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冷鲜肉类柜台无人值守,一只老鼠大摇大摆在肉类堆中穿行啃食。”
近日,读者吴先生向新民晚报新民网爆料称,12月7日17:50左右,在农工商119店的肉类柜台拍到了一段视频,视频中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柜台中的肉,柜台现场并没有工作人员看守。
吴先生告诉记者:“我拍好视频后,就向超市方面反映了这个问题,他们让我删掉,并不要扩散,而且还一直围追堵截我到了广场。”
超市是消费者购买食品的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受公众信赖,但随着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超市的食品安全问题被公众和媒体诟病,相关部门要正视其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其食品安全管理,同时也要为食品经营业态的监管提供有益经验。
首先,超市企业要确立诚信自律意识,本着“无情不商”的经营理念,坚持“诚信为本”的经营原则,合法经营。
严格把守食品进货质量和安全检验审查关口,不能也绝不允许从无证无资级的食品生产作坊等掺杂进货。
其次,建立食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依据《规范》超市应设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或至少设立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再次,尽快建立完善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召回制度的建立,可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食品监管从现行单纯经济处罚转变为优先注重社会责任。
最后,超市和监管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影响食品安全的不利因素很多,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职能部门才能依法行政。
食品生产企业、超市与监管部门合三为一,形成“异曲同工”之效,这本身就是一种多样性的统一,也是一种和谐,最终获益的是我们的以食为天的大众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