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确定及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已成为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的共识。我们之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因为它是通过价值形态对企业资金运动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渗透和贯穿…
杨如川 物流1004 100320115Ruchuan Yang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Main Court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industry institut…
关于宁夏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2012届学生教育实习的反馈意见宁夏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贵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19人在吴茂江教授的带领下,于2011年10月10日至12月2日来我校进行毕业实习。在实习期间,同学们纪律良好,服从指导,遵守我校的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考试重点
1、 建设项目的施工具有的特点,工程项目施工具有
2、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然主要是重伤害等。
3、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
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负责人审核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提出预防措施,组织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交底工作;
4)领导安全生产技术改进和研究项目;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并检查措施的落实,做到持续改进。
4、 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
5、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7、 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1万m2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m2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8、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学时,建筑企业关于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9、 通过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在思想和意识上树立“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尊敬人的情感观、安全是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10、;
11、施工现场的围挡一般应高
12、建筑材料应当按照品种、规格堆放,并设,、
建筑法律法规 考试重点
1、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它是我国第一部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
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
2、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出“被放过;2、责任人未处理不会被放过;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会被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会被放过;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分为安全管理、文明
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10个分项158个子项。
5、 (JGJ/T77—2003)是一部。
6、 行政处分:即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
的制裁,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库,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8、 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9、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10、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1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2、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13、。分包单
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
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设计基坑、地下暗挖工
程、高达模板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5、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有双方签字确认
16、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
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7、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8、施工单位应当对和
19、
20、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
审查。
21、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制度。
2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负责上报事故。
2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
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5、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6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鱼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7、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28、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29、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
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30、各地要结合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采用亡率等指标,制定本地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 考试重点
1、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邻近的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但是位于地铁、隧道灯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基坑工程、以及城市生命线工程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精密仪器使用场所附近的基坑工程楚威王,这些基坑工程应遵照有关专门文件盒规定执行。
2、 管道内的照明电信系统一般应采用每班顶管前电工要仔细地检查多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3、 本组合。恒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活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验算变形时,应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进行抗倾覆验算时,对坑倾覆有利的恒荷载分项系数应取0.9,且不计对坑倾覆有利的活荷载。
4、 吊钩、吊环的使用要点
(1)在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其表面要光滑,不能有爆裂、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
(2)吊钩、吊环不得超负荷进行作业。
(3)使用吊钩与重物吊环想连接时,必须保证吊钩的位置和受力符合要求。
(4)吊钩不得补焊。
5、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机构主要由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部分组成。
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具有多档变速的起升机构,限制器应对各档具有防止超载的作用。
6、 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顶升时,必须使制动住。
7、 内爬升作业的安全技术,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楼层。
8、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注意,当风速
9、 (1)安全保护器装置中的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
(2)上、下极限开关,是在上下限位开关一旦不起作业,吊笼继续上行或下降到设计规定的最高极限或最低极限位置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以保证吊笼安全。
10、物料提升机,是指额定起重量在立柱及天梁组成架体。吊笼顺着导轨升降运动输送物料的起重设备。
11、(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2)严禁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3)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 N·m。
(4)立杆,纵,横向水平杆,连墙件等的搭设必须有符合构造要求。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
1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侧或最多
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13、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操作平台四周不惜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配置
登高扶梯,不许攀登杆件上下;
14、密目式安全网的规格有两种:ML1.8m*6m或ML1.5m*6m,1.8m*6m的密目网重量大
于或等于3kg。密目式安全网的目数为在网上任意一处的的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大于2000。
15、三级配电系统的设置应遵守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
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16、PE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
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1718、施工现场防火:根据建筑工程选址位置,施工周围环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工艺,施工部位不同,其动火区域分为一、二、三级。
(1) 一级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凡属下列情况的均属其类;
1) 在生产或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 建筑工程周围存在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品德场所,在防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施工
部位;
3) 施工现场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德仓库、库区;
4)
5) 在比较密封、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配置或者调和易燃易爆液体和油漆作
业。
19、常用气瓶的乙诀瓶使用安全要点
(1) 不得靠近热源和在阳光下暴晒。
(2) 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禁止卧放使用。
(3)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1~0.2Mpa的余压。
(4) 瓶阀应戴安全帽储运。
(5) 瓶体要有防振圈,防止因剧烈振动和撞击引起爆炸。
(6) 瓶阀冻结,严禁敲击和火焰加热,只可用热水喝蒸汽加热瓶阀解冻,不许用热水或
蒸汽加热瓶体。
(7) 必须配备减压器方可使用。
20、常用气瓶的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要点
(1) 不得靠近热源、火源和暴晒。
(2) 冬季气瓶严禁火烤和沸水加热,只可用40度以下温水加热。
(3) 禁止自行车倾倒残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4)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一定余气。
(5) 禁止剧烈振动和撞击。
(6) 严格控制充装量,不得充满液体。
考核补充资料书 考试重点
1、 国家推行建筑
2、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
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3、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生产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 从业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 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过程中专业工程或者
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6、 对于项目负责人:
1)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
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5)颁发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重新考核的其他行为。
7、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其中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筑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8、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托制度。
9、 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是否处于暂扣期内进行审查,对未期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0、 危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
组成。
11、 关于量化扣分的处理
(34条)监理企业所承建的任一项目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60分,或该企业所有被扣分项目平均扣分值达到45分以上,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停业整顿15到30天,期间不得承建新工程监理业务。在一个扣分周期内两次以上(含两次)被扣满60分或该企业所有被扣分项目平均分值达到45分以上,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本省行政区域风停业整顿3个月至半年,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监理业务。
本省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3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至3个月,期间停止上岗执业,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在一个扣分周期内同一个人被两次扣满3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内不得申报参加安全生产考核。
非本省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3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任职资格1至3个月,期间停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上岗执业。在一个扣分周期内同一个人被两次扣满3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1年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上岗执业。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30分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停止执业1至3个月;在一个扣分周期内同一个人被两次扣满30分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行政区域内停止执业3个月至1年。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考试重点1、 建设项目的施工具有的特点,工程项目施工具有2、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然主要是重伤害等。3、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
高中文言文常见实词1、哀①伤心,哀叹 ②同情,怜悯 ③伤悼(为„„哀叹) 2、爱①喜欢,喜爱 ②爱惜,顾惜 ③吝惜 ④同情 ⑤爱戴 6吝啬 3、安①安定,安适 ②使„„安 ③哪里 ④怎么 ⑤安慰 4、按①用手压或摁 ②压抑,止住 ③巡行,巡视 ④追究…
中国石油报/2006年/9月/6日/第002版质量与品牌 名牌战略,企业高起点发展之路 记者 岳双才 特约记者 张炜恒 9月初,记者来到华北石油一机厂采访,有三件事令人着实兴奋:一是在7月21日“中国机械500强”评比排序中,这个厂在中国石油、中国石…
7月1日晚间两市停复牌公告,如今只能靠停牌抗灾吗老张内参2015-07-01 22:43:38阅读(392)评论(0)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媒体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得润电子筹划非公开发行 明起停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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