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完美新娘,市民李女士在小美容院做了注射隆鼻。谁知3年后的今天,填充物变形导致李女士“毁容”了。
李女士今年30岁,过去总为自己的“塌鼻子”犯愁。3年前筹办婚礼时,李女士下决心去做了注射隆鼻。当时是在一家小美容院做的手术,鼻子瞬间变立体,婚礼上效果惊艳。然而,最近半年,李女士发现鼻子皮肤发红,隆鼻的材料向鼻梁两侧扩散,鼻子变得奇形怪状。
上周,李女士到武汉市第三医院看病。医疗美容科主任任军检查后确诊,李女士这是隆鼻后畸形。李女士的鼻梁部皮肤摸起来有沙粒感,医生从右鼻孔内侧打开切口,用专业器材刮出隆鼻材料。根据质地,判断是已被禁止用于隆鼻的羟基磷灰石。

反复冲洗后,医生取出大部分异物,但仍有少部分与组织粘连,无法取出,导致鼻子局部仍有少许不对称。要想完全恢复正常,需等待3个月到半年,鼻部肿胀完全消退后再做修复手术。
任军介绍,几乎每个月都会遇到六七例整容失败后“求修复”的患者,她们大多是轻信微博或微信朋友圈里的宣传,接受不正规的小诊所、小美容院提供的美容注射服务,原料无保障、消毒不到位,“这样的美容方式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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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是刺皮性、损伤性的医疗技术,应该在医疗机构内展开,美容院、养生馆也开展这个项目就不合适了。昨天,在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和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亚健康专业测评技术研讨会”上,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主任委员孙涛教授指出,非医疗机构进行针灸等治疗是违法的,他提醒市民小心调理不成反伤身。
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加大,近年来,足疗店、养生会所、温泉会所、SPA店,健身塑身馆等在遍地开花。闲暇时,到店里做个足疗等已成为市民青睐的养生保健方式。然而一些店虽挂着“养生保健”的招牌,却做着“问诊治疗”的事儿:足疗店兼做推拿,刮痧,拔罐,美容店兼营排毒、养肝,还有一些隐匿在民宅内的SPA店甚至给客人丰胸、针灸……
“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等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对此,孙涛表示,目前养生保健鱼龙混杂,参与人员良莠不齐,早在2005年9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联合出台规定,禁止非医疗机构开展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针灸。只有具有行医资质的机构,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医疗机构,才能进行这些医疗服务。而养生保健会所等并不是医疗机构,所以不得进行上述医疗行为。也就是说,非医疗机构打着“中医”旗号招徕顾客属非法行医。
孙涛提醒,在临床上,针灸有不少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如重要脏器部位不可针刺,大血管所过之处应禁刺,有些穴位不可深刺等,否则会出现意外。另外,有少数患者在针刺过程中出现“晕针”,患者突然发生头晕、目眩、心慌、恶心,甚至晕厥的现象。在医院,医生就可以及时处理,避免出现意外。而如果在美容院、养生机构出现晕针等急需处理的状况,就有可能贻误治疗时间,出现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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