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上午从广西凭祥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期大批腐烂动物产品沿着中越界河平而河漂流进入中国境内。目前凭祥已启动应急预案,正开展应急供水、打捞漂浮物等工作。
据介绍,6月16日,凭祥市政府接到群众报告,称在平而河面发现大批腐烂动物产品从越南方向沿着平而河漂流进入中国境内。接报后,凭祥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着手调查核实情况,组织打捞处理,加强防疫处理。
事故发生后,当地外事部门照会越方尽快查明原因,协助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随后,凭祥市政府与越南长定县在平而村委会进行了会晤,就解决漂浮物事件达成一致意见。
据介绍,凭祥市已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在启用应急水源的基础上,调集4台消防车给市民应急供水;同时组织100多人和众多船只对漂浮物进行打捞,截至目前,已打捞上约14吨腐烂动物产品,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目前,后续打捞、水质监测、防疫、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据介绍,通过平而河水质自动监测站24小时实时监测,到目前为止,常规监测的7项指标没有异常变化,水质在合格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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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此稿与前一份修改稿有两大明显不同:一是把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方从乡镇政府、街道办“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二是加重了无证生产经营、生产加工违禁食品、不按规定召回或停售问题食品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货值超万元的无证经营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20倍的罚款,罚款数额有可能超过百万。

食药监派出机构为监管方
乡镇政府、街道办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和人力来管理小作坊和小摊贩,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在省人大常委会的论证会上,有专家提出“基层行政资源有限,怎么去执行条例”的疑问。此次征求意见的法规案吸收了各方意见建议,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减负”,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监管方,乡镇政府、街道办只负责管理食品摊贩经营。在前一份修改稿里面,这两项事务都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一肩挑”。
按照草案的规定,食品小作坊采用登记证管理,食品摊贩采用登记卡管理。食品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申请取得登记证,并按目录管理。食品摊贩的登记手续相对简易,取得登记卡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提供场所要担“连带责任”
在法律责任方面,此次修改稿规定的罚款数额大大增多。
对于无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此前的规定是“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在新的规定中,前者面临的处罚提高到“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后者的处罚提至“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违禁食品,处罚的数额也提高了不少。草案规定,违法生产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还增加了一条规定,明知从事上述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小作坊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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