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3斤白酒,经店老板变“戏法”,竟缺3两,老板还讽刺市民没念书、不懂行。接到市民举报后,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结果发现,这些散装白酒不仅短斤缺两,还存在非法计量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买3斤白酒,回家发现少3两
4月6日,市民李先生带着塑料桶,到芝罘区四眼桥街一家专卖店,购买了3斤散装白酒,共27元。
不过,在李先生买酒的过程中,他发现一些不太对劲的地方。老板并未戴帽子和手套,只从柜子贴近地面隔架上,拿过敞口塑料杯,到靠门口的大型金属酒桶旁,把杯放在地面上,打开阀门往外放酒。事后只是斜眼一瞄,就告诉李先生他给多加了一两三,然后把酒倒入桶中。
回家后,老李越想越不对劲,就用弹簧秤称量了一下,结果发现酒的净重才2斤7两。5月13日下午,李先生又到该店买酒,顺道问了一下老板为什么上回的酒少了3两。谁知道对方说:“你没念过书吗?难道不懂酒的比重比水小吗?卖的是毫升,打3斤酒,就该不够数。”
对于老板的这种说法,李先生显然感觉不合理。既然按毫升卖,为什么却说9元1斤?好比买螃蟹,无论是论斤,还是论个,你都应提前说明。
商家竟然按照“毫升”卖酒
随后,李先生提着酒桶,投诉至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刻与市计量所进行了沟通,咨询了计量器具单位、使用等技术规定,并与李先生一起来到该店。
当执法人员问及相关问题时,老板手指门口大酒桶表示,上面贴着标签,本店卖的是毫升。从现场来看,店内竖着4个圆柱状大酒桶,每桶上端贴一标签,印着“某某纯粮酒、厂名、酒度和9元/500ml”等字样。不过,李先生不服气,当时老板并未要求看桶上标签,也未说明以毫升为单位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