策的配套服务是远远不足的。尤其在人口流动的大背景下,更为核心的问题不在于简化“生育登记”,而在于适时地提供相应的二孩服务。从怀孕到出生,再到幼儿园教育时期和义务教育阶段支持政策,或提供一定的物质扶持,或促进流动人口城市福利的均等化。

  尤其是城市卫生、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服务均等化的问题,这不仅是二孩政策之后应当加快推进的,更是中国城市公民权平等赋权的应有之义。当然,这一方面不是卫计委单个部门所能推动的,另一方面,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公平。但依然要指出的是,改革不能仅仅依靠技术的驱动,婚育证明和二孩生育登记的电子化脚步固然可喜,但这并没有真正触动国家财政、福利制度改革的内核。

  二孩政策关乎国家兴衰,相信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推进之下,在执行上不会有太多阻力和问题。但反过来,二孩政策应该是一个人口福利政策的体系,如果没有相关福利体系的改革,没有行政手续的简化,那么政策成效就可能难以如愿。基于此,二孩配套、辅助政策的发布,应该是帷幕初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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