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的魔盒全文阅读 指名道姓全文阅读 作者:潘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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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快意恩仇《指名道姓》酷评公众人物 作者:潘多拉


潘多拉出新书《指名道姓》酷评36名公众人物
一向心直口快、妙语连珠的著名反伪科学人士、电视节目主持人司马南,最近又传出一句惊人之语:潘多拉骂谁是谁的荣幸,假如有一天我也被潘多拉“骂”了,我将深感荣幸。
记者了解到,这句妙语出自司马南为青年杂文家潘多拉的新著《指名道姓———潘多拉酷评公众人物》所写的序言。司马南在这篇原题为《被潘多拉骂了怎么办》的序言中写道:“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一时犯糊涂,丑闻昭彰,被潘多拉们斩于马下。斯时……理性的选择怕是两条———一,欣赏潘多拉们的剑术。凡骂得有水平的文章,一定值得反复阅读。遭遇如此文采斐然之骂,实属我等之另一种荣幸。二,痛改前非,不耍小聪明,绝不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再犯一连串错误。”
据悉,刚刚由台海出版社出版的《指名道姓》一书,是国内首部评论和研究公众人物的个人文集,内容涉及白岩松、崔永元、冯小刚、刘晓庆、王志文、张艺谋、赵忠祥等影视娱乐界大腕,海岩、金庸、刘恒、余秋雨等社会知名人士,成克杰、胡长清、胡万林、赖昌星等反面典型,以及克林顿、萨达姆、萨哈夫等外国VIP,共计36人。
潘多拉的时评和杂文素以言辞犀利大胆、论理独到深入见长。自诩“阅人无数,‘毁’人不倦”的他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要冒着被一些名人或准名人视为“为了借我们的名气,骗取几个可怜的稿费”的“苍蝇”的危险,时不时写几篇指名道姓臧否公众人物的文章,于私可以说是为了“骗取稿费”,于公则是为了推广公众人物的概念,号召更多人通过拿公众人物说事的方式积极参与公共事物、维护公共利益。
潘多拉介绍说,学界一般将公众人物的构成归纳为:在政府官僚科层体制中任职的公共官员;在一些事关公共利益的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人;众所周知的名人、著名球星及其他著名的娱乐界名人;在特定时间、地点某一公众广泛关注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中的“有限公共人物”。随着中国社会生活日趋活跃以及传媒业的繁荣,公众人物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言论、举止做派、价值取向、功过是非,都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大众的关注与评议。
中国有“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传统,指名道姓地公开议论或批评公众人物,会不会招致麻烦甚而惹上官司?潘多拉承认,这种危险的确存在,但正在变得越来越小。从上海法院就足球运动员范志毅诉《东方体育日报》名誉侵权案判决范志毅败诉,到北京法院驳回作家余秋雨对《北京文学》编辑肖夏林“名誉侵权”的起诉,司法判决的这种“倾斜”绝非偶然,它表明司法机关已经开始认同如下观念:公众人物在享用公职待遇、公众拥戴、媒体追捧等公共资源的同时,理所应当要成为公众知情权、公民和媒体的批评监督权所直接涉及的对象,在隐私权和名誉权等私权上做出一定的牺牲,以体现权利与义务、收益与代价、事实与情理之间的对等。(陶澜)

侠骨柔肠——《指名道姓》中的男人味
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一定要有女人味:温柔、婉约、雅静。男人也可以不帅,但要有男人味。
这种男人味不是七、八十年代日本电影中男主角冷冰冰的脸,木无表情的眼神。更不是热播的电视剧中当红小生的撒娇弄痴。它应该是真正吸引女人的一种特质:责任心、柔和、宽厚。既有一副铁肩勇担道义,又能满怀柔情注视这个世界,当然就包括这个世界中的女人。简言之,就是侠骨柔肠。
杂文家潘多拉的文字,充满着这种叫做男人味的东西。《指名道姓——潘多拉酷评公众人物》已经是他第五个文集了。对社会中存在的丑恶现象、名人名家的人格缺陷与本性恶习,无不口诛笔伐,毫不留情。
只有充满了阳刚之气与正义感的血性男儿才做得到。感觉他像一个中世纪的骑士,拿着他的剑,刺向黑暗、丑恶,一剑封喉。不由自主地为他剑术的精到而喝彩。又为其惊险暗自捏一把汗。这的确是一场险象环生的打斗:被他刺痛的人要跳起来给他好看。
也许用不着如此地尖锐,可以不指名道姓,委婉一点,温和一点,“据说”、“某人、某事”这样的文字我们看得多了,隔靴搔痒,给人留点面子,不好吗?
但真正的男人是不屑于这样做的。要做,就要将火力开得猛烈一点,刺刀磨得快一点,将名人身上迷惑人的光环挑开,露出内在的那个“小”来。
他是深刻的,但并不刻薄;他是尖锐的,然而并不尖酸。他所批评的一定是值得批评的,而不是为批评而批评——为沾一点名人的名气。因为他是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男人,毕业于北大的他,自然对责任二字有着深刻而充分的了解。他的笔,就是公平、正义之剑。
有幸在南滨路上见到潘多拉,因为重庆是他的故乡。这个把名人们骂痛的男人,却有着一双温和的眼睛,一张极其谦逊的脸。他会赶到你的前面,为你打开车门。我是女人,自然对这份保护心存感动。
是的,对弱小者他是同情并保护的。想到他的那篇《不要歧视魏敏芝》的文章。他深深为她的梦的破灭感到痛心。并指出了带给她美好的梦想,又无情将它撕碎的城里人的残忍。
这是一种悲悯的情怀。这是他注视世界的另一种方式。他毫不留情地批评着丑恶现象时,同时也有着宽厚的包容。
这样一种男人味十足的文字,处处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胆识,充满着男人的睿智、血性,还有深藏在文字背后的关爱。不知不觉地,就被它感动了。(贺芒)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司马南:被潘多拉骂了怎么办
我喜欢潘多拉。  当得知一些名人,还有一些当官的人讨厌这个家伙时,我依然喜欢这个家伙,甚或更喜欢了。  潘多拉嬉笑怒骂,汪洋恣肆,时有惊人之语,常有骇俗高论。读他的文章,大大地痛快。  据说快感这种东西来自于适度抑制之后的满足,故而读过应景文字、党八股文字、白开水文字、装神弄鬼文字之后,更觉得潘多拉的文字让人痛快。这种痛快好比吃火锅。来自重庆的潘多拉,深得火锅之妙,一麻二烫三辣,调动起你所有的感觉器官,统合联觉,连皮肉带灵魂,一通触及,让你再也忘却不得。  不喜欢潘多拉的朋友读到这段文字,大约要愤怒了。且慢,我知道您为什么愤怒,亦理解您的苦衷。心理学研究表明,看武侠、武打、枪战片生出快感的人,多是对号入座之后,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打别人的人,极少有人移情在被打的人身上。大英雄一番艰难困苦之后,终有机会连珠炮似的老拳打在敌手身上,最后大获全胜,那当然是快意无比的事情。倘自己是一个被别人打痛了的人,又如何呢?恐怕是肾上腺激素分泌亢进,一种破坏性情绪统摄全身,仇恨入心要发芽了。  潘多拉有否想过被骂者的感受?可不可以把刀子弄钝一点,也学学那些老江湖,不再点名道姓骂人,而是把剑舞得呼呼生风,只博他个英武美名,实则不惹事、不树敌呢?  眼下看,潘多拉尚无此迹象,喜欢他的读者也不希望他打开“魔盒”再关上。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成长起一位杂文家来殊为不易,肯流泪滴血写杂文的人本来不多,写得好的更少,顶得住压力扛得住诱惑又写得好的则少之又少。潘多拉勤奋高产,深刻独到,大约可以归入“少之又少”之列。  潘多拉们少到什么程度?我看不会比东北虎、大熊猫数量更多。  我们知道,东北虎、大熊猫如果绝了种,生物链条出现断档,对于生物多样性乃至于人类生存,都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如果杂文家绝了种呢?退一步讲,虽然没有绝种,但刀子钝了,不再有凛凛寒光,像失去野性的东北虎,像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大熊猫,岂非不绝种也变了种?反正不再是他了呀!  司马南妄言:为保护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更适合于人类生存,为有效遏制腐败分子日甚一日的猖獗,为公平正义之道德理想在中国的真正实现,我们需要初衷不变作风不改的纯种潘多拉们。  在这个意义上说,那些被潘多拉们刺中要害的大佬们、阔少们,那些被一剑封喉斩于马下的自以为是的衮衮诸公,活该带冒烟儿(北京方言,意为事在必然,自个儿找的)!  然天下事纷纭复杂,被潘多拉骂过的人,有的并非是活该的“坏人”,相反是有相当知名度的好人,不过有些事办得不妥,有些话说得不当,一下子被逮个正着。潘多拉好似一只啄木鸟,上去又啄又扑,名人们衣衫不整,弄个乌眼青兼大红脸。于是有人出来鸣不平了:潘多拉为什么不可以温良恭俭让?  如此诘难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可司马南想反问:潘多拉为什么要温良恭俭让?被温良恭俭让“格式化”以后还是潘多拉吗?为什么名人们不可以闻过则改,自觉接受监督,诚意听取批评?  须知,名人并非完人,“名”者,乃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放大之产物,属泡沫类玩意儿,名人们切不可太当真;完人之“完”,意指道德上几无瑕疵,即有十足君子之风,故名人远不可与完人划等号。  问题滑稽在,当今各色名人一方面在自恋的迷幻情结中误以为自己是完人,一方面又在清醒时通过炒作百般掩饰自己的人格缺陷与本性恶习;而老百姓一方面不屑于某些名人的作为,另一方面又对名人片面迷信,津津乐道,照猫画虎。  潘多拉们看到了这一点,更无奈地看到了名人对于社会的影响力乃双刃剑,所以,不得不通过纠正名人行为艺术表演的动作偏差,来匡扶正义,彰显爱心,明辨是非。  故此,明事理的名人们理当从全社会利益角度,忍下一时之痛,感谢潘多拉们治病救人。  当然,能这么想事,是一种境界,而欲达此境界并不容易,所以,笔者谆谆告诫那些“名人预备队”成员,凡未达此境界者,不必急于成名,不然更受罪。而那些虽已成名,但精神心理准备不足者,惟有“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以适应21世纪急剧变化的社会对名人提出的新要求,方有资格继续头顶名人的光环。  “为尊者讳”的时代离我们远去了,“名人即尊者”好像根本不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名人要“留得清白在人间”,必须管住自己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  克林顿先生没管住小弟弟,后来在法院听证时又没管住自己的嘴,成了全世界的笑柄;余秋雨先生先是下笔时没管好自己的手,错写史实、常识,后又没管住自己的嘴,对别人的批评不虚心不接受,结果很聪明的人犯下了很不聪明的错误,让我等喜欢他的读者为之扼腕叹息不已。  据朋友的说法,与刘晓庆这种“一流名人”相比,笔者如今也算“三流名人”,说不定哪一天,也会一时犯糊涂,丑闻昭彰,被潘多拉们斩于马下。斯时,司马南又当如何呢?  先得说,这是笔者为潘多拉写序的报应,“活该带冒烟儿”!  接下来,理性的选择怕是两条——  一, 欣赏潘多拉们的剑术。凡骂得有水平的文章,一定值得反复阅读。遭遇如此文采斐然之骂,实属我等之另一种荣幸。  二, 痛改前非,不耍小聪明,绝不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再犯一连串错误。  因为我懂得一个简单道理:三流名人,绝不比读者聪明。  更因为我至今记得姥姥的教导:“会说的不如会听的。”

白岩松 没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条“狗”(上)(图)
中国的新闻媒体何止成千上万,无论报刊、电台还是电视台、网站,中央电视台大约是最有影响的一家。这是没办法的事。单论级别,央视未必比新华社、人民日报更高,但电视传播手段较之报刊、电台等其他手段的独特优势,加之作为国家电视台的特殊地位,决定了至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央视必将继续傲视群雄,独步天下。  不过正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凡事皆自有其局限,凡人皆自有其力不能及之处,央视、央视记者当不能例外。前两年听到过一则从央视记者那里流传出来的顺口溜:“我是XXX的一条狗,蹲在中央电视台大门口,让我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就咬几口”,道出了央视记者无限风光背后的几多无奈与辛酸,甚是深刻、精妙。  与上述顺口溜相映成趣的,是有“央视名嘴”之称的主持人白岩松的另一番“狗论”。据报道,在2004年央视黄金段广告招标说明会上,为了极言央视影响力之大、在央视投放广告之千值万值,白岩松对前来参会的广告商说:"一条狗拉到中央台连播30天,自然会成为一条名狗,我不过就是那条名狗而已……因为中央台太好了,所以我一直赖在里面。"据说此言一出,“广告商们笑得合不拢嘴”,这还不明白吗,“就是到中央台做广告保证出名呗!”&nbsp&nbsp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白岩松 没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条“狗”(下)
一些缺乏幽默感的作者在报上撰文,有的批评白岩松此言太过随便,有失国家电视台主持人应有的严肃与庄重。有的质问“难道白先生的成名,仅仅只靠在央视亮相若干天就行了吗?”“依我看,离开了他的高综合素质和天分,他在央视里是绝对成不了名的……名人说话精彩固然应该欢迎,但是对名人说得精彩而不正确的话却要警惕,因为那会产生大面积的误导。”  其实,白岩松的“狗论”绝非夸张,假如央视真的训练出一条聪明绝顶的狗,让它坐在主持人位置上“连播30天”,它绝对会成为一条比白岩松、水均益、崔永元、敬一丹、赵忠祥、倪萍、周涛、朱军……等等所有的央视著名主持人都著名一百倍的名狗。你想啊,人能照本宣科,鹦鹉能对口学舌,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而一条狗竟然也能达到如此境界,想不出名都难啊。  当然,大家都很清楚,白岩松的意思是说,与央视作为一台结构无比复杂、功能无比重要的现代传播机器相比,在它麾下供职的任何一个再怎么著名的编辑、记者、主持人,也都是十分渺小的。如果说他们进中央台的时候是一条普通的“狗”,那么,他们一旦离开中央台,解除了他们与中央台的“人身依附”关系,褪下了中央台赋予他们的光环和含金量,他们很可能又重新变成了一条普通的“狗”。一条“狗”进了中央台,并不能说明他一定比其他没有进中央台的“狗”优秀多少,或者说,这条“狗”在中央台主持人的位置上干得不错,并不能说明别的一条什么“狗”如果在这个位置上就一定干得不如他好。  据我所知,某人得以在中央台就任某职,有时并不是人力资源充分竞争的结果,某人在中央台某个职位上建功立业,只要不出什么大的问题,一般而言也不至于每天都面临被炒鱿鱼走人的竞争压力。既然并非所有在中央台当差执事的“狗”都是出类拔萃的万人之选,那么,“那条名狗”可以是你白岩松,为什么就不能是他红岩松、黑岩松?  对于自己作为一名员工与所供职单位之间的关系,白岩松能有这样清醒的认识,应该说是颇为难得的。不像有的官员,大权在握时前往鞠躬叩首巴结逢迎者络绎不绝,某一天退居二线,门前冷落鞍马稀,才猛然明白“人走茶凉”的硬道理。更不像有的贪官污吏,位高权重时呼风唤雨为所欲为,等到东窗事发锒铛入狱,才发现自己除去披的一张人皮之外啥也没有,屁也不是。如果说一条狗拉到中央台连播30天定能成为名狗,那么,一条狗如果被放到某些个什么“官”的宝座上供上30天,保准也能成为“狗官”。那些跑到“狗官”的办公室或官邸送礼的、要官的、求批条的、表忠心的、联络感情的、行性贿赂的,无不是看重了他身为“官”的能耐,而并不怎么在乎他到底是人还是“狗”。  四川简阳市原市长王善武,收了某老板的10万元好处,该老板有次吃饭时和一个朋友打赌说,什么鸟王市长,在我眼里不过是一条狗,我只要打个电话,看他10分钟之内胆敢不来?电话一打,10分钟不到,“狗官”王善武果然屁颠屁颠赶来报到。王善武如果只是一条狗,该老板断不会拿钱“抬举”他,但该老板也太忘乎所以,他哪里知道,在人家“狗官”王善武眼里,你某老板除了有两个臭钱儿,其实也和一条狗没什么两样,充其量是一个“狗商”。“狗商”看中的是“狗官”的权,“狗官”看中的是“狗商”的钱,双方都不是什么好鸟,要是没有权和钱在他们身上产生的附加值,他们兴许连一只普通的狗都还不如呢……  “我是一条狗”的顺口溜提醒人们,一个人别说在一般单位挣两个养家糊口的钢镚儿,就是在堂堂的中央电视台充当无冕之王和话语精英,也要树立端人饭碗服人管教的职业意识,要把自己锤炼得像一条狗那样忠诚、机敏,甚至要完成“从人到狗”的嬗变。白岩松的“狗论”则告诉人们,只要加入到一个有实力的团体之中,投身到一项有前途的事业之中,别说一个不缺胳膊不少腿儿的人,即便是一条狗,也能借着团体的威力和事业的东风,一不留神就被培养得人模狗样,并且迅速建立起非凡的声名与功勋。  人毕竟不是狗,人把自己当成狗不消说是痛苦的,但谦虚是人的美德,把自己当成狗有时并不比装孙子更困难,只要由此能顺利步入主流社会的殿堂,分享到他人无缘染指的丰厚资源,成为家喻户晓名利双收的成功人士,那不消说又是异常快乐的。白岩松写了本畅销书,书名就叫《痛并快乐着》,我无暇认真拜读,不知道是否揭示了个中的奥秘?  有人说,网络世界的虚拟空间有一大好处是“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参见陈彤著《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长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2—26页)。而由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参与动员、组织的现实世界的一大好处,则是——没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条“狗”,很快你就成了一条高尚的、高贵的、高端的“名狗”。痛并快乐着的“狗”们在电视时代吹拉弹唱引领新潮流,好在等到进入自由浩瀚人自为王的网络时代,他们的好日子恐怕就要到头了。&nbsp&nbsp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崔永元 了不起的崔永元(上)(图)
“他们名人出了那么多书,也该咱们老百姓出一本了。”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主持人崔永元,以他特有的幽默与狡猾,为他本人终于未能免俗、终于按捺不住加入到名人出书行列中的行为作做如上辩护。  崔永元的新书叫《不过如此》。我没有看,如果没有特殊目的,今后肯定也不会有闲心找来认真拜读,尽管我相信他的书应该比其他许多名人的书写得好。  我只是随便看了一些报纸上关于他这本新书的宣传文章。《北京青年报》刊登了10多条“崔永元机智对答”(不知是不是摘自他的新书),其中有一条很有意思,一下子把崔永元的思想深度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问:你们叫“实话实说”,真能实话实说吗?你敢吗?  崔永元答:我敢。应该说,公众对“实话”二字有误解,以为顺耳的话才叫实话。实际不然,有些人的话你听上去像官话、套话,但他就是这样想的,是他内心真实的表述,这应该算是实话。&nbsp&nbsp

崔永元 了不起的崔永元(下)
崔永元说公众对“实话”的误解,大概是指有时人们觉得,在《实话实说》节目中,有些嘉宾和观众席上的来宾的发言听起来很不舒服,比某些面目可憎、语言乏味的官人的讲话还要空洞虚假,简直是对《实话实说》节目的绝妙的讽刺。我偶尔也看《实话实说》,对此很有同感,有时甚至怀疑,是不是中国已经没什么实话可说了,是不是中国会说实话的人都变哑巴了,所以《实话实说》节目不得不降格以求,不惜冒着伤害全国观众感情的危险,把这些个口是心非、虚伪透顶、三句话不离“丰衣足食,国泰民安,幸福的生活比蜜甜,今儿个咱老百姓真高兴”的官话制造商和套话贩子请去做嘉宾?  现在,了不起的崔永元,以他这些年主持《实话实说》节目练就的非凡的洞察力,告诉我们这些痛恨官话、套话的人:官话制造商和套话贩子们并不都是伪君子、两面人,他们嘴上是这样说的,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是他们内心真实的表述,所以也应该算是实话,请他们到《实话实说》节目中当嘉宾并无不妥。说得更明白点儿:问题的要害不在于《实话实说》节目中该不该出现官话、套话,而在于人们该不该先入为主地认为凡官话、套话都不是实话。  严重脱离社会现实、无视群众疾苦,以服从并服务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为能事的官话、套话,为何竟然会是某些人“内心真实的表述”?  一种解释是,这些人长期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整天耳闻目睹的都是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的一派莺歌燕舞欣欣向荣的景象,所以他们不但会从内心深处情不自禁地发出“太平盛世,阳光明媚”的感叹,而且还会像当年的晋惠帝那样,一本正经地责怪天下饥肠辘辘的老百姓“何不食肉糜?”  另一种解释是,这些人对现实生活也有一定了解,但却习惯于把公众看成“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群氓,认为根本没必要对他们负责,向他们讲实话。美国文艺评论家、语言学家门肯(Henry Louis Mencken ,1880—1956)曾撰文讽刺美国总统哈定(Warren Gamaliel Harding, 1865—1923)的就职演说“不知所云,满篇是毫无关联性的同义语重复”;但门肯同时把很大的责任推到听众头上,认为他们都是些呆头呆脑的扬基佬、小镇混混、低级政客、理解不了两音节以上的词汇的笨蛋、跟不上两公分长的逻辑判断句的白痴,“他们根本就不想听明白讲的是什么意思,见到手势、听到声调铿锵就热烈鼓掌。而哈定总统在自己的政治生涯中对用蠢话打发这些蠢才乐此不疲,因而自己也成为一个蠢才。”(转引自李书磊《再造语言》,《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2期)  哈定以为听众都是蠢才,于是乐于用蠢话去打发他们,久而久之自己也成为一个只会说蠢话的蠢才。我想,哈定的听众中应该不乏明白人,他们或者慑服于哈定的威势,或者不愿当场揭穿他的蠢话以避免让他难堪,或者只不过是来给他捧捧场,但这些“明白人”的表现却进一步误导并纵容了哈定,令他愈更对自己的蠢话表演洋洋自得。  无论从过程还是结果看,中国的官话制造商和套话贩子都与哈定大体相似。他们同样不会关心,在大小会议的参加者、官样文章的学习者、《实话实说》及《新闻联播》节目的观众中,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的“蠢才”,可以被人用官话、套话随意打发?又有多少人不过是在装傻卖蠢,以实际行动配合“哈定”的官话、套话表演罢了?  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官话、套话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便成了“内心真实的表述”的实话。崔永元洞察到了这一点,好生了得!&nbsp&nbsp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方宏进 揭方宏进的“老底”(上)(图)
在中央电视台名牌节目《焦点访谈》庆祝开播5周年之际,主持人方宏进方接受了媒体的采访。有家报纸刊出报道,标题赫然曰《方宏进揭<焦点访谈>老底=。我尽管从未与方宏进有过直接交往,但读后却忍不住想揭一下他的“老底”。  所谓《焦点访谈》的老底,据方宏进的“揭露”,一是有些人之所以害怕被它曝光,除了因为中央领导经常收看,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还在于它“有两三亿观众,他们形成的正义力量作用也非常大”;  二是中央电视台门前并非像传媒报道的那样,经常有人排着队来打通关节,阻止节目播出,因为来说情的根本不必傻乎乎地在门口排队;  三是“《焦点访谈》播出来的节目只占没播的七分之一,余下的全都因为各种原因毙掉了”之类的传闻绝不可能,因为现在节目“每期的制作成本约在一万元左右,如果真是这样,那电视台不亏死啦?”  《焦点访谈》的第二个和第三个老底,方宏进已经说得很明白,读者也很容易理解,这里主要就第一个老底谈一些不同的看法。&nbsp&nbsp

方宏进 揭方宏进的“老底”(下)
中央电视台是中央的电视台,《焦点访谈》是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自然要担负起传达中央的声音、代表中央对某些事件和问题表态的功能,因而中央领导同志没有理由不格外重视中央电视台,不格外关注《焦点访谈》,两任国务院总理曾先后为《焦点访谈》节目题词,即为明证。  关于这一点,中央很清楚,普通观众很清楚,方宏进自己也很清楚。他曾对《北京广播学院学报》的记者坦言:“为什么我们这两个栏目(指《东方时空》和《焦点访谈》)能够这么火,70%的分应该打给中央主管宣传工作的机构和领导人,是他们让这样的电视栏目存在,来反映社会问题和老百姓的意见,反映党和政府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具体操作最多只能占30分。不看到这一点,以为这两个栏目就靠几个出头露面能干的记者闯出来的,是极大的误解。”(《焦点外的时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204页)可见,即便单从“市场准入”的角度看,中央领导“让这样的电视栏目存在”并施加了非同一般的重视,实在是功不可没,方宏进怎么能够在“这样的电视栏目”刚刚满5周岁的时候就“忘本”了呢?  方宏进所强调的全国两三亿观众形成的正义力量,应当说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在当今中国的国情之下,它到底能起多大的作用,恐怕还不宜做过高的估计。中国一向有“关键在领导”的传统,如果老百姓当中早已“民怨沸腾”,他官老爷却厚着脸皮稳坐钓鱼台我自岿然不动,这时就得需要相当级别的领导出来发话,才能对官老爷有所触动,也算对老百姓有个交待。中国社会至今没有建立起一套能迅速搜集并集中反映民意的信息系统,普通民众缺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正义感的正式机会,更缺乏直接参与表决、亲自动手罢免的正当渠道。这使得他们不少人痛感人微言轻,说了也白说,而只好寄希望于领导的重视,盼星星盼月亮般期待上面采取的断然措施。  某一期《焦点访谈》播出之后,尽管在观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但“上面”如果始终没有什么说法或动作,其结果往往就是“笑骂由你笑骂,好官他自为之”,那么这一期节目就没了下文,草草了结,无疾而终,制作成本即便花了几万几十万,也只能算打了个水漂。这种情形在《焦点访谈》中并非个别,很能说明问题。  谈到中国的舆论监督,不能不提及另一家重要的媒体——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社主办的《南方周末》。如果说《焦点访谈》因其全国“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地位而显得特别有威力的话,那么《南方周末》则是因为拥有全国几百万基层读者和知识分子的关注而享有特殊的威望。然而比起《焦点访谈》的“杀伤力”来,自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南方周末》尽管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其影响力仍然要逊色不少。电子媒体相对于印刷媒体并不天然具有优势,作为电子媒体的《焦点访谈》之所以比作为印刷媒体的《南方周末》更“牛”,其间“中央领导重视”的特殊作用显得格外突出。  《南方周末》的一位署名“邓筱金”的读者在该报某期的中缝写道:“据说《焦点访谈》能取得很大功效,除了看的人多外,还有领导也看。贵报有许多揭露腐败的文章,我想,如果领导也看,那么这些文章的效用更大。贵报每年都向‘读者之友’赠报,我想把这部分报纸改为赠领导看,效果更好。”他的意见未必十分可行,但他对《南方周末》的某种“先天不足”的认识无疑是十分真实的。  方宏进说:“如果一件十分确凿的事,通过《焦点访谈》曝光后,当事人处在几亿人的注视之下,而且他在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中也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事实上,从《焦点访谈》现有的选题模式看,那种真正足以令万众瞩目的、事关全国大局的大事、国是并不多见,最典型的无非是某省某市街头流行电脑算命,某市某区向刚上班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收取“上岗费”,某县某村强行与农民签订不合理的耕地使用合同……之类的小焦点。  按照现代信息传播规律,甲省的观众对乙省某市的电脑算命、某村的不合理的耕地合同未必有多大的义愤,欲使丙市的某当事人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受到监督、谴责,让丙市的媒体访谈一下就足够了。因此,各省、市、县的媒体原本是应该很好地就本地的小焦点进行访谈的,但他们却无一例外分别受制于当地有关部门和领导,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只好由《焦点访谈》以中央电视台之权威不耻“下”访,因其易于被中央领导收看、能对小焦点发生地的领导形成一定威慑而显得格外有力、有效。这种小题大做、“牛刀杀鸡”式的“小焦点大访谈”,恰恰体现了中国舆论监督的特殊性,体现了《焦点访谈》在中国的独特价值——通过高层领导而不是通过普通公众发生实质性的监督作用。  当然,我这里揭方宏进的“老底”,并不是对他个人、对《焦点访谈》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必须承认,方宏进是一个优秀的主持人,他参与主持的《焦点访谈》在今天能有如此不俗的成绩,已属难能可贵。但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计和社会进步的大势而论,只有一个中央级的《焦点访谈》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培育越来越多的地方《焦点访谈》和民间《焦点访谈》,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使传媒真正发挥“第四种权力”——舆论监督权,是当前一个迫在眉睫、意义深远的大课题。&nbsp&nbsp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敬一丹 焦点访谈的副作用(上)(图)
据引自央视网站的消息,在8月26日的一次座谈会上,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敬一丹向国务院总理###反映,1998年,焦点访谈舆论监督的内容在全年节目中所占比例是47%,到了2002年降为17%。其中一个原因是舆论监督的环境在变化——虽然舆论监督的力量在加大,但干扰也在增强,“现在舆论监督类节目几乎无一不遭遇说情,说情已经从熟人老乡出面发展为组织出面,制片人、台长不得不用大量精力应付说情,有的节目就在这种环境下夭折了。”  记得李方先生写过一篇《焦点访谈负面效应分析》。他谈了三点:  一是焦点访谈“有破坏司法程序和组织程序之嫌。凡事经焦点访谈一报,即予雷厉风行查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但是,查处的程序呢?即使按程序走下来,慑于公众压力,也难免萝卜快了不洗泥,难保没有冤案发生。”  二是“可能造就了一个以它为代表的新的特权阶层。这个新的特权阶层,以为民请命伸张正义为标签,自觉自愿地行使了程序部门的职能,从而以道德和良心的名义,部分替代了法律和共产党组织程序所应起到的作用。”  三是“以其包青天的面目,对法治精神本来就很薄弱的底层民众的误导,以为包青天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以为之所以问题还没有解决,是因为包青天还没有到来。”(《笨拙的自由》,青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143—145页)  从李方先生的口气看,他即便没有期盼焦点访谈关门歇业的意思,至少也是不希望焦点访谈的舆论监督生意越做越大的。&nbsp&nbsp

敬一丹 焦点访谈的副作用(下)
李方先生多虑了。近一两年来,很多人都有一种感觉,就是焦点访谈舆论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小了,“凡事经焦点访谈一报,即予雷厉风行查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的情形,也越来越少了。退而求其次,单论舆论监督节目的数量,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每况愈下。不但普通观众如我等对此颇有感触,连焦点访谈的主持人敬一丹女士自己也深为不安。  看到焦点访谈面临如此困境,李方先生不知该做何感想?焦点访谈舆论监督的生意越做越小,且大有难以为继之势,按说是符合李方的意愿的,但他也应该看到,这其实是一个歪打正着的结果——有人向焦点访谈发难,并非要消除它的“负面效应”,而是旨在杜绝其正面效应,——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事儿。  中国知识分子分析中国的问题,最忌讳的就是有意无意地无视中国国情。在一个法治完备(不仅仅是法制完备)的国家里,如果一个强势媒体像中国的焦点访谈那样“看起来更像是法官、包青天甚至救世主”,那么,它倒真可能产生如李方分析的负面效应。或者勿宁说,在一个法治完备的国家里,由于解决大大小小诸多问题的渠道早已规范化、程序化,一个像焦点访谈那样的电视节目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而在中国恰恰相反,某些有司衙门非但不能为公民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很可能产生更多的问题,制造更大的矛盾,总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渠道严重堵塞,与渠道相关的一些程序要么付诸阙如,要么形同虚设。有的法官看起来不像法官,至于“包青天”和“救世主”,更是大白天打着灯笼也难得找到一个,小老百姓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个时候,多亏有个焦点访谈,能够隔三差五让张三李四之类小老百姓对着全国人民诉几声苦,抹几行泪,同时对某些有司衙门施加一点儿舆论压力,敦促他们多少做一些起码得像是法官、包青天、救世主做的分内事,让老百姓知道在中国还有这样一个可以寄托点儿希望的聊胜于无的电视节目,有什么不好吗?  即便焦点访谈真有李方所称的“负面效应”,那也是要等到中国的法治基本成熟,法官们都有点儿法官的样子之日才可能出现的危险,现在就来当头棒喝,未免危言耸听了点儿。好比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刚刚略微知晓一些男女之别,你就要采取措施严防他成为弓虽.女干犯,未免为时过早了点儿。  前些天旁听一个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学研究所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孙旭培指出,针对一些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假恶丑行径,现在焦点访谈的主持人却惯于摆出一副冷静的姿态,用一种平缓的语调,进行不愠不火、不长不短,不冷不热、不痛不痒的点评,仿佛一个隔岸观火、不置可否的闲人,没有一丁点儿“匕首”的锋芒,丧失了应有的批判立场。  最典型的是在两年前的一期节目中,宁夏吴忠市副市长王明忠的车队过一座窄桥时,12岁女童小王平躲避不及跌入水中,桥上35名党政领导干部竟无一人下水施救,眼看着小王平被活活淹死,主持人最后的评论是:“在小王平落水的时候,那队人连起码的援助之手都没有伸出来,这种行为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议论和批评。”  这种慢慢悠悠吞吞吐吐三脚踹不出一个响屁的态度,向善良的中国观众传递着一个信息:对于副市长王明忠率35名党政干部见死不救、警察张金柱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伤这样的恶性事件,连堂堂中央电视台的王牌栏目、有“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之美誉的焦点访谈,也不便或不敢大张旗鼓严厉斥责,而只能以这种隔靴搔痒蜻蜓点水的方式随便发两句议论了事,那么很显然,在当下的中国,再也别指望有哪家媒体能对那些伤天害理骇人听闻的坏人坏事怒不可遏拍案而起了,别指望有哪个公民能明辨是非、激浊扬清、锄强扶弱、大无畏地行使言论自由之神圣权利了……  焦点访谈这种貌似公允客观实则冷漠麻木的走向,势必令观众倍感无奈、悲凉。孙旭培先生称这是“焦点访谈的副作用”,我亦深以为然。这与李方概括的焦点访谈的负面效应是截然不同的。孔子说,“过犹不及”,但不及却不可视之为过,焦点访谈“副作用”之“不及”一日不去。其“负面效应”之“过”就无从谈起,故当务之急是要克服其“副作用”,而不是警惕什么“负面效应”。&nbsp&nbsp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赵忠祥 "疯狂"心理学(上)(图)
——赵忠祥自卫攻击言行研究  赵忠祥先生的自卫攻击言行由来有日矣。当初,有好事者一本正经地给他的第一本书《岁月随想》挑错,他已经表现出相当的不耐烦,不过似乎尚未撕破脸皮作骂街状。接着,他借为第二本书《岁月情缘》促销之机,开始对那些好事者奋起反击,不但把后者的挑错行为上升为反对名人写书,以此既将后者置于“名人公敌”的不利境地(毕竟写书的名人不光赵忠祥一人),他自己仿佛也一跃成为名人写书的当然代表,而且公开辱骂后者是“小人”,是“消灭不绝的一群苍蝇”。  相应地,他也遭到了进一步的批评,他的自卫攻击言行遂急剧升级,终于发展到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阶段:在北京图书订货会上,他当众口口声声责骂《北京青年报》转载有关他的报道及评论是“流氓、无耻”、“下流的行径”,称报纸“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就此(指赵忠祥粗暴对待批评引发的争论——引者注)发表高论”,是“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毫无疑问,安定团结是一个很严肃的字眼,“破坏安定团结”则是一项很严重的罪状,若比照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新《刑法》,大约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两项罪名够得上这一标准。但事实上,无论是报道赵忠祥在济南签名售书遭冷遇的《扬子晚报》,还是刊发署名文章批评“赵忠祥出书‘火气’不小”的《钱江晚报》,还是转载这两篇文章、同时配发编者按“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就此发表高论”的《北京青年报》,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考之以动机,还是证之以结果,都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因而任何人只要本着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原则,就不可能得出“这是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的荒唐结论来。&nbsp&nbsp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赵忠祥 "疯狂"心理学(下)
即便有个别人甚至是大名人如赵忠祥等坚持认为这项罪名成立,但任何一个有起码判断能力的人也都绝对不可能信以为真,更不用说法院的法官绝不可能大笔一挥就受理下这桩罕见的“大案要案”了。  那么,赵忠祥作为中央电视台的一名资深节目主持人,一个自称“受党教育四十多年”的老新闻工作者,为何竟然说出这种不负责任、匪夷所思、让人莫明其妙的话来?从他的一系列自卫攻击言行中,我们是否能尝试着探究一下他的独特的心理学基础?  给批评者扣上“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的大帽子,在今天的现实情景之下,大约算得上是“反批评”之顶峰了,至少在“破坏世界政治新秩序”、“妨碍人类和平与发展”之类的新帽子可能出台之前应是如此。不惜用最耸人听闻的言辞,给批评者炮制一顶最大的帽子,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无疑表达了内心的最大的愤怒,也显示出了最大的心理脆弱。  心理脆弱往往源于过度的自尊,而过度的自尊往往又源于过度的自卑。人或问曰:赵忠祥先生长期供职于堂堂的中央电视台,有高级职称,是家喻户晓的大名人,差不多被人认为代表了中央电视台甚至“中央”的形象和声音,第一本书200万元左右的收入使他成功地步入中国富豪行列,而且退休之后每两年写一本书必然又将带来无穷的乐趣与财富,可谓炙手可热,功成名就,他何自卑之有?其实秘密就在其中——当年为了尽快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赵忠祥等人来不及像今天的年轻同行们那样接受正规的高等专业教育,因此他尽管在从事本职工作(播音、主持节目等)时可以干得很出色,但在撰写随笔、散文、知识小品,即从事不那么本职的工作时,则难免会出现一些个瑕疵或硬伤。  这原本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只是玩票,而且萝卜快了不洗泥嘛。但问题的微妙之处正在这里:明明人家是非科班出身,是“自学成才”,潜意识里有自卑情结,你却偏偏要说人家文理不通、错别字连篇,还别有用心地要出什么“点校本”,这简直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故意要奚落、恶心人家,人家好歹也是中央台级别的名人,对此能不敏感、脆弱、一触即发、勃然大怒吗?  事态的发展常常就在一念之间。假如批评者一开始语气善意一点,方法委婉一点,那么赵忠祥兴许就不会如此敏感、脆弱,不会由自卑而自尊,由自尊而震怒,进而披挂上阵大肆自卫攻击。同理,假如赵忠祥心理坚强一点,气量宽阔一点,那么即使面对不那么善意的批评,他也不会视之为多么严重的冒犯,而只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接受。演艺界、文化界、学术界里的不少名人、名流正是这样做的,赵忠祥如果也这样做了,定会赢得人们的赞许与尊敬,甚至会在中国电视史上写下一段佳话也未可知。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他现在痛下决心,调整心态,端正认识,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还来得及。  而一味声嘶力竭地谩骂,不断上纲上线的恐吓,不但禁止不了正常的批评,反而只会令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给世人留下更多的笑柄。毕竟今天是法治社会,谁也不必再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那样,在“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之下,也不得不警惕于“那×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了……&nbsp&nbsp

赵忠祥 赵忠祥骂人不犯法(上)
我在《北京青年周刊》上发表《“疯狂”心理学——赵忠祥自卫攻击言行研究》一文,对赵忠祥拒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并且试图以名气与话语权强势压制他人批评的“自卫攻击”言行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很快,《羊城晚报》等各地报刊及互联网均纷纷对此进行报道,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仿佛我与赵忠祥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似的。  其实,我的文字一向都对事不对人,我批评赵忠祥,不过是把他当成了某种长期高高在上,自觉完美无缺、凛然不可侵犯的权威与形象的典型,“故意”要冒犯一下而已。这大约出于一种逆反心理——你口口声声威胁别人“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我偏要摸一下,你气势汹汹地警告老百姓“太岁头上不可动土”,我偏要动一下,看你还能把我像消灭一只“苍蝇”那样一巴掌拍死不成?  接着,云南日报社主办的《滇池晨报》刊登了对赵忠祥的专访,只听赵忠祥说道:潘多拉的言论我都看不懂,什么叫“疯狂”心理学?是不是说我是疯子?为什么叫潘多拉?难道是外国人?那我叫阿里巴巴。他还表示,希望那些批评他的同志和他一起上电视和大家说清楚。  赵忠祥先生的这番“答记者问”很有趣。他自然不会是“疯子”,否则全中国几百万上千万人抽风似的一哄而上抢购一个“疯子”写的书,那肯定是要让包括潘多拉在内的没有参与抢购的中国人,以及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外国朋友笑掉大牙的。我自然也不会“和他一起上电视和大家说清楚”,因为我多少有些自知之明,不敢以某种吓死人的权威的“形象代言人”自居,深知自己上电视去丢人现眼无异于上刑场引颈就戮,相反,上电视是赵老师的本行与强项,我岂能送上门去自投落网?这样想着,也就对赵老师的盛情邀请一笑了之。  现在之所以要再一次拿赵忠祥先生说事,则缘起于他与《华商时报》驻山东记者站记者张某的一场官司。张某曾撰写赵忠祥在山东签名售书兼卖鞋的新闻,遭到赵忠祥的责骂,张某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奋起将赵忠祥告到法院。此事经山东及全国一些媒体的炒作,结果却似乎并没有怎么地“热”起来。据我分析,这显然不是因为原告一方只是一个“小记者”,名气不够大,人们不屑关心,也不是因为被告一方是大主持人,名气太大,以至于人们都害怕背上“破坏安定团结”的罪名而不敢关心。依我看,最根本的原因也许在于,这原本只是一场“嘴仗”、一桩笔墨官司,根本不应该拿到法院去评判,法院更不应该稀里糊涂就将案件受理下来,还装模作样地开庭审理一番,弄得好像就跟真的似的,实在是太无聊了。  这里我不惜冒着遭人白眼的危险,挺身而出为赵忠祥讲两句“公道话”,并不表明我已经完全站到了他的立场上。当初赵忠祥反感批评、拒绝批评,并且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无非是担心自己的新书销路受影响,进而自己分享到的版税受影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著书都为稻粱谋嘛。但赵忠祥毕竟不是三岁的小孩,总还掌握了一些骂人的技巧,知道应该给自己留点儿余地。他骂《华商时报》记者张某是“流氓、无耻”(赵一度否认),骂报纸的讨论是在“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都不过是表达了一种无比愤怒的情绪,而不是在崐述一种他认为已经发生了的事实。&nbsp&nbsp

赵忠祥 赵忠祥骂人不犯法(下)
这里边存在着重大的原则区别。表达情绪用的是形容词,比如说“流氓”(“像流氓一样”)、“无耻”、“卑鄙”,等等。至于“无耻的煽动,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意思是不说“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已经被报纸破坏了,而是说报纸妄图要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形容词也许用得不准确,或者极尽夸大其词之能事,但因不涉及事实真伪,不存在情节虚构,故再怎么胡说八道(骂脏话除外),都不构成对被形容一方名誉权的侵犯。而陈述事实则用的是动词或名词,比如骂某人是“小偷”、“弓虽.女干犯”,说他昨天把张三杀了,这里用词哪怕只有一丁点儿不准确,就会造成事实不清,如果任意编造事实血口喷人,就更免不了要构成诽谤罪、诬陷罪。  纵观这两年舆论对赵忠祥的批评,除一小部分是在陈述事实或辨别真伪(如指出赵著中的诸多硬伤)之外,大部分都是在表达情绪——对赵忠祥“死不认错”、讳疾忌医的言行表示震惊、愤慨、痛心、好笑……应该说,就表达情绪而言,这与赵忠祥反过来骂包括张某在内的其他批评者属同一性质的行为,均未涉及事实的陈述与判断,是言论自由和社会宽松的表现,完全不存在谁损害谁的名誉权的问题。如果某人的社会评价真的有所降低,即他自己感到“名誉权”受到了损害,那多半也不是由于被他人责骂时“形容”得太过分了,而几乎可以肯定是因为某些事实真相被揭示出来并发生了胜于雄辩的影响,或者原因更简单——当事人在公开场合言行不慎,表现不佳,自己把自己的形象给毁了。  比如赵忠祥的第二本大著据说卖得不好,他就应该明白,这绝不能怪那些批评者,自己以后面对批评时,态度一定得谦虚一点儿,在再接再厉写作第三本“岁月”时,硬伤一定得少一点儿,文笔一定得成熟一点儿,否则到时候即便与方便面、卫生纸一块捆绑销售,恐怕也难以再创昔日万人空巷的辉煌。而事实上名誉权并未受损的张某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去法院告状,如果不是故意要小题大做炒新闻(那就太弱智了),就是心理过于脆弱,神经过于敏感,简直连赵忠祥也不如——赵忠祥尽管对那些批评他同时也是骂他的人恨得咬牙切齿,但毕竟还没有想到要去法院告他们啊。  或曰:他赵忠祥骂我,我不去法院告他,难道就让他白骂了?!我的意见是:骂人谁不会呀,他骂你,你就不会骂他吗?反正骂人也不犯法。你应该勇敢地走上前去,用比他更高的声调,比他更难听的形容词,恶狠狠地、气势汹汹地、毫不留情地回骂他!只要别超出表达情绪的范畴,只要别把一些作奸犯科之徒违法犯罪的事实强加在对方的头上,你怎么骂都行!比如他骂你“苍蝇”,你就骂他“跳蚤”;他骂你“臭大粪”,你就骂他“脏垃圾”;他骂你“歪理邪说”,你就骂他“假冒伪劣”;他骂你是“无耻的流氓”,你不妨骂他是“该死的恶棍”;他若骂你“你吃饱了撑的呀”,你就回敬他一句“你活得不耐烦了呀”……骂人也是一种文化,一种游戏规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呢,慢慢学着点吧。  法院自有法院更应该管的事,文人或准文人之间、名人或准名人之间骂来骂去的事,最好就别去麻烦法官了。  补记:赵忠祥与《华商时报》记者张某的官司,紧接着由于赵忠祥“翻身”过去反告了张某一状而愈更热闹——张某不堪压力要自杀,赵忠祥大人大量主动向张某示好,在各方斡旋之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nbsp&nbsp书包网 www.aIhUaU.com

张艺谋 什么样的“幸福时光”(上)(图)
早就听说张艺谋拍了部电影,叫《幸福时光》,我没看过,不知道编排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不过单从电影的名字想象,应该是一部讲述中国人如何幸福、如何快乐的片子。  这类片子这两年很时髦。作家刘恒先写了本小说,叫《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那“幸福”在小说中原本是反语,但在改编成电视剧时,张大民们原本比蚂蚁还要卑微、比工蜂还要无奈的生活,就被美化成“道路虽然曲折、前途一片光明”的名副其实的幸福生活了。据说该电视剧拿了很显赫的大奖,很让同行羡慕了一阵。  另一个例子是导演陈凯歌的新片《和你在一起》,因一改过去那种旨在“对社会深入骨髓的洞察与批判”的宏大叙事,转而“宣扬阳光下的生命——那种快乐”,那种“纯粹的、单纯的、本能的快乐”,受到国内外一致好评。  张艺谋何等人也,岂能对眼下这股浩浩荡荡的幸福与快乐的洪流视而不见?&nbsp&nbsp

张艺谋 什么样的“幸福时光”(下)
前两天偶然读到一篇署名“沈宁”的文章,转引了在美国大名鼎鼎的影评家罗杰·艾伯特先生对张艺谋的《幸福时光》的评论。艾伯特先生先向美国观众简述了《幸福时光》的剧情:一群失业的男人,为了帮助一个双目失明的姑娘恢复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特地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搭了一个假房间,告诉姑娘那是一家酒店的房间;他们假扮客人,让姑娘每天给他们做按摩,当实在没钱给她小费时,就拿一些白纸冒充钞票付给她。姑娘凭着盲人特有的敏感,其实从一开始就觉察出这是一场善意的骗局。但她被“客人”们的好心感动了,明知他们在骗自己,也假装蒙在鼓里,继续跟他们合作,只是在离开后,才通过录音告诉他们实情……  艾伯特先生说,看了这个故事,美国观众一定会以为,这部电影相当残忍(cruel)和堕落(depraved)。沈宁的文章进而发挥道:在西方人看来,这种心理表现绝对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可能明知受骗却愿意继续合作?这个人的自尊和人格哪里去了?这正是中国根深蒂固的文化特征,比如在古代专制时期,中国人都明白皇权政治的罪行,也都深受其害,但仍然继续容忍,继续合作。  艾伯特的评论和沈宁的文章告诉我们,电影《幸福时光》中的所谓“幸福时光”,与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的“幸福生活”是一回事,都包含着欺骗与被欺骗、愚弄与被愚弄的内核。有人说,“在西方世界,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没有高尚的欺骗,欺骗就是欺骗,绝对不能容忍”,那是因为在西方世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以通过旧有的契约进行规范,或通过修订后的契约进行调整,而无需统治者费尽心机对被统治者大行威逼利诱或坑蒙拐骗。  中国在传统上大不一样。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为统治者出主意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让老百姓为你干活,但不要让他们知道为你干活的真正原因),历代统治者均遵循这个基本原则,将愚民术不断发扬光大。不但如此,他们往往还要给自己的愚民政策涂抹上一层耀眼的光芒,强调国情特殊,老百姓素质太低,必须严加管束,否则就要天下大乱,连最基本的温饱也求之不得。总之,人家欺骗你也好,欺负你也罢,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你好,至少是为了让你有碗饭吃,为了帮助你恢复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统治者欺骗被统治者,被统治者明知受骗却装着毫不知情,继续维持与统治者的合作关系,从逻辑上讲,被统治者也是在欺骗统治者。好比一个人落入虎口,他如果装死,老虎可能不吃他,他如果不装死,就难逃一死,可见他对老虎的“欺骗”,实在是自我保护的必需。但统治者中除了像在“天下饥荒,百姓饿死”之年感叹“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那样的白痴,绝大多数都比老虎聪明得多,他们十有###对老百姓的故意装糊涂心知肚明,却并不打算追究老百姓的“欺君之罪”,因为他们同样需要装糊涂——他们心里很清楚,老百姓只要愿意装糊涂,就说明老百姓愿意容忍与合作,愿意在现有秩序之下被统治,那么他们的江山就坐稳了,社会就安定团结了,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在欺骗对方,也都知道对方也在欺骗自己,却又都一个劲儿地揣着明白装糊涂,双方你追我赶,循环往复,一定要把这场历史悠久而且博大精深的游戏进行到底。正如鲁迅所言,“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坟·论睁了眼看》)  有中国特色的幸福时光,就这样在欺骗者(同时也是被欺骗者)与被欺骗者(同时也是欺骗者)双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中生生不息。&nbsp&nbsp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张艺谋 由《英雄》再说“恶意批评”(上)
张艺谋的新片《英雄》在全国公映,据说万人空巷,盛况空前。不瞒您说,我没有去凑那个热闹,因为这原本与我无关。不想这部电影居然引出了一个值得我关心的话题,于是似乎也变得与我有些关系了。  事情缘起于《英雄》首映以来陆续受到的一些批评,其中以一名记者在北京新闻发布会上的提问——“张艺谋,《英雄》这部片子除了打架、风景和大明星以外你还有什么?”——最为典型。在日渐沉重的批评压力之下,自称“我的影片即便是饱受争议,我也几乎不去解释”,一向颇具大师风范的张艺谋终于忍无可忍大发雷霆,痛斥“这些言论不是从文艺批评的角度来谈的,而是有很多敌意的东西在里面”,“(批评者的)那种不屑,那种要灭你、要砸你、要收拾你、要踩你、要臭你的敌意,只一瞥就够了”,“那种批评本身就是变态的!”  紧接着,张艺谋的同学、导演冯小宁也跳将出来,严厉谴责针对张艺谋和《英雄》的批评言论,认为影视的正常发展需要批评,但要反对“影视批评中的一些不健康的、非善意的‘批评’”,强调“我们首先应该为《英雄》激活了中国电影市场而鼓掌,其次再进行正常的文艺批评,而且还应该是善意的。”  张艺谋的震怒,冯小宁的帮腔,都提到了文艺批评,都为文艺批评规定了一个原则,即文艺批评必须是“健康”的、“善意”的,而不能带有恶意和“敌意”,否则就是不正常,就是“变态”。我不知道《英雄》的故事情节和艺术特色,不好判断那些批评者的意见有没有道理、能不能自圆其说(文艺批评是贡献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本身没有对错之分,即便某人对张艺谋的批评毫无道理,漏洞百出,我们也不能说他“批评错了”),但我现在至少可以肯定一点:从张艺谋和冯小宁对批评者的反批评言论中看,张、冯二人对文艺批评的理解是片面的,他们一厢情愿为文艺批评规定的原则是不成立的,他们面对批评表现出的那种“委屈”心态是幼稚可笑的。  作为中国不说数一数二起码也是数五数六的大导演、名导演,张艺谋、冯小宁(由于冯只是帮腔,下文将不再提及)应该知道,世界上除了善意的、友好的文艺批评,还有恶意的、“敌对”的文艺批评,只要批评者第一没有虚构事实,第二没有使用国骂、京骂等侮辱性言辞大搞人身攻击,那么无论人家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友好的还是“敌对”的,都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  进而言之,如果针对某人某作品的文艺批评百分之百无一例外全都是抬轿子吹喇叭捧臭脚歌功颂德马屁直拍进肛门里式的“善意”和“友好”,那么,即便是白痴和智障人士也能看出其中的虚假与无聊。相反,某人的某作品问世后,有一部分善意的、友好的批评,自然也会有一部分恶意的甚至敌意的批评,只有把这两方面的意见综合起来,针对某人某作品的文艺批评才可能是全面的、真实的、真正有所裨益的。  鉴于中国人一向有闻过则怒、报喜不报忧的毛病,加之像《英雄》这样的“主流商业大片”必然不惜重金大肆宣传炒作(据说这也是“与国际接轨”之一种),所以人们不必担心张艺谋听不到善意的、友好的批评,所以如果有称职的、高明的批评家从恶意的甚至敌意的立场上对他提出批评,无论是对张艺谋本人,还是对整个影视界,应该说都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张艺谋非但不感谢批评者的“恶意”,反而要对他们大打三百板子,实在有好心当成驴肝肺、得了便宜又卖乖之嫌。&nbsp&nbsp

张艺谋 由《英雄》再说“恶意批评”(下)
为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妨仔细研究一下张艺谋对批评者的反批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其一,我老谋子好不容易把李连杰、张曼玉、梁朝伟、陈道明、章子怡、程小东等一批“华人中的演艺精英”团结到一起,好不容易完成了一部中国影视史上的“航母”,“我特别明白他们(指李、张、梁、陈、章等人——引者注)就是希望在演出的第一天,能够看到中国人给自己捧场”,“我们这么拼命地将全体主演邀请过来,不就是为了自己给自己捧一回场吗?”  但张艺谋不要忘了,“精英”也好,“航母”也罢,你自己说了是不算数的,你怎么能期望在演出的第一天就博得满堂喝彩?而且即便是货真价实的“精英”与“航母”,你也没有权力要求所有中国人都来给你捧场吧。难道你的《英雄》大片就代表了中国的水平和形象,凡是不给你捧场的中国人都不爱国、都是妄图破坏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暴乱分子?以为自己是在干“代表”了什么的宏大事业,其他所有人都必须无条件地对自己顶礼膜拜,这是一种典型的帝王心态。  其二,张艺谋回答那个提问“打架”的记者说:“我希望你不要用打架这个词,因为那是对这个行业的不尊重。我们在座的有最优秀的武术导演,最优秀的武打演员,你不应该用打架这样一个贬义词。”此后他对“打架”之说一直耿耿于怀,“我认为这是个很污蔑人的问题。我不是拍武打片出身的,可有人是,而且他们为此干了一辈子,那是他们的事业……”  拍武打片当然是一个行业、一种事业,而把武打片称为“打架”不过是一种比喻,如果连这样的形容词也无法承受,那么这个行业和事业也太脆弱了点儿,只怕是连大街上只会“打架”而不会拍武打片的小混混儿也不如了。台湾作家李敖曾把国民党的“搞政治”比喻为“搞X”,张艺谋若是国民党的要员,还不要了李敖的老命?  张艺谋无限感慨地说,“在中国,经常是做事的被人骂,骂人的不做事。这……是长期以来中国电影始终不能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这里何尝不是在用“骂人”这样一个“贬义词”来“污蔑”那些批评家?他岂不知批评家的工作就是“骂人”,他们“骂人”就是在做事,他们有人为此干了一辈子,那是他们的事业?以为天底下只有自己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做好事做大事做实事,把知识分子、批评家的批评、监督一概视为居心叵测的骂人、惟恐天下不乱的捣乱,这是一种典型的独裁者心态。  其三,张艺谋称,“本来我不想说了,可是这些天,在我与这些电影演员,包括李连杰、张曼玉、梁朝伟等私下交流时,发现他们的确有很多不解,有很多对内地媒体的困惑”,“我因此觉得很难过、很对不起这些演员,对不起他们的心。”  那意思是说,我老谋子身板硬朗,心理承受能力强,你们不尊重我、骂我都没什么,但人家李连杰、张曼玉、梁朝伟是从香港来的,他们哪里见过像你们这样不懂规矩无理取闹的臭记者?你们这些臭记者简直把内地媒体的脸丢尽了!  张艺谋这番话足以表明,他也许太了解中国内地的国情,却对中国香港的国情一无所知。香港媒体的狗仔队对电影演员和电影导演是“善意”还是“恶意”,与内地媒体相比是“友好”还是“敌意”,李连杰、张曼玉、梁朝伟等人应该最清楚,他们在北京新闻发布会上或许并未感到多大的不适,根本用不着张艺谋出面替他们鸣冤叫屈。听说某地有个官员到香港访问,被惯于“添乱”而不是“帮忙”的香港记者质询了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该官员感觉受到了很大的恶意和敌意,气急败坏之下,使出泼妇骂街的功夫,把那名香港记者骂了个狗血喷头。我希望有人把这个故事讲给张艺谋听,以免他以内地人之心度香港人之腹,某一天到香港去也出尽类似的洋相。  笔者不才,曾多次撰文主张保护“恶意批评权”。我相信,现今价值和利益日渐分化,很多行当都要讲市场竞争,批评已经发展成价值碰撞、利益博弈和市场竞争的一种形式,因此批评既有出于善意的,也应该有出于恶意的;善意的批评有时更像巧妙的吹捧,而恶意的批评则更接近批评的实质。越是恶意的批评,往往越精彩、越深刻,也越有价值;对“恶意批评权”的保护,也就是在更纯粹的意义上保护言论自由。  张艺谋的《英雄》能不能代表中国、能不能拿到奥斯卡奖,不在我的关心范围之内,但张艺谋通过他对恶意批评者的反批评,客观上将传统文艺批评的所谓“善意原则”的荒谬与虚伪暴露无遗,若能令国人痛感大力推行“恶意批评”之极端迫切性,则大约算得上《英雄》对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一大贡献。&nbsp&nbsp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冯小刚 天下无贼乎(上)(图)
“今年非常抱歉,冯小刚没有电影给大家看了。”说起新片《天下无贼》因剧本修改出现争议而搁浅,导演冯小刚显得十分遗憾,仿佛今年他没有贡献出一部贺岁片,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就真的会少点什么似的。据说冯小刚的贴身娱记们和铁杆影迷们对《天下无贼》早已望眼欲穿,此番该剧突然搁浅,对他们无异于当头一棒。  与冯氏的无奈、与娱记和影迷的悲痛欲绝相反,我倒觉得《天下无贼》搁浅一下也好,毕竟人是需要进步的,如果冯小刚再弄出一部像《不见不散》、《甲方乙方》、《没完没了》那样虚情假意寡淡无味的贺岁片给大家看,他自己就能那么心安理得无怨无悔么?  《天下无贼》原来是赵本夫的小说,冯小刚的剧本起先在小说基础上未做较大改动,后来他仍坚持认为,剧本应基本忠实于原著的情节与立意。  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男贼王薄和女贼王丽是一对扒窃搭档兼恋人,在一列火车上,他们遇到携带打工所得6万元钱回家娶媳妇的农民傻根。王薄、王丽原本要对傻根下手,“但傻根其实不傻”(冯小刚语),他“不相信有那么多贼”,“坚信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美好的”,执意带着巨款上路。傻根的善良、淳朴和真挚打动了王薄和王丽,两人不但不偷傻根,反而决定保护傻根,为此与同在火车上的一个已将傻根列为扒窃目标的犯罪团伙展开决战,最终王薄英勇牺牲,王丽手被砍伤,犯罪团伙被在火车上卧底的警察一网打尽。&nbsp&nbsp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冯小刚 天下无贼乎(下)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小说家编的故事。小说家编故事是他的本能,读者可以不相信生活中确有其事,但读者如果无法相信生活中确有其理,这故事可就编砸了。导演如果根据故事拍电影,弄不好就会一败涂地血本无归。按说冯小刚其实不傻,他怎么会看中这样一个也许连编故事的小说家自己都不相信的故事呢?幸亏投资方比较理智,不失时机地决定暂缓拍摄,否则真不知要闹出多大的乱子。  电影没有拍成,但《天下无贼》的故事还是可以咀嚼一番的。  一个农民,因为天性善良、淳朴、真挚,就“不相信有那么多贼”,“坚信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美好的”,就敢带着6万块钱在火车高枕无忧。那么反推过来的结论应当是,人们之所以担心社会上有那么多贼,不敢相信陌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是美好的,不是因为社会上确有那么多贼,也不是因为旅途上情况复杂、江湖上风波险恶,而是因为人们没有傻根那样善良、淳朴、真挚,无法像傻根打动王薄和王丽那样令盗贼良心发现、浪子回头,成为善良和正义力量的一部分。只要你相信天下无贼,天下就果真无贼,即便有贼也会变成好人去打击其他的贼。真不敢想象,天底下竟有这等好事!  为了维系傻根心中“天下无贼”的梦想,王丽一次次将傻根已经被其他贼偷走的钱偷回来,再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傻根送回去,并始终做到不让傻根知道在他的周围发生了些什么。这哪里是在帮傻根维系他的美好梦想?这分明是在处心积虑地欺骗傻根,使他在“天下无贼”的幻觉中继续呼呼大睡,并在客观上使他更容易受到盗贼的蒙骗和侵害。  这个时候,如果傻根稍稍聪明一点,敏感一点,觉察到了身边的风吹草动,或者看清了火车上的刀光剑影,他也必须在王薄和王丽面前装糊涂,让他们相信他傻根仍然蒙在鼓里,让他们继续满腔热情地欺骗他傻根。  你可以说傻根这样做也是在欺骗王薄和王丽,但他的欺骗是为了不辜负王薄和王丽的一片苦心,是为了用自己的愚昧、弱小、需要被拯救于水火,来反衬王薄和王丽舍生忘死保护劳动人民财产、生命和梦想的高大形象。  多么幸运的劳动人民傻根,先是没费多大劲就挣了大钱,接着在回家的火车上一帆风顺,被人像保护国王和总统那样实施了“绝对不打扰”级别的保护。多么伟大的贼人王薄和王丽,善良着老百姓的善良,淳朴着老百姓的淳朴,急老百姓之所急,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浴血奋战死而后已。别说王薄和王丽没有偷傻根的钱,就是他们偷了,傻根也不能恨他们,咱们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不是一般的小毛贼,而是有着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合法性基础”的高级大盗。  是的,贼就是贼,贼没有不偷东西的,但正如庄子所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贼和贼有时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诸侯”成克杰一边偷广西人民的巨款(达几千万),一边却爱把广西人民的疾苦挂在嘴上,他的名言是:想到广西还有那么多地方没有脱贫,我这个自治区主席真是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啊!谁能说成克杰没有“保护”广西人民呢?谁能说他没有为了维护“天下无贼”的舆论环境而在广西大行愚民之道呢?  对照成克杰之流的表演,我更加坚信了自己的判断:贼人王薄和王丽之所以要保护并愚弄傻根,第一,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盗贼身份,以便顺理成章地充当他人的解放者和保护神;第二,是为了麻醉傻根们的判断能力,弱化他们的反抗能力,以便对他们实施从肉体到精神的全面控制。  五代初年有个道士叫陈抟老祖,相传在华山隐居时曾服气辟谷百日不起,忽一日听说后周节度使赵匡胤登基做了皇帝,禁不住鼓掌欢呼:“天下自此太平矣!”……今天,冯小刚的《天下无贼》搁浅了,可见他要想达到陈抟老祖的水平,还得潜心修炼些日子才行。&nbsp&nbsp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冯小刚 "恶意批评"的两种姿态(上)
我写过一篇文章,题为《也要保护“恶意批评权”》,主张要依法保护公民的“恶意批评权”。所谓“恶意批评权”,是我概括的一个新说法,指怀着“不良的居心”、“坏的用意”(《现代汉语词典》对“恶意”的解释)对社会文化现象进行批评的权利。在文章中,就名主持人赵忠祥写的几本自传、名导演冯小刚拍的几部贺岁片受到媒体、读者和观众的相当尖锐的批评等文化批评现象,我分析了出现这种恶意批评的内在原因。  事过不久,我的分析得到了事实印证,当初批评冯小刚贺岁片用语最刻薄、火力最凶猛、恶意最明显的北京某报编辑袁某人,今天摇身一变也成了一个堂而皇之的电影人,正在有板有眼地参与创作一部贺岁片,准备拿到明年的贺岁片市场上分一杯羹。  人们也许都还记得,两年前冯小刚的贺岁片《没完没了》刚刚封镜不久,他正准备稍稍松一口气后就拿到市场上去猛掏观众腰包的时候,一场针对冯氏贺岁片的声势浩大的围剿就呼啸而至,袁某人正是其中立马横刀的一员主将。他先利用担任某报下属某刊执行主编的“职务之便”,连续编发了以《冯小刚“没完没了”》为总题的6篇批评文章,接着又发表署名文章为冯小刚的电影事业高唱挽歌,说他的贺岁片原来只是搞笑,是“劣质盒饭”,奉劝冯小刚“没完没了是不可能的,你赖着不走,早晚会有人轰你下台。没完没了的纠缠不清,最终也只有弄得自个儿寿终正寝”。这明摆着是要砸《没完没了》的牌子,要是真砸了,也就等于要砸冯小刚的饭碗!冯小刚何等人也,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气势汹汹杀到报社,对袁某人发出了“出门小心点,当心牙掉了没地方喊冤去”的严正威胁……  现在看来,甭管袁某人当时是否已经有投身电影圈的明确想法,但原本只是来自山东的一个流浪文学青年的他,对居京之大不易以及在京之“创业艰难百战多”深有体会,因而在批评冯小刚的时候带着一股刻骨的恶意,把冯当成了一个不共戴天的竞争对手,自己恨不能立马取而代之,在他那里肯定已经是呼之欲出的一种心理状态。&nbsp&nbsp书包网 www.aIhUaU.com

冯小刚 "恶意批评"的两种姿态(下)
这是恶意批评的一种姿态。批评者一开始就不甘心只是坐而论道,他们一边在圈外对被批评者指手划脚,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你算什么东西呀,也不倒杯凉开水自己瞧瞧!你摆弄的是些什么玩意儿呀,趁早下课吧,滚蛋吧,回家歇着吧,让兄弟我来玩儿给你看看,让你也知道什么叫真功夫!”一边就在暗中或者比划着模仿被批评者的那几招三脚猫功夫,或者取长补短敲敲打打立志于自成一家,只要条件勉强许可,时机相对成熟,他们就会按捺不住跳将出来,操着刀枪棍棒要到市场上去与昨天的被批评者、今天的同行兼“敌人”拚个你死我活。  这个时候,严酷的竞争环境和具体的操作实践也许会使他们从以前作为批评者的立场上有所动摇,能够设身处地地从被批评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同时也是他们自己面临的问题。比如投身电影圈之后的袁某人,对冯氏电影的态度就有了较大的改变,坦言“在刚刚走入电影圈时,有着一种非常纯粹的实现梦想的激情,但真正开始着手找题材、资金时,才发现困难远比想象的多”,而“冯小刚总能在市场、资金、观众之间找到一种成功的折中方式……这是冯氏贺岁片最值得借鉴的地方,现在自己对冯小刚保持一种‘尊重和学习’的态度”。无论袁某人们很快就能将冯小刚们消灭,还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得不与对手“和平共处”,人们都不要指望能继续听到他们以前那种痛快淋漓、入木三分的批评的声音了。  除此之外,恶意批评还有另一种姿态,或者可以说是更重要的一种姿态,这是我在《也要保护“恶意批评权”》一文中未曾论及的。  持第二种姿态的批评者自始至终固守批评者的本位,从未想过要到市场上去反串一下被批评者的角色,或者哪怕是以玩票的方式体会一下被批评者的酸甜苦辣,更不会萌生“揭竿而起”、“取而代之”的狼子野心。所以他们的批评尽管带有“恶意”,尽管态度是那样的不端正、不温顺,方式是那样的不和谐、不诚恳,但他们原来却是最单纯、最安全的一群人,话说得再难听,情绪鼓噪得再激动,气氛渲染得再热烈,最终也只能停留于一种批评,一种言论。  如果说第一种恶意批评主要是为了从舆论上打击竞争对手,为批评者自己日后进入“市场”甚至上台“执政”扫清障碍,那么第二种恶意批评则更多地是出于不平则鸣、不吐不快的正常心理需要,是为了捍卫一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的批评的权利。他们的批评不需要任何资格,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神圣不可剥夺的批评资格;他们的批评不需要做出“绝对正确”的保证,他们只需对批评所依据的道义良知和事实来源(比如“据报载”,批评家无需复核“报载”的事实,如果“报载”事实有误,批评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负责。他们不是百科全书,不是万金油干部,对某些领域的知识、问题和实际情况可能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但他们并不会因此而三缄其口,甘心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发其言”的顺民。  从言论自由的意义上讲,第二种恶意批评往往要比第一种来得更本质也更纯粹,因而也更难以为常人所理喻,每每被认为是一帮“只会动口不会动手”、“光说不练”的可怜的书呆子的说了白说,对现实生活、对“主流人群”产生不了任何影响。更有某些比冯小刚还要敏感一百倍的大人物,不但对这些“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调查研究就敢乱发言”、“不了解实际情况就妄加评论”的闲人、局外人十分恼火,而且断定这些“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其实都是居心叵测、惟恐天下不乱的危险分子,担心他们的言论轻则有伤风化,重则惑乱人心,因此必须严加看管,严格钳制,严厉惩处……  在中国,第一种恶意批评并不多见,且多不能持久(所谓"人一阔脸就变"、"屁股决定脑袋"),而第二种恶意批评传统上饱受误解与压抑,不能不说正是批评文化迟迟不能健康发展的一个原因。&nbsp&nbsp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陈道明 学习陈道明同志的批评艺术(上)(图)
陈道明的有个性、架子大在演艺圈是出了名的。这是没办法的事。你想啊,当那些无名小辈或刚刚混出些门道的准明星们整天忙于东奔西走上蹿下跳苦苦寻觅露脸机会的时候,不远万里找上门来请陈道明拍戏的人却一拨紧接一拨轰都轰不完,他功成名就到了这个份儿上,干吗不能有点儿个性和架子呢?  不过倘若仅仅有个性和架子大,也算不了什么,演艺圈里狂妄恣睢目空一切都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的主儿大有人在。陈道明与此辈不同。虽然他在拍完《围城》突然之间成名后,也浮躁过一段时间,“和现在一些不知深浅的演员一样,以为天下就是他的,好像所有人都应该为他活着的一样”,但以他的聪明和悟性,通过这么多年的螺旋式上升,相信他的水平已经实现了质的飞跃,达到了相当的思想高度。  在新近接受一家时尚类杂志采访时,陈道明对时下盛行的名人出书表示了极度的鄙夷:“名人写书,我向来嗤之以鼻”,“名人出书、出自传,是文化的悲哀,是亵渎文字的过程……自娱时我会随手写,不能跃然纸上,更不能示众,会脏了读者的眼睛。”他还说,“(像)我这种所谓的名人,不值得记载。最大的存在,看演出的角色就可以了。至于鸡毛蒜皮、豆腐账式的生活罗列,没有必要去记录。我觉得是浪费纸张,还是把纸用来传播文化吧。”  如果记者的报道无误,或者说陈道明不会紧接着站出来辟谣,那么,这番话我看足以为陈道明赢得一顶“批评艺术大师”的桂冠。&nbsp&nbsp书包网 www.aIhUaU.com

陈道明 学习陈道明同志的批评艺术(下)
依照在中国沿袭已久的批评规则,任何批评都应该具体、实际,不能笼统、虚化,否则便难免被认为有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全盘否定某某某之险恶用心。抗战时期,漫画家华君武画了一幅题为《1939年延安植树》的漫画,一名领导看了后批评他说:"植树不好应当批评,但哪里不好应该注明。延安很大,比如王家坪总部植树不好,就写王家坪植树不好,否则就成了延安植树都不好了。讽刺应该注意个别和一般、局部和全局的两个区别。"该领导的批评,据说在华君武头顶上"响起了一声声重锤"。按这种思路,要批评名人出书,必须进行特别的注明与区分,因为名人很多,名人出书的情况很复杂,你若一口咬定名人出书"是文化的悲哀,是亵渎文字的过程",岂不是说全中国的名人出书都是"悲哀"和"亵渎"吗?  你这是什么话?难道中国的每一本名人随笔、名人自传都是文字垃圾吗?难道你认为赵忠祥的《岁月随想》是"鸡毛蒜皮、豆腐账式的生活罗列",冯小刚的《我把青春献给你》"会脏了读者的眼睛",白岩松的《痛并快乐着》是"浪费纸张"吗?......同志们,一个人只要不带偏见,就应该知道他陈道明忽略了个别和一般、局部和全局的区别,犯了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以偏概全以点带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严重错误!  另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批评规则,就是不能批评同行,不能搞窝里斗。设立这项规则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端正态度,统一思想,保证圈子内部的安定团结和可持续发展;其次也是为了给圈子里的每个成员留条后路,毕竟大家吃这碗饭都不容易,你今天抓住了别人的把柄,气势汹汹地把他猛批一通,你就能保证自己明天不被别人抓住把柄么?到时候人家以牙还牙痛打落水狗,你这不是自作自受么?前段时间歌手雪村开玩笑说演员都是戏子,应该什么角色都能演,尽管他把自己也归入戏子的行列,结果据说还是在一定范围内触犯了众怒,更有男演员名曰刘威者按捺不住跳将出来,在报纸上发表公开信,喝令雪村闭嘴,并称若与他狭路相逢,绝不会轻饶了他,甚至不惜以武力解决。如果说雪村是在“贬低”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演员,那么,陈道明则是在贬低所有出书的名人,以此抬高坚决不出书的自己。  可以预料,演艺圈中那些已经出书或正准备出书的名人,闻听此言后将是何等愤慨,他们即便不至于冲动到要和陈道明比拼武力的地步,但从此将他视为不懂行规的异类,甚至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则几乎是确定无疑的。陈道明的言论是一种彻底而决绝的批判姿态,是一个高难度、高风险的非规范动作,一般演员若没有他那样的实力和底气,万万不可仿而效之,除非是不想继续在圈里混下去了。  说中国人丑陋,必须注明只是“某些中国人”;说明星大腕惟利是图,必须注明只是“少数明星大腕”;说领导干部热衷于跑官要官,必须注明只是“极个别领导干部”……总之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明星大腕、领导干部都是好的,好坏之比例至少也是九点九九个指头和零点零一个指头的关系。特别是我们中国人、中国的明星大腕、中国的领导干部自己,更不能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不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否则就是数典忘祖,大逆不道,就是贰臣、汉奸、小人、疯子……  陈道明同志是一个演员,不是职业批评家,但他对于名人出书现象的批评,打破了有中国特色批评的两条铁的戒律,表现出了大无畏的气概,进入了批评艺术的新境界,值得每一个职业批评家认真学习。&nbsp&nbsp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刘晓庆 刘晓庆的特殊贡献(上)(图)
应朋友之邀再写一篇关于刘晓庆的文章,我想,现在可以对刘晓庆其人做一番总结了。  从刘晓庆出道、成名到今天的10多年,正是中国社会由传统农业文明/计划经济向现代工业文明/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大约是“身在庐山”的缘故,我们很多人感受不到这个转型期在中国社会变革史上意味着什么,但也许过不了多久,当这个转变基本完成的时候,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自己走过的道路,看看我们曾经以极大的热情和兴趣关注过的那些人、那些事,我们就会更加清楚地发现,这个转型是怎样完成的,那些引起我们关注的人和事,在其中起到了怎样的一种不可低估的作用。  刘晓庆,这个10多年来盛名不衰的电影明星,就是这样一个不可忽略、不可低估的人物,她用自己非同一般的天赋和创造,为我们这个需要转型而且也发生了转型的时代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个人一生的轨迹几乎从一开始就是被注定了的,即便以后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也往往是被人赏识、被人提拔的结果,因此自己的命运还是被掌握在他人的手中,被牢牢地限制在体制之内。刘晓庆显然不满足于这种按部就班的生存方式,她既善于利用传统体制的每一个可以利用的因素——在工厂、部队、电影制片厂旧有的文艺演出系统中迅速成长,用电影明星的面子从地方官员手中轻而易举地批到土地来经营房地产(即她自己所称的“房宅功”),等等——作为自己事业发展的跳板,也善于抓住每一个机会进行自我推销、自我炒作,从而自觉地将自己作为一件商品逐步推向市场。  当刘晓庆成名之初就出版自传《我的路》时,很多中国人还不理解,视之为幼稚、轻狂,其实这恰恰说明她很早就培养起了自觉的市场经济意识。今天我们看到演艺界、影视界的名人大腕们一个接一个抽风似的写自传,连刚刚在电视上混了个脸熟没几天、奶腔奶调的童声尚未完全褪掉的小男孩主持人也急火火地把自传摆到了地铁的书摊上,反倒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这也难怪他们,谁让他们只会跟在人家刘晓庆屁股后面邯郸学步呢。  刘晓庆如今号称“亿万富姐”,再也不是某个单位的职工,不是某个文工团、某家电影制片厂的演员。她已经在传统体制的“蛋糕”之外为自己制作了另一块很大的“蛋糕”,除了法律,没有人能对她指手划脚,除了她本人,没有谁能主宰她的命运。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儿,刘晓庆的引人注目的个人奋斗经历,为人们展示了一个市场经济先行者的独有的方式,这是她对中国社会的第一个特殊贡献。&nbsp&nbsp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刘晓庆 刘晓庆的特殊贡献(下)
刘晓庆是一个个性鲜明、敢作敢为的演员,她给人最突出的印象、同时也是最令一些人反感的就是一个字:狂。从她在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声称自己是“中国最好的女演员”,到在第四届全国十佳电视演员颁奖活动前的口出狂言(如果没有把她排在“十佳”第一名的位置上,她要“当场拔腿就走”),到直接跳上前台为自己导演的乏善可陈的电视剧《火烧阿房宫》、《逃之恋》呐喊助威,等等,里里外外都透出一股“不畏天命,不畏大人,不畏圣人之言”的狂劲儿来。中国人一向讲究温良恭俭让,对“枪打出头鸟”之道无师自通,突然间看到一个本应该“令仪令色,小心翼翼”的女子竟然如此这般毫无遮拦,不加收敛,不知天高地厚,当然要始而不习惯,继而群起而攻之,恨不得你一拳头我一巴掌结结实实地教训她一番了。  然而刘晓庆毕竟是刘晓庆,她不但不担心他人的忌恨、批评和攻击,而且似乎更乐意于成为他人忌恨、批评和攻击的对象。正如她自己所形容的,“就好像过去村里只有我一个地主,于是每过一段就要揪出来斗一斗”,因为这正好证明她已经在公众中树立起了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谁也无法忽视和取代的地位。所以,她的所谓“狂”,绝不是出于无知、无畏、无所顾忌而产生的狂妄,也不是因为某种仇恨心理和绝望情绪而生发出的疯狂,而是更多地表现出了一种由于自身实力强大、“万物皆备于我”而形成的坚定的、无需质疑的自信心。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以中国之大,功成名就、身价高昂的演员并不罕见,财大气粗、桀骜不驯的名流也大有在,但在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娱乐圈中,真正能够永远保持一种饱满的志在必得的精神状态,既在内心深处“粪土当今万户侯”,又在行动上咄咄逼人当仁不让的“鸟”,我却只发现了刘晓庆这一只。中国素来有鄙视倡优(擅长乐舞、谐戏的艺人)的传统,今天的演艺界人士虽然不再等同于古代的倡优,但他们不少人表面上装得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其实潜意识里正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某种虚弱。  在男明星中数一数二的姜文,当有记者问及陈国军《我和刘晓庆》一书中关于刘晓庆与“姜某”的话题时,他说:“敬爱的伟大领袖×××尚且有一个XXX,何况我等?”(经记者查实,XXX是一本被查禁的政治图书中的人物。)其言下之意是,“伟大领袖”能有一个XXX,我姜某人就不能有一个□□□么?同样,在女明星中数一数二的韦唯,也曾向记者发感慨说:“政治名人也好、歌手名人也好,随着名气的到来,用你这个名做什么文章的都有。克林顿做到总统,都有人做这样那样的文章,你还想怎么样?这样一想心里就想开一点……”  姜文、韦唯的这种心态,在演艺界人士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实在是颇为耐人寻味的。在他们看来,别看自己现在像模像样“混得跟个人似的”,其实和人家领导同志相比差远了。所以他们都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置于“领袖”、政治名人之后,或者认为既然连“领袖”都不拘小节,我就没必要太亏待自己,或者觉得既然连政治名人都会有麻烦,我闹点风波根本就不足为怪,总之都显示出了对领导同志的无比钦羡之情。  这不能怪姜文、韦唯他们太自卑,而是中国的国情使然。明星、名人的成长离不开传播媒介,但你看看每天报纸、电视上的重要新闻,不是某某领导前呼后拥视察某地并发表重要讲话,就是某某单位大张旗鼓召开会议学习某某领导的重要指示,姜文、韦唯等明星、名人何曾享有过这等荣耀?他们中不少人固然光彩夺目,名扬千里,所到之处引得万人空巷,但有几人能上得了主流报纸的头版和电视新闻的头条,有几人能自己不花一分钱就住进五星级宾馆的总统套间?  可贵的是,刘晓庆没有这种自卑心理,她非常清醒地意识到,如果凡事都要向政治人物看齐,那还是停留在传统农业社会“官本位”的认知水准上。她是共和国的一个公民,有自己的私有财产,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有非凡的勇气和创造能力,因此她完全有理由并且有足够的自信去平视那些被人们仰视、神化的政治人物。从这个意义上讲,一部刘晓庆的奋斗史,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体制外社会力量的发展史;刘晓庆今天的存在和心态,就是中国市场经济构建过程中非公有经济逐渐积累、成熟的一个象征。这是刘晓庆对中国社会的第二个特殊贡献。  当然,正如“领导也是人”,明星、名人也是人,刘晓庆身上也有不少缺点,有的甚至还是致命的毛病,比如言行不够谨慎,自我控制能力差,对普通人缺乏同情心,等等,而多半正是这类不检点影响了她在公众中的声誉。但是,我们评价一个公众人物,不应当过分拘泥于其“一时之誉”,而应当看他/她是否能对社会“为利于无穷”。我并不是说刘晓庆为中国的改革开放立下了多么了不起的汗马功劳,能够在中国历史上写下多么光彩的一笔——我真要这样说,即便没有人怀疑我拿了刘晓庆的“卢布”,我自己也会脸红。我只是觉得,“刘晓庆现象”有助于我们更加真切地认识中国市场经济在逐步消解传统体制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种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的过程,刘晓庆实在功莫大焉。  国外曾有像美国的里根、斯瓦辛格那样的演艺界人士问鼎政治高位的先例,假如有朝一日,刘晓庆也要竞选中国政坛的要职,我会不会投她一票?  让我考虑考虑。&nbsp&nbsp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刘 威 “戏子”与政治正确(上)(图)
我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听到演员刘威对歌手雪村大打出手的消息。  先是雪村在其新专辑发布会上说,演员都是戏子,应该什么角色都能演。刘威在电视上闻听此言,“无法忍受自己和其他演员被人用这种封建社会的词来形容”,于是在报纸上发表公开信,喝令雪村闭嘴,并称若与雪村狭路相逢,绝不会轻饶了他,甚至不惜以武力解决。原本很简单的一件事,由于刘威的冲动和媒体的渲染,竟闹得沸沸扬扬。  雪村称演员为戏子,是一种调侃,态度不够严肃,但算不上什么大错。而刘威对此忍无可忍,恼羞成怒,则未免有些神经过敏,有点儿对号入座的味道。  有作者分析得好,称演员为戏子,并非十足的贬义,“在旧社会,也有称戏子为先生或者老板的,那都是大腕,比如梅兰芳、马连良、程砚秋”,而且“并不是‘戏子’都是低贱的,有的戏子表现出的气节,连‘士’们都很敬佩……梅兰芳在日本鬼子占领北京以后,蓄须明志,隐居不出,绝不唱戏;程砚秋与日本鬼子狭路相逢,给了日本鬼子几记老拳,脱去歌衫,在京郊挑粪种菜,也绝不用自己的歌声,装点法西斯践踏出来的‘乐土’。”反观今天某些头戴“歌唱家”、“表演艺术家”桂冠的演员,有的假唱完了偷税漏税,有的泡妞完了打架斗殴,有的把古代专制王朝的流氓皇帝美化成人民公仆,有的把革命歌曲唱到走私大亨的床上,总之是干尽了涂脂抹粉丢人现眼的缺德事,这样的人,该叫他什么才合适呢?&nbsp&nbsp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刘 威 “戏子”与政治正确(下)
俗语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演员这一行当中,既有像梅兰芳、马连良、赵丹、赵丽蓉、马三立那样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也有那种无原则、无立场、无操守的下三滥儿。是真名士自风流,梅兰芳也许不会拒绝“戏子”的称谓,而下三滥儿即便被权势者封为“大师”,别人也还是清楚他下三滥儿的底细。不独演员如此,其他行当也是如此。从政的,既有政治家,也有政客,还有祸国殃民的乱臣贼子;经商的,既有负重致远心怀天下的大企业家,也有惟利是图坑蒙拐骗的小奸商;行医的,既有悬壶济世慈悲为怀的白衣战士,也有吃拿卡要麻木不仁的庸医、恶医;治学的,既有道德文章均堪称楷模的大学问家,也有投机取巧欺世盗名的“学界三魂”;做记者的,既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无冕之王,也有专门搞有偿新闻的“红包记者”、专门拨弄娱乐圈是非的“狗仔队”;教书育人的,既有不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光荣称号的优秀教师,也有勤勤恳恳地照本宣科的普通教师,还有那种干出猥亵、弓虽.女干未成年女生的罪恶勾当的“禽兽教师”……正如并非每个演员都是“表演艺术家”,也并非每个作家都是鲁迅和巴金、每个教师都称得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把作家戏称为“码字师傅”,把教师戏称为“教书匠”,正如把演员戏称为“戏子”,应该都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尽管有一些格外敏感的作家和教师,对此肯定要像刘威那样暴跳如雷的。  心理学家说,越自尊的人越自卑,越敏感的人越脆弱。而有时一个人的自尊与敏感,还代表着一个群体的自卑与脆弱。据说有人很讨厌鲁迅,因为他的杂文不是说“中国人……”如何,就是说“在中国……”怎样,相当于把中国和中国人一棍子打死,违背了“绝大多数官员(企业家、医生、学者等等)都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的所谓“政治正确性”。刘威不聋不瞎,当然知道演员中下三滥儿者大有人在,叫一声“戏子”都抬举了他们,但他认为雪村所说的“戏子”包括了整个演艺界,也包括他刘威先生,因此既是对演艺界的侮辱,也是对他刘威的侮辱。好在雪村对这方面的国情了如指掌,赶紧声明“戏子”只是说他雪村自己。他其实可以再幽默一点儿,像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把“国会中有的议员是混蛋”改成“国会中有的议员不是混蛋”那样,郑重其事地加上一句——“演员都是戏子,包括我自己,但刘威先生如果不同意,可以除外”,只是这样做也可能给刘威火上浇油,使武力解决的风险有增无减。  演员中与闻雪村“戏子论”者想必不止刘威一人,至今没听说有第二个演员跳出来声讨雪村(有“著名导演林兆华得知此事后也感到十分震惊”),也没见有哪个演员公开支持刘威的声讨。这大约足以表明,刘威有着超乎常人的自尊与敏感。差不多一年前,刘威戴着一副墨镜到北京某商厦购物,一名售货员随便说了句“还戴墨镜,也没人找你签名啊”,结果被他投诉到服务台,受到了商厦领导的教育和处罚。对一个售货员的一句无伤大雅的微词也不放过,对雪村“不懂装懂害己害人”的“戏子论”,他自然更是怒不可遏,不可轻饶了。  然而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刘威终究没有诉诸武力。不知是他没找着与雪村狭路相逢的机会呢,还是他对雪村的“戏子论”多少有了一些新的认识?&nbsp&nbsp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王志文 王志文的品德有问题吗(上)(图)
由于自己对剧本的修改意见未能得到编剧和导演的采纳,以及情绪临时受到影响,在电影《芬妮的微笑》新闻发布会上,演员王志文公开表达了对自己主演的这部影片的不满,称该片在莫斯科获奖是莫斯科人瞎了眼睛。此举被圈内一些人视为违反了“行规”,被《芬妮》编剧兼制片人判定为“会对观众产生误导”,“是对国际电影节评委的不尊重,是对所有参与创作这部电影的中(国)奥(地利)艺术家的不尊重”,王志文因此被投资方告上法庭。  这场官司打了有一段时间了,直到《南方周末》新近刊出对王志文的长篇专访,读者和观众才听到了被告王志文的声音。此前,也许是王志文“不屑于”公开辩解,媒体上几乎都是原告对被告的###之声。  拍电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不但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还需要编剧、导演、演员、摄影、后期制作、宣传发行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任何一个环节出了纰漏,都可能给全局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按照某种“行规”,既然大家组成了一个拍电影的团体,就应该紧密团结在制片人周围,尽可能把电影拍好、卖好,既争取团体利益的最大化,也保证所有参与者都有一个好的回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王志文作为主演,无论你与编剧的矛盾有多深,对《芬妮》的意见有多大,也必须识大体,顾大局,严防家丑外扬,否则就可能暴露团体的不团结,“对观众产生误导”,对市场和效益产生伤害。  王志文与投资方签定的合同中,大约并没有禁止他发表自己对《芬妮》的看法的条款,据说也没有规定他必须无条件地出席每一次宣传活动的条款,所以,法院如果公正判决,原告胜诉的可能性我看并不大。不过原告即便败诉,他们也可能摆出一副很受伤的模样,在各种场合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对王志文进行道德控诉——比如骂他“不地道”、“极端个人主义”、“缺乏职业道德”。令人担忧的是,在中国的国情和语境中,这种道德控诉很容易博得人们的理解与同情。&nbsp&nbsp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王志文 王志文的品德有问题吗(下)
一个人参与到一个活动或一项事业当中,如果他对该项活动或事业的计划、目标、运作或结果有比较大的不同意见,而由于种种原因他又不便马上退出,那么,他是否有权利公开表达他的不同意见?如果说他有这个言论自由,那么他公开表达不同意见,将该活动或事业的内部分歧与纷争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样做是否违背了职业道德?从维护从事该活动或事业的那个团体的特殊利益的角度看,这个主动将家丑外扬的“异类”很可能违反了团体的内部规定或章程,理当被开除、驱逐,在该团体内部的一些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看来,这个“异类”可谓丧心病狂罪大恶极,不严惩不足以昭示团体的威严。  但是,在现代社会,一个活动或一项事业或多或少都具有某种公共性,如一部电影一定意义上可以视作一个公共产品,如果从维护包括公众知情权在内的公共利益的角度看,这个“异类”的做法就相当于告诉公众,该团体并非如一向宣称的“铁板一块”,提醒公众在选择该团体提供的公共产品时不妨多留个心眼儿。我不能说“异类”王志文对《芬妮》的评价一定就是千真万确的,但他以一个主演的身份公开向观众发表自己对影片的“负面”意见,是对制片人向观众提供的绝对“正面”的意见的一种补充,对于观众的判断与选择而言,如此这般的“负面”信息无疑是必要的,是富有价值的。于是,王志文在投资方和制片人眼中是“异类”、“叛徒”,在明白了这一层利害关系的人的眼中,他却可能成为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每一种职业都有职业道德。从业者对所属单位、团体的反省与批评向来难能可贵,当是职业道德的应有之义。在文官政治理念中,中低级公务员是事务官,职业道德要求他们一板一眼照章办事,不能公开发表异见;高级公务员是政务官,负有思考和决策之职业使命,为了“工作需要”,理当享有公开发表异见的言论自由。兹举一例,印度尼西亚发展部长、华裔政治家郭建义(Kwik Kian Gie)说过,印尼的“整个制度都是腐败的,因为权力被用来谋取金钱的终极目的”(the whole system is corrupt, where power is used for the ultimate goal of seeking money)。他作为总统梅加瓦蒂领导的斗争民主党的一名党员,甚至公开说出了“我党是最腐败的” 这样的狠话(见《三联生活周刊》2003年第11期,第16页),除了被梅加瓦蒂口头批评外,他没有受到其他谴责、控告与惩罚,也没有人指责他违背了政治家的职业道德。他的狠话,比王志文对《芬妮》的批评严重得多,如果王志文被判败诉,郭建义大约就该被判处有期徒刑了。  王志文说,“我只想做一个身体好、工作好的人,我不想做品德好的人。品德好是一个什么概念?是你理解的品德,还是我理解的品德?”别人我不知道,反正以我的理解,王志文在《芬妮》事件中表现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是没有问题的。&nbsp&nbsp

臧天朔 “丑”化的自由(上)(图)
大约是出于对自己长相的某种敏感,我一向不主张议论他人的长相,特别是对那些“对不起观众”的人,特别是对那样的女同胞。如果有人说某某人长得丑,我一般也不以为然,不会因此而改变我对某某人的评价。相应地,一个人如果不幸被别人认为长得丑,我看也大可不必火冒三丈怒气冲天,更不必一路飞奔跑到法院去控告人家侵犯了他(她)的名誉权。说到底,对人长相美丑的判断是一个审美问题,没有绝对整齐划一的标准答案,与道德尺度和法律条文都没什么关系,不值得大动干戈。  音乐网站三九网蛙搞了个“国内歌坛十大丑星”评选活动,列出刘欢、那英、崔健、田震、赵薇、戴军等30名候选人让网民投票选举,结果蔡国庆、韦唯、臧天朔脱颖而出,分别以“第一丑星”、“第二丑星”、“第三丑星”的殊荣跻身“十大丑星”前三名。众歌星纷纷对这项评选活动表达了反感、厌恶乃至抗议的情绪,应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被人“丑”化不会像被人“美”化那样舒服。  然而“第三丑星”臧天朔表达情绪的方式急剧升级,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一纸诉状将组织这项评选活动的三九网蛙推上被告席。北京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自己网站上发布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500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这就有些让人无法理喻了。  和其他候选或当选的歌手一样,臧天朔无疑算得上是公众人物。既然要以公众人物的身份吃这碗饭,就应该知道这碗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代价之一就是时刻面临着被人拎出来说三道四的危险。臧天朔说,“我丑也罢,不丑也罢,招谁惹谁了”,表明他对被人说三道四很不习惯,以及对作为公众人物可能付出的代价缺乏清醒的认识。&nbsp&nbsp

臧天朔 “丑”化的自由(下)
公众对公众人物说三道四不外乎四种情形:一,赞扬、歌颂、捧臭脚、拍马屁;二,批评、调侃、讽刺、挖苦;三,谴责、挞伐、侮辱、唾骂;四,捏造事实,颠倒黑白,极尽诬陷诽谤之能事。其中第一、二种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拍马屁拍得再怎么露骨肉麻,讽刺挖苦得再怎么尖酸刻薄,公众人物都只能乖乖地听着,一点儿脾气都没有。第四种明显触犯了刑律,要承担法律责任。比较难办的是第三种,但说起来其实也好办,如果当事人既没有使用国骂、京骂等劳动人民耳熟能详的脏话,也没有捕风捉影歪曲事实给公众人物无端炮制丑闻,就应该视同第二种情形。相反,则应该视同第四种情形。  在三九网蛙将臧天朔列为“丑星”候选人到臧天朔当选“第三丑星”整个过程的前前后后,网站的做法尽管比较煽情,网民的议论尽管比较难听,这如果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上也许要令当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但在新兴的网络媒体上却实在是稀松平常的事。更何况他们既没有使用脏话,也没有虚构事实,因此我的判断是,“国内歌坛十大丑星”评选属于前述公民对公众人物说三道四的第二种情形,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的一个体现。  至于臧天朔称评选活动“给他的人格造成极大侮辱,使他在网上受到网民的恶意攻击,致使他在同业中一向健康向上的职业作风和良好声誉受到严重侵害,正常的演出活动受到影响……”这些不过是他自己就评选活动对他的影响做出的一种情绪化的判断,很难有确凿的事实和证据支撑(如“正常的演出活动受到影响”,是把一种“机会成本”或曰“可能赚到的钱”作为损失提出来,这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否则,“鸡生蛋,蛋孵鸡,机机蛋蛋无穷无尽”式的生意经,在中国就不会是一个笑话了)。臧天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颇为倔强地要知道到底是谁策划的‘丑星’创意,要让他‘站出来让我瞧瞧’”,这就已经超出了表达情绪或求助于法律的范畴,而带有些领导同志下令清查那些说了他坏话的人“姓甚名谁,家住何方”的恐怖味道了。  臧天朔看来是过于敏感了。同是娱乐圈名人,姜昆对此的态度很有意思。他一方面表示“我厌恶这样的评选,传媒和艺人应该相互尊重”,另一方面又说,“我不曾经也被评为‘最不受欢迎的十大艺人’嘛,现在想想还觉得可乐,经他们这么一鼓捣,欢迎我的观众就更多了。”正如有这么多选票将蔡国庆推上“第一丑星”的宝座,同时很快就会有无数个男女老少歌迷一哄而上为他们心中永恒的英俊小生蔡国庆鸣冤叫屈,现在有人说臧天朔丑,肯定也会有人说他不丑,他如果能抱姜昆那种“可乐”心态,对各种议论和批评宽宏大量一些,说不定今后喜欢他的听众会更多。  台湾作家李敖倡导一种“开玩笑的自由”,希望“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间,在吹胡子瞪眼睛之余,居然可以友化敌意,松弛紧张。”在西方国家更是如此,老百姓在公开场合专门拿总统、首相的相貌或隐私开涮,大众传媒将在任政治人物列为候选人,发动广大读者、观众参与诸如“白宫四大丑”、“英国十大笨蛋”之类的评选(如克林顿连续两年在“愚人节”期间当选“全国最大笨蛋”。该项评选活动的组织者、纽约公共关系顾问杰夫·巴奇介绍说,接受电话调查的1046人当中,有85%的人认为克林顿在过去的一年中"做了很多愚蠢的事情",因而选他为"最愚蠢的人"。这一结果比克林顿上年当选"全美最大笨蛋"时高出5个百分点。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也榜上有名,屈居第6位),从来没听说有哪个总统、首相龙颜震怒,要求法院对侵犯其"名誉权"的公民和媒体"依法严惩"。人家知道自己的名誉权固然重要,但公民和媒体的言论自由特别是对公众人物进行"丑"化的自由同样重要,有时甚至更加重要,因此公众人物对名誉权的承受力必须坚强、坚强再坚强,不能一有点儿风吹草动就如丧考妣似的大呼小叫"很受伤"。歌星与网民的关系,应该比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轻松得多,更应该有一种"开玩笑的自由",否则也太紧张、太无聊了。  只可惜,臧天朔不懂得这个道理,法院似乎也不懂得这个道理。&nbsp&nbsp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陈希同 谣言是怎样产生的(上)(图)
常言道:“谣言止于智者”,无奈中国的“智者”不多,听信谣言并进而传播谣言者往往不在少数,于是有关机构便时不时要出来辟谣。可是这一辟谣,往往反而使事情变得更糟,因为我们有些人坚信“凡是被辟谣的传言,都一定确有其事,否则根本用不着辟谣”的“规律”……  如此看来,如何辟谣、止谣相对来说都是次要的,关键是要探究谣言的发端,弄明白某个谣言是怎样产生的,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谣言的不良影响,乃至从根本上杜绝谣言。  北京电视台致函香港高等法院,状告香港《前哨》杂志捏造事实,诽谤该台女主持人杜某与陈希同、王宝森有染,给杜某造成了精神伤害,给电视台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这一谣言的肇始,就很值得人们玩味。  陈希同、王宝森二人的“腐化堕落,生活奢糜”,这在中央文件里是有定论的,所以,北京电视台状告《前哨》捏造事实,并不是怪罪他们把陈、王二人由正人君子诬陷成了男盗女娼,而是强调二人“腐化堕落,生活奢糜”所涉及的对象里没有北京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特别是该台主持人杜某,更与此毫不相干。&nbsp&nbsp

陈希同 谣言是怎样产生的(下)
这里还得从头说起。原来早在两年之前,《前哨》杂志即在一篇文章中称杜某与某部委官员“被人捉奸”,痛苦不堪的杜某通过法律渠道与《前哨》交涉,后者被迫同意给予其经济赔偿。但《前哨》在刊出致杜某的道歉信的同一期杂志上,却又以《陈希同王宝森和一女主持人有染》为题,再次就陈、王二人与北京电视台女主持人的“韵事”大加渲染。明眼人一看就清楚,《前哨》这种前门诚恳道歉、后门继续诬陷(尽管没有再特别地指名道姓)的做法,其宣传效果显然要比有关机构的辟谣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北京电视台来说,当然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北京电视台及其女主持人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前哨》杂志一而再、再而三的诽谤行为实在令人气愤,可是在同情、气愤之余,我们也应当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前哨》之所以死死扭住陈、王二人与女主持人“有染”一事不放,一方面固然是出于某种“别有用心”;另一方面,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关于陈、王二人的犯罪事实,除了中央文件里的几句语焉不详的“提要”之外,在内地媒体上一直未见有稍微详尽的报道,这无异于更加增添了个中“内幕”的神秘色彩,也相当于为各种谣言的产生留下了一定的余地,无形中引得不少普通群众翘首以望、拭目以待、侧耳倾听,即便少数一向对反腐败漠不关心的人,至少也会把这当成一件饶有趣味的绯闻而耿耿于怀。  在这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微妙氛围之下,别说一个电视台的某个女主持人,你就是说陈、王二人与100个别的什么单位的什么人统统都“有一腿”,也不愁没人相信,更不愁没有人义务广而告之。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为谣言的制造者辩护,而是想探讨一下诸多谣言何以会有并不十分狭窄的生存空间。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你越要禁止“大道消息”的正常传播,小道消息就越容易乘虚而入,所谓“空穴来风”,不无为因。由此可见,谣言始于封锁,止于公开,如果迟迟不相信公众的明辨是非的能力,迟迟不能满足他们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求知欲”,那么形形色色的谣言制造者便会不失时机地支起摊子,为公众提供谣言“服务”,各种各样的谣言于是应运而生。  具体到陈希同、王宝森案件,如果一开始关于他们的问题就不是禁区,而是随着这一丑闻的逐步查实,逐步允许在传媒上公开披露他们的犯罪事实,那么第一,他们到底干了些什么龌龊事,某些人到底是无辜还是有染,很快就能大白于天下;第二,如果有谁再像《前哨》那样或无中生有,或张冠李戴,心中有数的公众一眼便能洞察其伪,根本用不着谁出来辟谣,而被诬陷者挺身而出为自己讨“说法”,也能在舆论上、道义上获得更大的支持。  假如非得等到陈、王二人所有的不光彩事儿全部被查清之后再慢慢腾腾地公诸于众,天知道还会出现什么样的谣言,还有多少人将遭到诬陷,还要增加多少场名誉官司!&nbsp&nbsp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陈希同 "怀念"陈希同
作为建国以来被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一名特大号腐败分子,陈希同“同志”当然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是说实话,事情过去之后,我还真有点儿怀念他。  记得在1994年,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的陈希同,先是在信息工作会议上要求下面“多报忧”,忧与喜的比例“至少要占到三七开、四六开甚至对半开”;不久又专门约请一批漫画家,希望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作上大胆些”,要“敢于勤攻吾们之阕”。  1995年年初,陈希同邀请40多家中央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希望他们“在肯定北京成绩的同时,加大一点儿批评的力度”,“你们批评北京,也是帮忙,而且对我们是不可缺少的、更重要的帮忙”。这种来自高级领导的鼓励报忧、号召批评的姿态,无疑是十分难得的,因而引起了舆论界的一片赞扬之声。  笔者当时也自觉加入了“吹鼓”的行列。不料一年之后,陈希同出事了,我惊愕之余,第一个反应就是为自己曾经“谬奖”陈希同而追悔莫及,第二个反应就是痛骂陈希同“满嘴什么什么,一肚子什么什么”。同时,我也读到了其他一些作者类似的“悔过书”,要不就是对陈希同那种“好像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的大加揶揄,比如作家邵燕祥认为,陈希同所希望的“加大一点儿批评力度”,其实仅限于街道脏乱差之类,若是舆论监督指向他和王宝森等人的“脏乱差”,他早就该暴跳如雷了。  可以说,凡是曾经为陈希同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的人,没有一个不感到难过的。  然而,事过境迁之后,现在想来,事情难道就这样简单么?陈希同当初那种“好像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难道就没有一点儿积极意义么?虽然他那时从内心到行动早已腐败不堪了,但他毕竟能够装出一副“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毕竟没有像某些“新闻官”那样,今天气势汹汹地下令这个不许报道,明天又不动声色地严禁那个发表评论啊。在陈希同从庙堂中人沦为阶下囚徒之后,请问你再看到过有几个领导能像他当初那样哪怕是装出一副“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呢?  今天我怀念陈希同,当然不是怀念他的贪鄙和奢靡,而是怀念他的至少是在表面上的大度与开明。  众所周知,在中国,领导同志的公开表态是一种重要的舆论导向。陈希同作为堂堂中央政治局委员、赫赫北京市委书记而公开表示欢迎舆论监督,这个信号本身无论如何是积极的,是不带有“陈希同味”、不包含一丁点儿腐败气息的,我们对它的任何评价,都应该着眼于它在当时能够产生的积极影响,应该把它和日后才被揭露的陈希同的见不得人的腐败行径做出适当的区分。  也就是说,单就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而言,和当时其腐败还没有现行、因而还是一个像模像样的领导干部的陈希同比较,今天的某些领导干部如果还有点儿自知之明,其实是没有资格嘲笑他的。以重庆綦江县为例,“彩虹桥”倒塌后,举世震惊,县领导却向全县发出“四不准”禁令(不准围观、不准议论、不准妄谈事故原因、不准谈论领导责任),紧急采取措施封锁消息,堵塞言路,严防他人“攻阕”。再如我所知道的另一个大城市,曾经多次派出要员去上面公关,希望中央新闻单位手下留情,不要批评他们存在的问题(包括环境脏乱差)……  也许,我们的某些领导没敢奢望过能有陈希同那样高的腐败水平,这是值得称道的;但他们同时却又连像陈希同那样假惺惺地装装样子的兴趣、勇气和胆量都没有,显得如此之狭隘、虚弱、气短,不是让人有些遗憾么?&nbsp&nbsp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胡长清 为官不可风雅(上)(图)
在媒体披露的胡长清涉嫌犯罪的一些事实中,他的一件“轶事”引起了人们的兴趣:他在大肆索贿受贿的同时,还频频在各大酒店、商场、汽车站、夜总会、药铺等场所挥毫题字,使得“东也湖,西也湖,洪城上下古月湖,南长清,北长清,大街小巷胡长清”;如今他身败名裂,威风不再,“官之不存,字将焉附”,整个南昌市迅速刮起了一道“铲字风”,几乎就在一夜之间,上述场所里的胡的墨宝便被清除得干干净净。  有舆论注意到,尽管胡长清自己曾标榜他“不是以一个高级干部的身份写字,而是以一个书法家的身份去写”,但各大商家、店铺之所以昨天还对他的题字一窝蜂趋之若鹜,今天却又不约而同毁字灭迹,如此前恭后倨,仿佛改朝换代,正说明在他们眼里,胡长清最重要的甚至惟一的身份就是一个高级干部,他们看重的并不是他“书法”,而是以“书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块块价值连城的金字招牌;即便他的题字够得上“书法家”的标准,其“书法家”的身份也被高级干部的身份掩盖了。  但人们却似乎忽略了“官”与“字”关系的另一方面:如果胡长清不是大贪官,而是人如其名,是一个大白天打着灯笼都难找的“长”年累月两袖“清”风的好干部,那么他是否就应该免费到处题字、题词,以获取一个“书法家省长”的雅号呢?&nbsp&nbsp

胡长清 为官不可风雅(下)
“官”与“字”的关系,相当于领导与风雅之间的关系。风雅有两种:一种是伪风雅,即附庸风雅,以为自己一旦为官,歪七扭八的字迹便成了“狂草”,公鸭嗓子也能吼出美妙动人的咏叹调;一种是真风雅,即“学而优则仕”,既熟读过《国风》、《大雅》、《小雅》,又学成了经世济民之才,不用附庸而自风雅,如唐朝的柳宗元、宋代的王安石等人即是。然而,无论着眼于古代治国安邦的需要,还是按照现代行政理念的标准,要衡量一个干部的优劣高下,最关键还是要看其领导才干,有无风雅已经无关紧要——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卓有才干,能够造福一方,老百姓就已经心满意足了,他有风雅固然不错,无风雅其实也无伤大“雅”,大可不必引以为憾,妄自菲薄,自寻烦恼。  春秋时,卫懿公的风雅是养鹤,外出时连鹤也要乘轩,士兵对此十分反感,集体罢战,要他让鹤去打仗,“使鹤,鹤享有禄位,余焉能战?”南唐后主李煜的风雅是诗文、音乐、书画,宋徽宗的风雅是集古、书画,两人都没能免于亡国奴的命运。明熹宗的风雅是做木工活,其在位期间魏忠贤专权,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后金进迫关外,明朝濒临溃灭。清高宗的风雅是写诗,据说他是中国历史上最高产的诗人,其在位期间政治腐败,内忧外患,清朝开始由盛而衰……可见风雅非但于政事无直接裨益,相反,为官执事者若一味沉溺于风雅,鲜有不误大事、倒大霉的。  今日之中国,风雅官又何止胡长清一人?君不见某些官人,正经八百的事没干成几件,文人雅士的臭毛病倒学会了不少。他们惟恐被人小看,觉得领导不但不应该只是领导,而且还不是凡人,而是“高人”、“超人”,别人会的他要会,别人不会的他也要会,否则如何让人信服、令人敬畏、受人崇拜?于是他们一会儿在某个工地题词,一会儿又去大学给青年学生讲历史、背唐诗,上午刚刚在美术馆为老干部书画展题字、剪彩,下午又在会见外宾时用蹩脚的英语朗诵培根的名言,晚上还要精神抖擞地前往体育馆即兴指挥万人大合唱……  他们日复一日不知疲倦地表演着,只是为了让人们大开眼界,大长见识:乖乖,怪不得人家能当官当大官,原来他天文地理经史子集无所不知,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无所不能,简直比大百科全书还要博学强记,比现代五项全能冠军还要多才多艺,真是千古圣人,旷世罕有!  要言之,领导之热衷于风雅,其危害有三:  一是误导了公众对政治人物的正常期望,使人误以为风雅乃领导才干的题中应有之意,而木讷敦厚、崇尚实干的干部反倒黯然无光。  二是干扰了社会对政治人物的正常评价,因为领导干部风雅成性之时,往往正是其不务正业、玩物丧志之日,故而他尤其需要大加张扬,哗众取宠,用轰轰烈烈的巡回表演来巧妙地掩盖其政事的乏善可陈。  三是为别有用心者向政治人物施放“糖衣炮弹”大开了方便之门。南昌的商家、店铺出钱请胡长清过“书法家瘾”,“###功”等伪科学组织曾搬出与某些个“思想开明”的领导的“关系”大肆招摇撞骗,等等,无不是拉大旗做虎皮,将领导的风雅当枪使。毫不夸张地讲,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迷恋于风雅而不能自拔,不但是他个人的悲剧,同时更可能是社会的祸患。  领导就是领导,领导如欲风雅,可以在家中自赏,也可以在退休后全力为之,总之在任时当严格自律,洁身自好。湖南一名老教师曾给中学同学、时任国务院总理的###写信,恳请他为自己新盖的楼房题字,朱总理回信婉言谢绝,说我有“五诫”,其中一诫就是不题字。朱总理的字我曾经见过一次,那是一家文艺类报纸从别处“挖”过来印上去的,笔法洗炼,刚劲有力,堪称上品。可敬的是,他坚决不以“书法家”自居,相较之下,某些“平易近人”、有求必应的风雅官就要潇洒和风光得多了。&nbsp&nbsp

胡万林 胡万林+柯云路=?(上)(图)
胡万林,小学文化,曾因犯罪两进监狱,共被劳改24年。先后在新疆、山西、陕西和河南等地非法行医,共治死患者多达200人。就是这样一个号称一把硭硝治好天下疑难杂症的江湖游医,却一度被神化为“旷世神医”、“当代华佗”,在不少地方掀起了一股声势浩大的“胡大师热”,被他蒙骗的不但有成千上万的普通患者,而且还有很多像河南省漯河市市长刘法民那样的官员、干部、知识分子,真可谓劣迹斑斑、血债累累。  柯云路,作家,上世纪80年代初以小说《新星》一夜走红,之后《衰与荣》、《夜与昼》等现实主义作品继续获得好评。80年代末转而“研究”并大肆宣扬神秘主义、特异功能和“人体宇宙学”,以《大气功师》为代表的一批明目张胆地反对科学、鼓吹迷信的作品,在社会上畅销不衰。而其《发现黄帝内经》一书,最直接、最露骨地替胡万林摇旗呐喊,严重误导患者,影响尤为恶劣。  胡被依法逮捕后,柯云路又推出《重组生命世界》为之辩护,还与胡的支持者一道四处奔走,组织了一系列企图“营救”胡万林的活动,其誓死捍卫伪科学之意志之“坚定”,气焰之嚣张,世所罕见,绝无仅有。&nbsp&nbsp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胡万林 胡万林+柯云路=?(下)
胡万林与柯云路,一个是坑蒙拐骗的江湖大骗子,一个是著述等身的知名文化人;一个是在巫道、黑道、红道都敢“通吃”的实践家,一个是在文场、官场、商场都曾受宠的理论家;一个依靠大话、空话、鬼话支撑起了“天下最后一座医院”的牌子,一个凭借胡言、妄言、妖言炮制了“发现东方文明系列”的弥天大谎;一个声嘶力竭地把自己打扮成遍尝山中百草、深研医学典籍、发明了“肤苏定律”的人间奇才,一个厚颜无耻地把自己武装成集“哲学家、文化学家、心理学家、生命科学家、气功学家、语言学家、思维学家、文学家、古文化学家、宗教学家、佛学家、教育学家、历史学家”于一身的千古圣贤……  那么,把胡万林与柯云路加在一起,将会产生一个何等惊天动地的奇迹?  相较胡万林而言,柯云路更值得人们注意和警惕。胡万林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诡计多端的骗子和胆大包天的流氓,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纵有一百张嘴也抵赖不了,迟早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但柯云路是一个道行很深的文化人,一个在普通读者中享有很高知名度,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作家,他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靠写几本为胡万林捧臭脚的畅销书赚钱(尽管他的确因此而暴富),而是深谋远虑,胸中有“雄心壮志”存焉。  胡万林被检察院正式起诉后,有受害者家属强烈要求将柯云路及有关出版单位追加为被告。但有法律专家指出,如果找不到柯云路与胡万林之间“有同谋行为”的事实证据,法律恐怕将无能为力。其实这正是柯云路的“高明”之处——胡万林不过是他树立的一个典型,他何需身体力行与他搞“合作”?他早已超越了胡万林那种江湖骗子的层次,而是达到了据说能让“意识体”具有“不断寻找生命依附并丰富、发展的能力”,即“灵魂附体”的空前高度,他不但要求“重新认识那些神话(比如《西游记》、《封神榜》)的真实性”,而且认定“我们面对一个貌似繁荣,实际上充满危机、矛盾、痛苦、困惑的现代世界……我们要从对气功的研究中发现新的崇高精神。人类当前需要新的精神,时代需要寻找到新的意义”,他直言不讳地宣称,他现在“每天都在练习九大技术”,“我在执行宇宙旨意”!  看吧,始而许诺强身健体,包治百病;继而办班,开医院,纠集追随者,成立研究所(未经合法登记的“中国生命科学院”),出书,出磁带,卖录相带,大敛其财;最终发展到要为年轻人找到生命的意义,为时代寻找“新的意义”,要当仁不让地“执行宇宙旨意”……这一套把戏听着怎么这么耳熟?  对了,这不正好与“###功”教主###从蹩脚小号手到“大气功师”再到“救世主”的轨迹不谋而合吗?一个“###功”组织被依法取缔了,其他反科学、反文明、反社会的组织似乎并未兔死狐悲,如果任其继续滋长、泛滥下去,等到他们有朝一日找到了新的“时代精神”,真刀真枪地执行起了“宇宙的旨意”,其灾难性后果恐怕连“###功”那一路的“大师们”也要自叹弗如的。  胡万林+柯云路=?  ###?&nbsp&nbsp

赖昌星 假如赖昌星引渡回国(上)(图)
福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与老婆及三个孩子从香港逃到加拿大已经四年了。加拿大难民法庭近日做出裁决,认为赖昌星犯有走私及贿赂罪,根据他在中国和加拿大可能受到的惩罚,属于严重罪行,其目的属于"非政治",因此拒绝了赖提出的难民申请。赖昌星不服裁决,立即提出上诉。  稍后,加拿大移民局做出决定,将赖昌星夫妇有条件释放,两人要缴交八万加元保释金,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当局报到,等候“难民申请”的上诉结果。  分析家认为,如果加拿大联邦法庭同意受理赖的上诉,此案还将持续数月或更长时间;如果联邦法庭拒绝受理,赖有可能很快被驱逐出境。与此同时,加拿大警方对赖提出了企图在加获得假护照和洗黑钱两项指控,但由于中国与加拿大之间尚未订立引渡条约,因此,赖是否会在加受审,还是会在被驱逐后引渡回中国,将取决于中加两国交涉的情况。  在加拿大难民法庭拒绝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之前,很多中国人担心,如果赖的难民申请被接受,他就可以花着从中国带出去的巨额黑钱,在加拿大踏踏实实地过他的舒坦日子,而中国政府眼睁睁看着自己通缉的一名要犯得意洋洋地逍遥国外,该是多么窝火!现在赖的难民申请被拒绝,他即便最后上呈加拿大最高法院,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据说也只有百分之一。如果允许做乐观一些的估计,赖昌星最终被引渡回国,大约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nbsp&nbsp书包网 www.aIhUaU.com

赖昌星 假如赖昌星引渡回国(下)
赖昌星申请"难民"一案是加拿大历史上规模最大、耗资最多、耗时最长的一次难民审判,政府(以移民部长的名义)和赖昌星双方都聘请了强有力的律师团。作为该案的裁判机构,加拿大难民法庭认定赖的逃犯身份,否认他的难民身份,并没有花费多少工夫,工夫主要是花在了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评价上。  据《南方周末》报道,出庭担任加拿大政府一方专家证人的加拿大刑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教授介绍说,控辩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否公正?如果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包括从侦查、起诉、审判到监禁服刑等一系列程序都足够公正,那么,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后就不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就可以被引渡回国。反之,如果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公正,那么,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后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所以他不应该被引渡回国,而应该以难民的身份留在加拿大寻求政治避难。至于外界议论较多的死刑问题(加拿大已废除死刑,而赖昌星如果被引渡回国,势必难逃死罪,所以加方不会同意中国的引渡要求),其实并非中加双方最重要的分歧——加拿大曾有将疑犯引渡回还在执行死刑的国家的先例,如两年前曾引渡了一名在中国杀人后潜逃14年的罪犯回国受审。  既然赖昌星已经逃到了加拿大的“屋檐”下,那么,中国能否将他顺利引渡回国,在一定程度上就得看加方的“脸色”。具体地讲,鉴于加方把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评价视为是否“放”赖昌星回国的一个关键环节,那么,中国与加拿大就引渡赖昌星问题进行交涉,除了外交方面的工作,还应该运用大量确凿的证据向加拿大表明,中国查处"远华案",是在查处一起特大走私贿赂案,而不是一场"权力纷争";赖昌星远走加拿大,是做贼心虚、畏罪潜逃,而不是慑于国内"政治迫害"的压力;将他引渡回国,是惩治犯罪的需要,而不是"###"的需要。  从加拿大司法部门把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几乎每个条文都搬出来辩论,加政府多次派律师到中国取证,“材料堆了一房间”,“所有证据都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受盘问”等情形看,加拿大方面对赖昌星一案的审理是十分认真的,那么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同样抱以认真的态度,他们一定会更加认真。中国引渡赖昌星如果成功,就相当于加拿大政府和司法部门认可了中国的证明,也相当于通过加拿大的裁决向世界证明,中国拥有一套完整、严密、公正的司法制度。  与中国自己的证明相比,别人的证明并不是毫无必要的,有时甚至具有某种特别的说服力。可想而知,这个结果对中国司法制度在国际上的形象意义重大,值得我们去努力争取。&nbsp&nbsp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赖昌星 链接:“最高级卖淫”
潘绥铭教授在《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生”考察》(群言出版社1999年1月版)一书中,将当前活跃在中国大地上的卖淫女分为由高到低的七个层次——  处于顶端的是“二奶”阶层;第二层是“包婆”(公安部门称之为“包娼”或“包嫖”);第三层是“三厅”(歌厅、舞厅、餐厅)里的三陪女;第四层是“叮咚小姐”(相对固定地住在一个宾馆,通过电话拉客,如果男人有意向,她们就“叮咚”一声按一下门铃,进去当场成交);第五层是“发廊妹”或“按摩女”;第六层是“街女”或“街妹”;第七层是“下工棚”或“住工棚”的女人,主要与外来民工进行交易。  潘教授引用民间的说法,第七、六层是“卖×”,第五、四层是“卖肉”,第三、二层是“卖俏”,第一层是“卖骚”,而所有这些都可以叫做“卖身”。  潘绥铭教授主要考察了珠江三角洲的B镇、华南腹地某开发区、湘黔交界处某金矿区三个社区,而对繁华大都市里的卖淫并未涉及。如果有人想了解北京最高档的娱乐场所在哪儿、“最开心地娱乐一次”价格几何,在潘教授的书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很显然,中国大地上还有比潘教授书中列举的七个层次的卖淫女更高级的卖淫女。  关于女人的“卖”,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卖艺”与“卖身”的区别。有些才貌双全、色艺俱佳的女子,一开始总是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卖艺不卖身”,但这一原则往往不能坚持到底。如果能像北宋末名妓李师师、明末名妓柳如是那样,有幸碰到出得起大钱甚至可以托付终身的主儿,她们便会哭着喊着既卖艺又卖身了。今天如果有女人也能卖艺又卖身,其档次无疑就要比潘教授笔下的“处于顶端的‘二奶’阶层”高出几许了。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节目较为全面地报道了厦门远华走私大案的查处情况,此前,上海《新民周刊》根据“来自中央4·20专案组的第一手资料”,也对此案进行了较详尽的报道。据披露,远华走私团伙头子赖昌星的侄儿赖文峰,穿名牌,驾豪车,风流倜傥,举止做派俨然年轻大亨。广州有个早负盛名的甜妹歌星,被赖文峰的“款爷”风采所倾倒,无视众多追星族的望眼欲穿与千呼万呼,毅然宣布退出歌坛。息唱后,甜妹歌星一心一意傍着赖文峰,后者则慷慨解囊,为她购买了一辆价值200多万元的德国“保时捷”牌红色跑车,和一套靠山背湖的高档别墅。据说甜妹歌星与赖文峰签了3年契约(就像她签订演出合同一样),但3年合同期未满,远华案东窗事发,她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不久即宣布复出歌坛,荧屏上很快又出现了她的芳容与倩影。  名噪一时的甜妹歌星忍痛告别歌坛,专为赖家公子一人献艺,作为“二奶”,她同时还要为他献身,她的“卖艺又卖身”,是一种水平极高、极富传奇色彩的卖淫。至于她与赖文峰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就不辞而别,则与她当初抛弃众多追星族时的绝情一脉相承。同期《新民周刊》还披露,1997年9月8日,88层的远华大厦举行奠基仪式,赖昌星邀请北京一家牌子一向很正的歌舞团前去助兴,一帮经常在大型主旋律庆典或晚会上露脸的著名歌星、舞星倾巢出动,在厦门人民大会堂连续演出3天,还临时自编自演节目,为赖老板唱尽赞歌。有个以演唱革命歌曲著称于世的“豪情万丈的著名女歌唱家”,至今仍不理解中央为什么要“动”远华公司,在北京多次为赖昌星鸣冤叫屈:“赖老板,多好的一个人哪,为什么要查他呢?”据说这名歌唱家只是陪赖欢娱数夜,赖竟给了她1000多万元的“感情费”!  姜还是老的辣,如果说赖文峰不过是一个挥金如土的富家公子哥,那么他的叔叔赖昌星就是一个道行极高、格调极“雅”的情场老手。所以赖文峰充其量只是花了几百万玩儿了一个唱流行歌曲的小甜妹,到头来小甜妹一看大事不好跑得比谁都快,而赖昌星一出手就是1000多万,玩儿的却是专唱革命歌曲的“大姐大”,并且“大姐大”在赖昌星大难临头之时仍然对他“一往情深”。小甜妹除了会唱几首甜蜜蜜酸溜溜的流行歌曲,除了在电视、报纸上混了个脸熟,比北京五星级宾馆里的三陪小姐档次高不到哪里去;专唱革命歌曲的“大姐大”就不同了,好几首兼具千般柔情与万丈豪情的经典革命歌曲都是她的保留节目,非她演唱不行,没她演唱不了,她可是根红苗正觉悟高的专业歌唱家,有高级职务、职称,享受相当级别的待遇,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心中享有崇高声望,那风采,那神韵,那品位,与小甜妹绝对不在一个档次上,玩儿起来显然别有一番刺激和情趣。  19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迎接国家领导人赴港参加回归庆典,特地购买了一辆黑色奔驰防弹车,后来香港方面将该车拍卖,赖昌星花1200万港币赴港竞拍,买下了这辆具有特别意义的轿车。联系到他的这一“壮举”,对于他不惜花1000万人民币与专唱革命歌曲的女歌唱家睡几个晚上的“豪举”,人们也就应该有所感悟了。  英语的形容词和副词有原形、比较级与最高级之分,套用这种语法,潘绥铭教授在《存在与荒谬》一书中概括的七个层次的卖淫女,只能算是“初级卖淫”;甜妹歌星签约向赖文峰“卖艺又卖身”,可算是“比较级卖淫”;“豪情万丈的著名女歌唱家”把革命歌曲唱到了走私大王赖昌星的床上,则称得上“最高级卖淫”。顺便提一句,甜妹歌星复出歌坛后,居然也很卖力地演唱了几首革命歌曲。有评论说这是她的“自我突破”,我却相信她是在尝试着向女歌唱家学习,以期日后能身价猛增,顺利迈上“最高级”。  是的,别看某些正义凛然、大气磅礴的“歌唱家”在“主旋律舞台”上摇头晃脑手舞足蹈唱得比哭得还动情,其实只要能挣钱、挣大钱,甭管什么歌什么调,甭管是弓虽.女干犯作的词还是杀人犯谱的曲,他们都能演唱得如痴如醉,如怨如慕,令全场掌声四起,欢欣鼓舞。“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无论哪种级别的卖淫,古来如此,而今亦然。&nbsp&nbsp

李 真 幸亏只是"幻想"(上)(图)
以前有句气势豪迈的口号,"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如果不是因为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助长了"大跃进"狂热气焰而遭到后人诟病,也许倒可以起到一些鼓励中国人敢于想象、善于想象的正面作用。与此相似还有胡适的那句名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也是强调无论做人还是做学问,都应该有起码的想象力,有着眼于未来的遐想或幻想。某大企业的广告词说,"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如果借用一下,我们也不免担忧:人类失去幻想,世界将会怎样?  但中国人传统上崇尚务实,除了江湖骗子和政治野心家,人们对那些没有多大把握、甚至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一般是不会郑重其事地大肆张扬的。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近日多家媒体在披露原河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真"年轻巨贪幻想当'副总理'"的新闻时,无不带着某种讥讽和不屑的口气,似乎也就不足为怪了。不过,这种口气也暴露出了媒体的势利,毕竟李真当初是一颗炙手可热的"政坛新星",以他一个中专毕业生当上省委办公厅秘书、年仅35岁即爬上厅局级领导高位的发展势头,"幻想"当"副总理"既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冲动,更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思想自由。李真固然罪大恶极,可你总不能说他"想"一下也是僭越,也罪该万死吧。阿Q曾幻想"革命"之后,"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摆了钱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赵家的罢……",要是我们的领导干部中竟然无一人哪怕是像阿Q那样"幻想"一下,那局面大约也是十分不妙的。  我承认自己也对李真充满了不屑,但那主要不是鄙夷、唾弃,而是恨铁不成钢,怒其不争气。客观地讲,他能够产生并毫不讳言有朝一日问鼎"副总理"的"幻想",说明在他对自己政治前途的设计中,有一个明确的期望值和具体的奋斗目标。须知中国是一个有着十多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在中国竞争到一个副总理职位,无疑要比在欧洲一个小国或南太平洋一个岛国要困难得多,李真能有这个雄心壮志,可以说显示出了一种难得的有理想、有追求的品格。&nbsp&nbsp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李 真 幸亏只是"幻想"(下)
反观这些年来屡见不鲜的所谓"39岁现象"、"59岁现象",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名年轻干部如果在39岁这道"坎"上不能进一步提升,便意味着他将来在仕途上只能按部就班地熬年头,再也很难有"突飞猛进"的机会。一名领导干部如果在59岁这道"坎"上不能更上一层楼,便意味着他很快将解甲归田,退休回家养鸟下棋练书法抱孙子。在准备跨越这两道"坎"时,那些眼看晋升无望的领导干部如果不能保持平和心态,就很容易产生挫折感、失落感、幻灭感和绝望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积极上进,而是自暴自弃自甘堕落,要紧紧抓住来之不易且来日不多的机会,利用手中即将"过期作废"的权力大肆牟取私利,为自己的妻儿老小、也为自己的后半生留下一份"过得去"的产业。即便运气不好,手段不高明,最终东窗事发,一生"英名"毁于一旦也在所不惜。  对于这种因为个人仕途失意、"政治幻想"破灭或消失导致的腐败,我除了归罪于腐败者私欲太重,政治觉悟不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前途与社会大局的关系外,有时真恨不能像变戏法那样多多益善地设置一些"副部长"、"副总理"职位,让更多的领导干部实现他们的"政治幻想",从而大大减少"39岁现象"、"59岁现象"的发病率。  可是李真的情况与此截然相反。他出生于普通干部家庭,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19岁中专毕业,也没有耀眼的学历光环,凭着拍马钻营(从省建设投资公司的一个一般工作人员,调任省政府办公厅工作秘书,没有些"诗外工夫"是不可想象的)、狐假虎威(领导秘书假借领导的威风)等"厚黑"本领,短短几年间,先后被提拔到省政府秘书、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省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的岗位。面对这种火箭般的上升速度和长驱直入的进取态势,别说他李真忍不住要坦言"当副总理"的理想,换了另外一个沉得住气的人,一个深谙谦虚谨慎韬光养晦等官场游戏规则的人,多半也会在内心深处"自比于管仲、乐毅",会时不时把自己关在家里猛照镜子欣赏那个"我最崇拜的人"。  这样一个青年得志、官运亨通、自视不凡、志向远大的李真,既不像有的"39岁干部"、"59岁干部"那样垂头丧气,惶惶不可终日,也不会安于现状,得过且过,那么,他即便学习、政治、正气一个都不会讲,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个都不代表,而只是为了实现自己当大官、发大财、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而且哪怕仅仅是出于纯技术性的伪装、隐忍的需要,他也不应该把自己混同于那些目光短浅、胸无大志、没当几天官就吃喝嫖赌抽无所不能、没过几年官瘾就马失前蹄彻底完蛋的政治侏儒和官场低能儿啊。  一个"39岁干部"、"59岁干部"对自己前途失望透顶,不可能再有"幻想当'副总理'"的激情,从而放松自己的欲望,堕入腐败的深渊,我看这不是最可怕的;一个资质平平的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前途缺乏足够的信心,不敢心存"当'副总理'"的非分之想,他们有意无意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不小心走上腐败的歧途,我看这也不是最可怕的;最最可怕的是像李真那样,既有美妙的前景,又有高远的追求,有一千条理由严于律己,有一万条理由自珍自爱,却依然没能走出"人一阔就变脸"、"地位越高,腰板越硬、脾气越野、胃口越大"的老路。  "十六大"前后,中国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力度明显加大,各地都在"提高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更新用人观念,放开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改进选人办法,大胆起用优秀年轻干部"。李真的骄横、"坦率"、有恃无恐、小人得志便猖狂,在年轻干部中也许算是特例,但像他那样一边追求高高在上的政治目标,一边不择手段疯狂追逐近在眼前的个人利益的 "新型少壮派",却并非个别。他们认准了当前权力结构新老交替的大好时机,坚信以自己的天分和才干,只要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到家,三五年之后登堂入室正式"接班"不在话下。  如果有人本着爱护年轻干部的目的,小心翼翼地规劝他们,生活问题上别太随便,经济问题上别太过分,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要因一时的"失误"葬送了大好前程,他们会胸有成竹地付之一笑:时代不同了,血与火的考验不存在了,我干嘛非得一天到晚正襟危坐忧心忡忡跟个苦行僧似的?普天之下,舍我其谁,时候一到,"副部长"、"副总理"我不当谁当?……  有了如此坚定的逻辑,李真"幻想当'副总理'"就不能简单视之为痴心妄想;但他终究玩火自焚,一腔政治"热情"只能永远停留在"幻想"的阶段--上天保佑,幸亏"副总理"只是被他"幻想"了一回。然而在另外的张真、王真、刘真中,有人肯定也怀有李真那样的"幻想",但却比他做人更"成熟",做事更有把握,因而不会像他那样轻易翻船;对于他们的十有###要比李真美妙得多的前途,我实在不敢去妄加推测……&nbsp&nbsp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吕日周 “敏感人物”的命运(上)(图)
前两天参加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与《南风窗》杂志社主办的“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研讨会暨‘长治实践’座谈会”,得以一睹“长治实践”的主角——原山西省长治市委书记、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长治,长治——一个市委书记的自述》(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2月)一书作者吕日周的丰采。  无论是在与会者高度赞扬他的勤政亲民举措的时候,还是在专家就吕日周式“人治”之得失、“管官”与“管民”孰轻孰重等问题展开激烈争论的时候,吕日周都默默无语,宠辱不惊。轮到他发言时,他立论的平和,态度的谦逊,很难让人把这个戴着厚眼镜的老实人与那个在长治叱咤风云的改革老将联系起来。  会后,我向一位知情者请教:百闻不如一见,吕日周看上去并不像媒体报道的那样威猛严正咄咄逼人呀,到底是先前媒体的渲染过头了呢,还是现在吕日周被调离长治,深感英雄迟暮,不得不收敛锋芒,准备“安度晚年”了呢?  知情者回答说:老吕是书生,是性情中人,一向以本色示人,不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更不会妄自菲薄装孙子,今天我们看到的吕日周,也就是长治老百姓看到的吕日周。很多人把老吕想象成唐吉诃德式的英雄人物,其实他不是。他在官场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现在居然能够全身而退,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这几年来,媒体先后报道过原湖北省黄石市河口镇党委书记董阳、原安徽省利辛县委书记夏一松、原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等改革英雄的事迹,以及他们在重重阻力之下或调离、或免职、或辞职的遭遇,与他们相比,吕日周的下场应该说是最好的。  中国的改革者要想不被打倒,至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自己的屁股绝对干净,不占不贪,不犯生活作风错误,让人抓不着一丝一毫的把柄;第二,要有自我牺牲精神,要舍得头上的乌纱帽;第三,改革态度要坚决,但具体做法要稳健,要努力争取群众和社会的支持。董阳、夏一松、李昌平等人具备了前两个条件,在第三个条件上可能注意不够,或者反腐败下手太狠(夏一松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将行贿者公开点名,追查县人事局大规模安排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使县人事局党组成员被集体立案调查,结果收到数十封恐吓信、侮辱信和匿名传单。有人在县城大操场的球架上挂了一个死婴,上书“夏一松×××”。吕日周在长治并未发动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他如果处在夏一松的环境,不知将如何行动),或者推行机构改革使既得利益者受到剥夺,或者以“非常规手段”(如上书中央领导)招致上级不满,所以结局都不甚美妙……&nbsp&nbsp书包网 www.aIhUaU.com

吕日周 “敏感人物”的命运(下)
知情者的分析令我很受启发。吕日周曾经多次声明,他在长治的所有做法,“都没有自己的东西,只不过是扎扎实实地落实了中央的精神。”在“长治实践”座谈会上,一名作家进而断言,吕日周在长治的所作所为,全都是在中国的宪法、执政党的党章以及国家法律的框架之内,谈不上有多少创建与突破,他吕日周在长治能够做到的,中国的其他官员在中国的其他地方也都能够做到。在长治与其他地方之间,在吕日周与其他官员之间,其实只有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哪个地方捅破了这层“窗户纸”,那个地方就能够像长治那样真抓实干,哪个官员捅破了这层“窗户纸”,那个官员就可以成为中国的第二个吕日周。打这个“窗户纸”比喻的作家也许没有意识到,尽管只有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但中国的大多数官员却要么不敢捅破,要么无法捅破;另有极少数像董阳、夏一松、李昌平那样的官员虽然将它一举捅破,却因为手法不够“妥帖”而兵败垂成;只有极个别吕日周式的官场异数,既有大无畏的改革胆识,又有过人的政治智慧,才能在果断捅破“窗户纸”的同时,又避免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悲剧。  吕日周离开长治那天,长治群众万人自发前来为他送行,“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吕日周告别长治泪满襟”的感人场面,再一次令国人深深触动。《中国青年报》上有篇文章说,在有关吕日周的大量新闻报道中,媒体记者无一例外都不忘提到,吕是个有争议的人物,如果吕是个有争议的人物,那么怎样解释上述送行一幕?成千上万送行群众纷飞的泪花就是民意的集中体现,难道如此广泛的民意还不足以摘去吕日周头上的那顶"争议"帽子吗?事实上,正如文章所言,吕日周头上的“争议”的帽子,绝不是老百姓送给他的,而是他在官场中的一些下级、同僚和上级送给他的。吕日周的做法体现了广泛的民意,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认同,却在官场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个中奥秘何其意味深长!  较之“争议人物”的帽子,我知道对于吕日周还有另一个更准确的说法,叫“敏感人物”。吕日周的改革既没有离经叛道,更没有另起炉灶,他不过是捅破了一层“窗户纸”,不过做了许多官员该做而没做的事情。那些官员如果还承认自己是在共产党执政的共和国的党政机关里为官作宰,就应该懂得吕日周改革的“原教旨意义”(用吕日周的话说,是要“解决干部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带领干部重新回到人民中去,发挥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不应当对他的做法产生什么非议。  所以,与其说他们是在非议吕日周,还不如说他们是在忌恨吕日周,与其说吕日周在官场中引起了“争议”,还不如说他触及了某些官场中人的敏感神经,成了一个“敏感人物”。于是,山西省有关领导在评价吕日周在长治三年的政绩时,只是笼而统之地称他"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领导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却绝口不谈他掀起舆论监督风暴、制造“官民对立”(为了不劳民伤财,必须劳官生财;为了使民好过,必须让官难当)等“敏感问题”;甚至在吕日周即将离任、前往省里赴任之际,"在长治,从要害部门到闲曹细局都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气息,官员们面对记者目光诡异,绝口不谈吕日周。"  从一个“敏感人物”的命运,有时可以读出一个时代的气象。“敏感人物”吕日周虽然历经官场凶险,但终于没有落得董阳、夏一松、李昌平那样的下场,可喜可贺。红旗出版社社长李凡女士在座谈会上给吕日周打气,希望他不要轻视省政协副主席的职务,只要真想干事,在这个位置上同样可以大有作为。对此我颇有同感。当初吕日周在山西省体改委主任的“虚职”上一呆就是10年,谁能料到他会在长治“东山再起”?如今他退居二线,宝刀不老,壮心不已,我不相信这就是他的“无言的结局”……&nbsp&nbsp

慕绥新 慕绥新不是“个体户”(上)(图)
沈阳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一次会议,除了完成各项既定议程,还专门认真讨论和深入反思了以原市长慕绥新为首的“沈阳窝案”,使得沈阳市的这次党代会备受各界瞩目。  会议闭幕后,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等省委领导看望了沈阳市委新一届领导班子。闻世震指出,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教训之一,就是他们严重破坏了党的规矩,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为“党内个体户”。他的这个比喻新鲜、生动,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闻世震说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是“党内个体户”,意思是说他们严重破坏了党的规矩,违反了党的纪律,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约束,腐化堕落,为所欲为,作为共产党员他们丧失了应有的党性,作为领导干部他们丧失了起码的官德,已经完全没有一点儿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的样子(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完全不像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而像是“党内个体户”了。应该说,上述对慕绥新等人违法犯罪的指控与概括是成立的,但是,我们能因此就称他们为“党内个体户”吗?  在中国,个体户是个体工商劳动者的简称,他们占有少量生产资料,支配有限的社会资源,从事个体劳动,规模较小,经营较分散,技术水平一般也较低。个体户进一步发展壮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影响力达到一定程度,就成了私营企业。无论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前个体户的名声不太好,那主要是特殊的历史环境造成的。今天我们说某人是“个体户”,不应当先入为主地带有某种歧视与贬损的意味。如果硬要说个体户身上存在着不够高大完美的地方,顶多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他们生意做得不大,小打小闹,难成大气候;第二,他们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有时工商行政部门不便于管理与引导,如此而已。&nbsp&nbsp

慕绥新 慕绥新不是“个体户”(下)
这样,如果某人被形容为“党内个体户”,无非是指第一,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角色,其言行在党内影响不大;第二,他有一些自由主义表现,不能做到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但并未发展到特别严重的地步。用这个客观标准去衡量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就会发现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党内个体户”的范畴,将他们比喻为“党内个体户”实在是很不贴切的。  从规模和影响上看,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绝非“小打小闹”。慕绥新身为一市之长,利用职权大肆索贿受贿,巧取豪夺,短短几年间就为自己积累下一两千万元的非法资产;马向东身为常务副市长,除了贪赃枉法,大捞不义之财,还频频跑到境外豪赌,一掷千金。二人同时还与黑社会头面人物称兄道弟,沆瀣一气,与地方黑恶势力交往密切,狼狈为奸。除了慕绥新与马向东,沈阳“窝案”中被查处的还有从法院院长到检察院检察长,从财政局局长到税务局局长,从土地局局长、物价局局长到烟草专卖局局长、建委主任、国资局局长……等一大帮头头脑脑,这些人臭味相投,“咸与维新”,以“老大”慕绥新为核心,组成了一个盘根错节、实力雄厚的腐败集团,将一方水土搅和得乌烟瘴气,严重阻碍了沈阳的社会经济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仅仅将慕、马等人视为“党内个体户”,那也太低估他们的能耐、太小瞧他们昔日的辉煌了。  从危害和教训上看,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也绝非党组织“不便于管理与引导”引发的结果。今天反思沈阳“窝案”,人们自然可以感叹“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从而得出“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之类的结论,但问题的关键更在于,当初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到底是如何攫取到可供他们肆意妄为的权力的?一个在沈阳可以不受任何监督与制约的权力体系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慕绥新、马向东如果只是“党内个体户”,他们在党内把坑蒙拐骗、为非作歹的生意做到如此骇人听闻的地步,负责对“个体户”进行管理与引导的“工商行政部门”无疑有失职、失察之嫌,但现在人们并未看到有哪个“部门”或主动或被动地站出来承担失职、失察的责任,那么请问,到底是党内“工商行政部门”针对“个体户”的管理与引导机制出了问题呢,还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党内个体户”,而是党内的“特殊企业”或“大型垄断行业”,所以一般的“工商行政部门”的确拿他们没有办法,所以我们今天也不大好意思追究这些“部门”的责任?……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把慕绥新、马向东等人“贬低”到“党内个体户”的水平,虽然尚不至于令老百姓“无所措手足”,但却不利于人们认清沈阳“窝案”的实质,并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因此之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君子订正了名分就一定能够说话,说了的话就一定能够执行。君子对于自己所说的话,不能有一点随便马虎),对于慕绥新、马向东等党内非同寻常的腐败分子,我们需要做一项“必也正名”的工作:他们不是“党内个体户”。&nbsp&nbsp

慕绥新 链接一
辽宁省委书记:沈阳领导勿学慕绥新成党内个体户  中新社沈阳2001年8月1日消息: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指出,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教训之一,就是他们严重破坏了党的规矩,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为"党内个体户"。  昨晚,沈阳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一次全会刚刚闭幕,闻世震等辽宁省领导看望了沈阳市新一届领导班子,祝贺当选及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他对沈阳市新一届领导班子寄予期望,"新班子一定要有新作风、新干劲、新作为,身在其位,心谋其政,以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果取信于全市人民。" 闻世震也告诫说:搞好沈阳市的工作关键在市委、关键在各位,新一届市委一定要把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的规矩办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绝不容许任何人破坏党的规矩,成为特殊党员。  闻世震表示,沈阳市党代会开得很成功,是沈阳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起点和新开端,希望大家抓住契机,乘势而上,不辱使命,带领全市人民重振雄风,再创辉煌! 闻世震最后寄语新的领导班子: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新辽宁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好火车头作用,努力把沈阳建设成为区域性的信息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国家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nbsp&nbsp

慕绥新 链接二
闻世震痛斥"党内个体户"引自慕绥新悔罪自白  中新社北京2001年8月7日消息: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在7月31日沈阳市新一届领导班子会议上指出,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教训之一,就是他们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为"党内个体户"。  昨天出版的北京青年报,对"党内个体户"说法提出质疑,指出把慕绥新、马向东等人"贬低"到"党内个体户"的水平,虽然尚不至于令老百姓"无所措手足",但却不利于  人们认清沈阳"窝案"的实质,并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文章分析后得出结论,将慕绥新比喻为"党内个体户"是很不贴切的。  辽宁媒体今天发表报道,指出闻世震对"党内个体户"的称谓,是引用的慕绥新在悔罪书中的自白。指出闻世震说慕绥新是"党内个体户"的说法,并不准确。  报道说,闻世震当时在谈到慕绥新严重违法犯罪情况时,引用了慕绥新在悔罪书中的自白。慕绥新说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是"摆脱组织监督的结果,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我行我素,像一个党内个体户。"  闻世震就此严肃指出,慕绥新等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教训之一,是他们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绝不容许任何人破坏党的规矩,成为特殊党员。&nbsp&nbsp

史玉柱 “脑白筋”广告的文化秘密(上)(图)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就是这句琅琅上口但有着明显语法错误的广告词,让千千万万中国老百姓知道了一种名叫脑白金的保健品,也饱受了脑白金广告的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视听摧残。某网站搞了个中国十大恶俗广告评选,结果脑白金的动画版广告当之无愧名列榜首,堪称我们这个时代“恶名远扬”的一个典型标本。  以前中国人做生意,相信“酒香不怕巷子深”,或者“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反映的都是“产品第一,广告第二”的营销原则。如今是信息社会,信息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力,做生意必须在信息传播上大做文章,于是广告对于产品销售的作用,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乃至无以复加的地位。  但无论如何,按照正常人的理解,广告再怎么讲究宣传艺术、具有独立的价值,也总应该以事实说服人、以情理愉悦人、以利益打动人,最终才能达到促进产品销售的目的。如果一个产品的广告非但不能让人产生信任感和愉悦感,反而令人闻而作呕、望而生畏、浑身起鸡皮疙瘩,那么该产品即便是货真价实的稀世珍宝,恐怕也只有砸在制造商和经销商手里臭大街了事。  也不知是老天爷爱打瞌睡,还是由于广告规律的阶段性失灵,脑白金广告一方面以其弱智、低俗、无聊、骚扰狂的形象创下了恶俗广告之“首恶”记录,另一方面,却源源不断地为广告主创造着令人咋舌的丰厚利润。广告主“不求美誉度,只求知名度”,“不求流芳千古,只求遗臭一时”,对于产品销售却不但有术而且有效,不能不引起同行的极大兴趣。据报道,河北电视台新近播出一个红外线保健品广告,从广告词“今年收礼不收随便礼,收礼只收用心礼",到广告画面中的卡通老头儿老太太形象,几乎就是脑白金动画广告的翻版。业内人士认为,脑白金广告引来了亦步亦趋的模仿者,“至少说明它在某些方面得到了广告主的认同”。  正如物产丰富人民殷实的文明古国伊拉克竟然造就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大独裁者萨达姆,或者一个不学无术五毒俱全人没人样猴没猴样的街头小混混儿,却堂而皇之明媒正娶了一个知书达理貌若天仙的大家闺秀,很多看似违背天理匪夷所思的人事结局,只要细加考究,大多还是能清理出一个来龙去脉的。脑白金广告背后的文化秘密,也当不在例外。&nbsp&nbsp

史玉柱 “脑白筋”广告的文化秘密(下)
中国的人口数量和人流量都稳居世界第一,某些小商小贩惯用“打一枪换个眼”的招数——无论是旅游景点外边兜售伪劣纪念品的小摊贩把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挨个儿宰一遍,还是江湖游商走南闯北跑到全国各地老百姓的家门口把他们挨个儿宰一遍——,针对和利用的都是这种中国国情。脑白金广告今天让老张反感,却可能让老刘耳目一新,明天等到老刘也反感了,却可能于老周心有戚戚焉。到了所有人都对它怒目相向的那一天,广告主的钱也赚得差不多了,广告也该大功告成了。此其一。  其二,老张老刘老周之类善良的人们,可千万别指望脑白金可以一劳永逸地吃下去,明天说不定人家摇身一变,就成了另一种神奇而又时尚的“脑黑金”也未可知(还记得前些年的那个“脑黄金”吗)。或者,今天脑白金还是你看好的“巨人”史玉柱的拳头产品,明天说不定就被他倒卖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什么人物(前段时间就有这个传言),这下你就该傻眼了。在一个历史可以被胡乱戏说、信仰可以被随意修改的国度,人们见多了太多的主义、理论、学说、观点……走马灯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场,各色人等要么狠捞一把就走,要么过把毒瘾就死,总之根本不做长远打算,也不想苦心经营着力锤炼那种传之百年泽被后世的经典名牌。  有的经济学家往往只关心“中国为什么没有像可口可乐、耐克、西门子、微软那样的强劲品牌”,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在一个靠着似是而非的概念和狂轰滥炸的炒作,以及“打一枪换个眼”的招数就能一夜暴富的市场环境中,史玉柱们随便鼓捣几个“黄金”、“白金”的招牌就无往而不胜了,哪里还用得着含辛茹苦呕心沥血去塑造像可口可乐那样的品牌?  广告也是宣传,宣传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总之要注重效果,不能拿白花花的银子打水飘。然而在有的时候,只要有喉舌在声嘶力竭地吼叫着,有版面在长篇累牍地刊登着,有演出在乌烟瘴气地进行着,这宣传效果就看得见摸得着地存在着。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证明,一种宣示,一种导向,一种合法性,就像那个在首都机场被查出携带摇头丸很快又被放行的歌手,事后振振有辞地否认自己携带毒品:“我要是真的带了毒品,还能被放行吗?我能被放行,本身就说明了所有问题。”纳粹头目戈培尔说,“谎话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其实谎话只要能够在权威语境中大行其道,哪怕只重复一两遍,就足以给人一个强烈而贴近的暗示:它是谎话还是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此张扬喧嚣,一定有着特殊复杂的背景,或者至少有着异常雄厚的实力和强大的影响力,我可以不相信它,但我却不能不注意它;在某种情境之下,为了与其他人保持一致,为了获得归属感和安全感,我甚至不得不假装成我已经对它坚信不疑,要向它顶礼膜拜;久而久之,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我对它的坚信与膜拜到底是出于伪装,还是已经萌发了真情……  脑白金去年在中国市场投放的广告费高达人民币15亿元(居排行榜第二名),其“送礼”诉求形成的超强攻势,使许多人特别是中老年人对其内在品质毫不怀疑,且几乎不知礼品除脑白金之外还有何物。正如一位自己并不认可脑白金的女士所言,“当我的父母接过脑白金保健品时,他们真的很开心。这对于我们做子女的来说就足够了。让年迈的父母高兴是最重要的事情,即使明知保健品不会有多大的保健作用也无所谓。”  一名消费者说,“谁要是买了脑白金,那他才真的是脑白筋。”洞悉了“脑白筋”广告的文化秘密,也就明白了其他一些“宣传广告”为何长盛不衰的道理,对于某些等而次之下而滥之的产品竟能轻而易举地控制大众的生活,或许也不会百思不得其解了罢。&nbsp&nbsp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余秋雨 余秋雨是可以“随便骂”的吗(上)(图)
骂人不好,随便骂人更不好。不过骂名人应该可以例外。2003年9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作家余秋雨状告北京文学杂志编辑肖夏林的“别墅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告余秋雨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被告肖夏林除了因“轻信传言并付诸于文字”而被法院提出批评,没有再受到其他处罚。法院的这一判决,具有深远的开创性意义。  “别墅侵权案”缘起于肖夏林发表在《书屋》2000年第2期上的文章《文化中的文化》。该文批评余秋雨在担任深圳市文化顾问期间,对深圳文化进行了不切实际的吹捧,说什么“(余)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所谓深圳向余秋雨“奉送别墅”,肖夏林并未掌握半点证据,仅仅听信文坛中未经证实的传言,就在正式发表的文章中引为证据,而且连“据说”、“听说”这样的马虎眼也懒得打一个,完全是一副言之凿凿的样子,他的态度可谓轻率矣、随便矣。  而法院并不追究“奉送别墅”传言是否属实,却以肖的言论“不会使原告应有的社会评价降低”、“不能认定被告的行为具有贬低、损害原告名誉的性质”为由,判定余秋雨败诉,这岂不是在为肖夏林“随便骂”余秋雨的行为提供法律保护?岂不是在拒绝为余秋雨捍卫自己名誉权的行为提供法律保护?  千真万确,法院的判决,就是要保护文学批评家肖夏林“随便骂”公众人物余秋雨的权利,就是要打击公众人物余秋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名誉权的积极性。这个判决的开创性意义,正在于此。&nbsp&nbsp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余秋雨 余秋雨是可以“随便骂”的吗(下)
从被国际法学界奉为经典的美国"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1960年,《纽约时报》刊登了民权组织声援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广告,谴责南方几个地区对黑人民权运动的镇压。蒙哥马利市负责警察工作的公共事务专员沙利文认为广告是对他的诽谤,遂提起诉讼,一审和二审法院判决《纽约时报》败诉并赔偿沙利文50万美元。《纽约时报》提出上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一二审判决,确认尽管这一广告中的某些说法并不真实,但《纽约时报》对沙利文不构成诽谤,因为"公共官员因其公务行为受到批评--这种批评正是宪政制度为了限制政府权力而保护言论与表达自由的反映......关于公共问题的辩论应当是无拘无束、热烈和完全公开的,可以对政府和公共官员进行猛烈、辛辣、令人不快的猛烈攻击"),到令中国法学界眼睛一亮的“范志毅赌球案”(上海《东方体育日报》转引了"某国脚涉嫌赌球"的消息,并暗示“国脚”为范志毅。范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起诉该报。2002年12月18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范志毅败诉,因为"即使原告认为争议的报道点名道姓称其涉嫌赌球有损其名誉,但作为公众人物的原告,对媒体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再到此次的“余秋雨别墅侵权案”,司法机关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诉求、保护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和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的努力清晰可见。  这些努力反复宣示着一个简单朴素而又至关重要的道理:政界、商界、学界、文娱体育界的要人和名人,利用他们身为公众人物的地位,获得了非同一般的声誉与利益,为了公共利益,他们理当“牺牲”自己的一部分隐私权与名誉权;相应地,媒体的报道或公民的言论如果对他们有所冒犯,理当享有免责的“特权”。  具体到“余秋雨别墅侵权案”,法院不要求肖夏林就“奉送别墅”传言的真实性举证,正是充分考虑了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以事实为依据”问题的局限性——与新闻报道主要是陈述事实,需要对事实负责不同,言论更多地是表达意见,只需对意见负责,因此言论者只要没有无中生有编造谣言(故肖夏林只需证明自己不是“奉送别墅”传言的始作俑者即可),就不必对其从媒体或他人那里道听途说并引以为据的“事实”承担调查、核实等无限连带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言论者明知“事实”有误却仍然恶意传谣。此为言论自由免责“特权”的第一种情形。  另一种情形是,公民的言论令涉事的公众人物不满、不快,甚至做出一些极端举动,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言论者也不应该对这些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至少不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盖公众人物在闻知公民的言论后“很受伤”,只是他自己的一种主观感受,并不意味着他的隐私权或名誉权果真受到了损害。余秋雨一边称肖夏林的言论“诋毁了原告的人格、也诋毁了原告参与的这项新兴的国际学术研究计划,伤害了原告在海内外的广大读者”,“损害了深圳市政府的声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一边却书照出,学照讲,电视照上,版税照拿,其名誉未见丝毫受损毁之迹象,所以,法院对其名誉权遭受侵害的“事实”不予认定,也无法认定。  假使余秋雨的心理比有的未成年人还要脆弱,承受批评的能力比《三国演义》中的司徒王朗(在两军阵前被诸葛亮一番臭骂,“气满胸膛,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还要低下,在肖夏林的一通乱“骂”之下不幸出现了不大不小的意外,法院大约也只会对肖夏林提出更加严厉的批评,而不会要求他对此意外承担法律责任。毕竟,一个公众人物这么不禁骂,也有点儿太不像话了。当然,一个人如果这么不禁骂,肯定是很难发展成余秋雨这等级别的公众人物的。  把言论自由比喻为“随便骂人”,不但形象,而且准确。自由者,随便者,言论者依法享有对言论依据的“事实”及言论产生的“后果”免责之“特权”是也。有了这样的“特权”,不单余秋雨,所有公众人物都是可以“随便骂”的。言论自由的这种理想境界,也许现在尚无法实现,但将来就一定要实现。&nbsp&nbsp

余秋雨 为“余秋雨假想”担忧(上)
继9月5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作家余秋雨败诉之后,上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余秋雨诉《北京文学》杂志编辑肖夏林名誉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余秋雨的上诉,维持原判。  余诉肖名誉侵权案缘起于肖夏林发表在《书屋》2000年第2期的文章《文化中的文化》。该文批评余秋雨在担任深圳市文化顾问期间,对深圳文化进行了不切实际的吹捧,说什么“(余)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余秋雨在起诉状中说,肖夏林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诋毁了他的人格,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多家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人民币。法院终审认为,所谓“深圳向余秋雨奉送别墅”确系未经证实的传言,被告在文章中引为论据虽有不妥,理当批评,但被告的文章并未导致余秋雨社会评价的降低,不构成对余秋雨名誉权的侵害,所以驳回了余秋雨的上诉。  按照余秋雨随后公开发布的《我的法律行动已经圆满结束——余秋雨声明》的说法,“法律和法官是可以信赖的”,所以尽管他对肖夏林的起诉两次均被法院驳回,他也要“感谢法院对我的洗雪和抬爱”。  法院是怎样对他“洗雪和抬爱”的呢?余秋雨的解释是,“(一审)法院正式裁定被告的言论是无中生有的不实之词,只不过这种谣言不足以降低我已取得的社会声誉。”  在一般情况下,我也认为“法律和法官是可以信赖的”。我查阅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东民初字第1807号,其中关于“深圳送别墅”问题的判定如下:  既然“深圳送别墅”是当时文化界所传之信息,且被告关于其听此传言,因存在受评论性文章的时限性、评论文章作者调查的非强制性等诸多种因素限制,原告对深圳文化的褒扬,使得其对这一信息的真实性未产生怀疑而予以使用的说法合乎事理,则不能基此认定此部分内容是被告故意凭空捏造、无中生有的。  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明明裁定,“不能基此认定此部分内容是被告故意凭空捏造、无中生有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二中民终字第9452号也只是说,“无论上述传言是真是假……”,并未认定该传言乃被告故意凭空捏造、无中生有,不料余秋雨却一口咬定,“法院正式裁定被告的言论是无中生有的不实之词”。  这不是很奇怪的吗?莫非这就是他对法律和法官的“信赖”么?  二审法院的判决书说,“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广州新经济杂志社聘用记者朱建国为肖夏林出庭作证,证明其在采访深圳一些文化名人时,曾多次听到余秋雨被聘为‘深圳文化顾问’后,获赠一套豪华别墅的传闻。”关于传闻之真伪、谁是该传闻之始作俑者,判决书并无只言片语予以确认。不料余秋雨刚拿到判决书,转身就对“广大关心我的读者”郑重“交代”说,“北京二中院十分明理,在维持原判的基础上果然引出了最初的造谣者”,不但把判决书上的“传言”擅自改为“谣言”,而且把判决书上已确认其证人身份的朱建国定性为“最初的造谣者”。&nbsp&nbsp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余秋雨 为“余秋雨假想”担忧(下)
这是怎么搞的?莫非这也是他对法律和法官的“信赖”么?  就这样,用余秋雨《声明》的话说,尽管法院不支持并驳回了他的起诉,他看似“败诉”,却达到了更重要的目的——法院的判决书告诉公众,余秋雨在名誉权案中败诉,但余秋雨本人却实实在在地感觉到是他而不是被告获得了胜利,“我的法律行动已经圆满结束”。把法院“不能认定……无中生有”说成“法院正式裁定……无中生有”(其实这才是真正的“无中生有”),把“传言”说成“谣言”,把“证人”说成“造谣者”,把“败诉”说成“圆满”,再联系到他在起诉书中一再指称肖夏林的言论“伤害了原告在海内外的广大读者”,“损害了深圳市政府的声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及前两年在《告全国读者书》中把批评者认定为“盗版集团的帮凶”,可见余秋雨指鹿为马、自说自话的假想逻辑绝非偶然。  “奉送别墅”传言是否对海内外广大读者构成了伤害、对深圳市政府的声誉造成了损害、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批评余秋雨是否就是在为盗版集团帮凶,这些不大不小的问题,与余秋雨的名誉权是否受到了损害一样,都不是仅凭余秋雨一个人的假想就可以弄清楚的。好在法院不可能随随便便就采信他的假想,至少一审和终审的结果已经让他明白,“奉送别墅”之说尚“不足以降低我已取得的社会声誉”。然而,在一审和终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后,余秋雨仍然在其他一些问题上顽强地坚持自己“无中生有”、“以败为胜”的假想逻辑,别说一般的读者或批评家,就是他一向“信赖”的法律和法官,大约都无法保证他的名誉今后不会因此而真的受到损害了。  历史地看,假想逻辑并非始自余秋雨。《三国演义》中曹操好梦中杀人,是因为他长期假想有人要害他。专制君主假想天下可能大乱,于是不断加强对社会和民众的全面控制,严格禁止###结社,严防老百姓乱说乱动。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更逗,1991年海湾战争结束后,全世界都知道是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获得了胜利,但在由萨达姆提供、由官方向伊拉克人发布的“标准答案”中,却是多国部队遭到了失败;2003年伊拉克战争前,全世界都知道伊拉克肯定打不过美国,但萨达姆却一再发表讲话,宣布“我们已经决意而且制定好了击败入侵者的计划……那些入侵者将在巴格达市门前被消灭。”把敌我强弱之关系假想到这个地步,以至为此付出了无比惨重的代价,真不知是该替他惋惜,还是该为他感到可悲?  余秋雨在《声明》中说,“我的法律行动带有示范性质”,这点我信,也深为不安。鉴于余秋雨在海内外广大读者中的巨大影响,假如越来越多的人群起而效仿他的逻辑,不是把自己假想成天底下最不幸、最冤屈的受害者或将受害者,就是把自己假想成世界上最正确、最强大的英雄或圣贤,该如何是好?&nbsp&nbsp

海 岩 直面生活的真实(上)(图)
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这是传统文艺理论的一个常识。无论是作家、艺术家的创作活动,还是读者、观众的欣赏行为,人们一般都对“艺术的真实”抱着较为宽容的态度,希望文艺作品中的人和事不一定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但一定是生活中有可能存在的。  一部文艺作品如果被人们视为“艺术不真实”,那多半是因为人们认为它未能反映生活真实,即其中的人和事不但不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而且也不是生活中有可能存在的;如果艺术不能源于生活,你又怎能指望它高于生活呢?  读一部小说,看一部电视剧,读者、观众常常批评作家和编剧,说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太做作,那个故事情节编造得太虚假。批评者的理由是,这样的人物和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读者和观众是人,作家和编剧也是人,不能说作家和编剧一定比读者和观众高明多少,但似乎也不能反过来,说读者和观众就一定比作家和编剧高明多少。  既然读者和观众能一眼看出文艺作品的不真实,难道作家和编剧就真的那么弱智,一定要冒着被人嘲讽和蔑视的巨大危险,将如此不真实的文艺创作进行到底么?针对读者和观众的批评,作家和编剧如果有机会做一个答辩,说不定会很有意思。  根据作家海岩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连续剧《玉观音》中有这样一段故事:为防止女警察安心遭到毒贩的报复,南德市公安局决定让她离开公安系统,到另一个城市从事其他工作,同时为她在这个城市的公安局制作了一份假档案。后来安心要办结婚手续,因为假档案的内容残缺不全,她只好回到南德,想找公安局出具真实的身份证明,不料与毒贩狭路相逢……&nbsp&nbsp

海 岩 直面生活的真实(下)
前段时间海岩在网上与网友交流,有网友就这段故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公安局既然要保护安心,为她制作假档案,就会做得真像那么回事,断不至于影响她办结婚手续。  海岩回答说:“《玉观音》所有的情节都是胡编的,只有这么一个情节是取自生活,是中央电视台播的《中华之剑》专题片,采访到被保护的警察,他向记者抱怨自己生活不下去,派出所的档案项目没有输全,这个是常有的。比如说我自己是真档案,真户口,到派出所去查发现我的都弄错了,我想假的更有可能弄错。这个恰恰是真实生活中发生的事,如果你还觉得错了,那是我写的功力问题。”  你看,《玉观音》整个故事纯属“胡编”,却令观众万般感动,而惟有假档案项目输入不全这一个情节来源于生活,却有观众觉得“太不真实”。海岩是谦虚的,他实际上含蓄地表达了对质疑者的批评:生活的真实被判定为艺术的“太不真实”,不能怪我“写的功力”出了问题,而要怪你“看的眼力”出了问题。  笔者还记得,当初由海岩小说改编的另一部电视连续剧《永不瞑目》热播时,也有观众对剧中警方利用特情肖童的做法提出怀疑,认为让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到贩毒集团头子家中卧底、使他无意中染上毒瘾、与自己并不喜欢的毒贩的女儿同居并让她怀孕、最后被毒贩残酷地枪杀,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有作者引用一名警察的话说:让未经培训的大学生卧底“这种情况只能出现在电视剧里,现实生活中绝不会这样。”  当时没看到海岩对此予以澄清,倒是我挺身而出为他做了一回辩护人。我引用报纸上的一篇纪实报道:S市警方抓获了一名出售赃车的嫌疑人杜某,经与C市警方联系,证实该车于四天前在C市失踪,且得知C市已连续发生十多起歹徒杀人抢车的恶性案件。S市警方乃通过杜某向他在C市的同伙李某等人“订购”了一辆捷达。五天之后,李某等人在C市再次抢劫了一辆出租车,将司机杀害,将车如约开往S市交货,被S市警方抓个正着。  我分析说,此前C市发生的系列抢车杀人案已经表明,歹徒在“越货”的同时常伴以“杀人”,警方通过杜某向他在C市的同伙“订购”汽车,相当于向歹徒“订购”了一名司机的生命;正如《永不暝目》中警方让大学生肖童去毒贩家中卧底,相当于将他投入虎口。在现实生活中,警方为了破案,牺牲一两名特情或无辜公民的生命,这样的代价有时仿佛就是不可避免的。电视剧《永不暝目》能让人明白这一点,尽管有些残酷,但却不失真实,值得称道。  以官场小说知名的作家王跃文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地抓了一名贪官,专案组费了天大的力气找到存折,却发现藏存折的办法十分简单,又十分智慧——贪官的老岳母将女婿的巨额存折用塑料纸包好,塞进一块肥肉里,放在冰箱里冻着。  王跃文感叹道:贪官藏存折的办法,任何一位天才的作家都虚构不出来,可见任何一位腐败官员都比作家要高明许多,他们若是读了作家写的揭露官场腐败的书,肯定会暗自发笑,骂作家真没见过世面,因而也就更有理由瞧不起作家。(王跃文《谁都比我智慧》,载《自由呼吸——北京青年报精品集》,台海出版社2003年10月版,第286页)  设想,一位作家有着天才的想象力,将这名贪官藏存折的办法写进小说,一般读者看了,可能会觉得过于离奇而将信将疑;相反,若是有过类似生活经验的官员看了,则十有###会悄悄骂一句“这鬼作家太损了点儿,以后藏存折可得另想办法……”天才作家的智慧不如贪官,一般读者的眼力就更不如贪官;一般读者并非不懂得如何判断艺术的真实,而是对生活的沉重、坚硬、残酷,对生活承载的真实性认识不够,估计不足。  被保护的警察的假档案项目不全、大学生被安排做特情最后牺牲之类小说家言,以及“舞女当法官”、“市委书记家举办‘名车博览会’”、“副市长诱奸女中学生”之类小道消息,其艺术真实性和生活真实性到底如何,最有发言权的不是一般读者,也不是天才或平庸的作家。&nbsp&nbsp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刘 恒 谁给中国人民“打飞机”(上)(图)
不知道怎么搞的,前段时间,几家电视台同时把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翻出来重播。两年前该剧首播时,我没太认真看。当时有朋友告诉我:电视剧的内容比小说原著丰富得多,电视剧中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又要比在小说中完美圆满得多;刘恒(原著作者兼电视剧编剧)似乎故意要放纵自己的善良,刻意为电视观众描绘一段底层百姓处处困窘却总能于绝境处峰回路转的“幸福生活”。  他建议我读一读原著,仔细对比,定会一目了然。  刚好这几天难得有点儿空闲,便一边看《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的电视剧,一边借来小说做比较研究,发现电视剧果然有不少改动,而且问题显得很不简单。  最典型的例子,除了朋友提到的,电视剧增加了勾引张大民二弟张大军(小说中叫张二民)的老婆的古三后来莫明其妙吸毒了,张大军遂轻而易举实施了报复;张大军的老婆接着被一帮做美容的骗子将其眼皮割划得破烂不堪,这个张家的“异类”终于被收服;张大民的五弟张大国(小说中叫张五民)冷漠、自负,险些成为张家的叛徒,后来被张大民的徒弟贺小同用爱情召唤回来……等让人看着解气的情节之外,我还注意到其他一些情节——&nbsp&nbsp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刘 恒 谁给中国人民“打飞机”(下)
如小说中拆迁公司在张大民的妹妹刚死,“骨灰还烫手呢”的时候,就将合同中承诺给张家的三居室变成两居室,张大民先是举着菜刀威胁,但很快就被拆迁人员像拍死一只苍蝇那样摁倒在地,他“杀猪一样”嚎叫着哀告“求求你们啦,大叔大爷祖宗哎,可怜可怜我们吧……”也不管用,反而被当成“害群之马和胡搅蛮缠的人”,身心遭受极大的羞辱,“被行政拘留,给关到黑糊糊的铁笼子里去了”。而在电视剧中,张大民将拆迁人员追打得屁滚尿流,事后人家拆迁公司大人不计小人过,仍然给他家分了套三居室,令其如愿以偿,心满意足。  又比如在小说结尾,张大民一家爬到香山顶上讨论人活着的“意思”(张大民的老婆和儿子坐缆车上山,张大民背着他的母亲从林间石道上山);而在电视剧中,为了体味真正的幸福,明白“只要没人枪毙你,你就活着”的真谛,张大民和老婆、儿子三人不过是爬到屋顶上放飞了一只鸽子,比爬香山省力、省钱十倍都不止……  普通小工人、卑微小市民张大民的狼狈、窝囊得一塌糊涂的苦难生活,却被作家刘恒同志美化成“幸福生活”;在小说中已经被美化得有些可笑的“幸福生活”,在电视剧中几乎就要被刘恒同志大胆提升到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美好境界。这到底是为什么?刘恒同志等同志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是在别有用心地弄拙成“巧”?是为了弘扬主旋律而炮制遵命文字,还是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故“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当然,对“幸福”的理解不同,对“幸福生活”的界定也会不同。有娱记在报上为刘恒的“幸福生活”观辩护说:“幸福其实是一种心态,高楼中的白领可能还不如马路上捡纸的老太太幸福。”刘恒自己则说得更形象:“逛商业街最大的不幸福是什么?不是没钱,也不是丢钱,是憋了尿找不着厕所。一旦找着了,进去了,哗,你眼里和心里还有别的幸福么?……幸福就在身边,甚至就在身上,还瞎找什么呢?该哭了哭,该笑了笑,自己跟自己扯平完了,(就幸福了)。”(《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自序》,华艺出版社1999年)一番话大俗而至大雅,令人回味无穷。  原来张大民娶了漂亮贤慧的媳妇,调到喷漆车间每月多挣34块钱,私建成一间床上“长”棵歪脖子树的小屋,儿子比“天才”还聪明,等等,无疑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的美事,该笑了笑,幸福得简直要山呼“万岁”;而他打小失去父亲,守寡多年的母亲患上老年痴呆症,妹妹因白血病去世,弟弟戴绿帽子,为建那间小屋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副段长没当上却突然被通知下岗,等等等等,尽管确实都是些让人撮火挠头的烦心事,但该哭了哭,哭了之后猛然意识到自己还活着,还没有被人枪毙,于是浑身荡漾着潮水一般的幸福,“幸福远乎哉我欲幸福斯幸福至矣”!  如果说幸福是一种心态、一种感觉,那么吸毒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吸毒时产生的幻觉是一种美妙无比的感觉,比如古三,尽管在别人看来他已经堕落得猪狗不如,但他本人在心态上、在感觉上一定是幸福无比的。如果说幸福就在身边,甚至就在身上,就体现在有尿就撒、有屁就放上,那么我们不得不承认,与撒尿、放屁同属排泄行为的手淫,也是一种基于身体刺激而产生的真实无虚的幸福。  电视剧中,张大民带妹夫李木勺去医院治不育症,李木勺在厕所里手淫半天,终于成功地弄出了一些米青.液;而在小说中,李木勺一开始怎么弄都不行,“满头大汗,眼神都绝望了”,张大民只好到街上买了本电影杂志,封面上有个“看着还顺眼”的女明星,回到厕所“把她从隔断下边送进去”,在女明星的帮助下,李的手淫方告成功。  据说在一些地方的涩情场所,有一种叫做“打飞机”的性服务,就是女人替男人手淫(参见潘绥铭《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85页)。小说中李木勺的这番颇为不易的“幸福生活”,在原理上与涩情场所的“打飞机”如出一辙……说电视剧中的人物比小说中轻松幸福,这也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用不着张大民买本女明星杂志给李木勺“打飞机”,李最终也实现了排泄的幸福,这种看似不经意的情节安排,大约足以证明刘恒比写小说时又进了一步,要以给广大中国电视观众“打飞机”为己任了。  长期以来,以勤劳、质朴、忍辱负重著称于世的中国人民,对人对己、对环境对社会的期望值很低,靠着某些手淫式的生活技巧和生存智慧,过着吸毒快感一般的幸福生活;现在,有了电视剧《雍正王朝》、《还珠格格》、《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之类雅俗共赏的大众文化产品给我们“打飞机”,中国人民更是鼓足干劲,坚定信心,一定能够开创出一种麻木不仁然而快乐无比的幸福生活的新局面!&nbsp&nbsp

克林顿 如何阅读克林顿(上)(图)
一段时间以来,世界范围内最大、最持久的新闻,我看非美国总统克林顿的绯闻案莫属。当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向国会递交的对该案的调查报告被批准在因特网上公布,以及克林顿在白宫地图室向斯塔尔作证的录像稍后也被大白于天下之后,该绯闻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下一步,就要看国会对克林顿进行弹劾的结果如何了。  作为有史以来迅速产生了全球影响的最大的一桩桃色新闻,克林顿绯闻案自然也会引起中国人的强烈兴趣。一向津津乐道于他人的秘闻或隐私的中国人,岂能轻易放过这部带有浓厚美国特色的“三级片”?有熟悉图书市场的朋友告诉我,眼下有好几路人马都在紧锣密鼓炮制关于克林顿绯闻案的读物,有的直接从网上把资料扒下来,稍加组装就可以弄成一本“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畅销书。一个罕见的阅读热点正在形成之中。  我对这种跟风似的阅读行为原本不感兴趣,不过这倒使我注意到一个问题:中国人真的能读懂克林顿绯闻案么?换言之,美国人对克林顿绯闻案的态度,中国人真的能理解么?&nbsp&nbsp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克林顿 如何阅读克林顿(下)
美国总统何许人也?盖“总统”一词,和汉语中的“主席”是同一个英文单词,可知其地位之显赫,其作用之极端重要。在我们很多人看来,美国总统是美国的第一把手,不但应该是一个才智超群、果敢有为的伟人,而且还应该是一个无私无畏、坐怀不乱的圣人,这样他才有足够的能力和威望治理好国家、造福于人民。现在倒好,堂堂一国之总统,竟然是一个地道的伪君子(撒谎),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乱搞男女关系),全体美国人民还不如丧考妣、不视之为全民族之奇耻大辱?  然而恰恰相反,美国人虽然十分惊讶,但很快就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一切,因为他们没有把某个人看成“圣人”的习惯。他们很清楚,每个人都是难免有缺点的,包括像开国总统华盛顿那样的伟人,关键是这种缺点是否会妨碍他很好地完成所从事的工作。克林顿与莱温斯基有染,说明他不是一个忠诚的丈夫,但他治国有方,在国际上也颇有人缘,还算是一个比较合格的总统,有能力继续为纳税人服务。  在美国人眼里,克林顿远不是一个高高在上、威严无比的领袖、导师、“救星”,而更像是邻居家的一个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大男孩,虽然有那么一些不大不小的毛病,但工作认真负责,卓有成效,只要大家伙儿时不时数落他两句,谅他也不敢干出什么祸国殃民的大事,这就够了。  可别小瞧这“时不时数落他两句”的作用,这实际上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和修正机制。既然总统也是人,那么他就不可能十全十美,不可能永远正确、伟大,就有可能在生活上不检点,有可能人前说一套,人后干一套,有可能滥用职权,侵害他人,阻碍公正司法……所以需要有一个有权对总统展开调查的独立检察官,需要有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国会与总统形成制衡,需要有热心的中介机构经常统计公众对总统的支持率。  且不说那个吃了豹子胆的独立检察官一定会让某些习惯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人不敢想象,也不说那个似乎一天到晚总在和总统较劲儿的国会在某些人看来纯属无理取闹,单是那些个民意调查,昨天刚说总统的支持率是66.4%,今天又宣布这个数字下降了8个百分点,就让某些只会诚惶诚恐地说“全国人民衷心爱戴的……”的人士惊恐不已——难道还会有人胆敢不支持总统?即便确有人对总统心怀不满,那也只能是腹诽,他怎么敢说出来?即便真有人敢说出来,他调查机构又怎么敢如实统计?怎么敢将结果公开发布?那将对总统的形象、对领导层的团结造成多么严重的影响!  照这样的思路,就算美国总统是一个坏得流脓的家伙,他本人以及政府、国会、检察官(绝不能有独立检察官)等等一干人也要严密封锁消息,以维护安定团结,防止国外不友好势力趁火打劫。“可惜”美国人不作如是观,他们就像一群执着的老人,如果邻居家那个“大男孩”不把自己的问题交待清楚,他们就不会再相信他,而要另外找一个“大男孩”来为社区服务。所以美国人需要三权分立,需要两党政治,这样虽然不能把那个本质上是凡人的“大男孩”塑造成圣人,但却能保证他不是一个坏人,或者至少在发现他是一个坏人的时候,立马让他卷铺盖滚蛋,哪儿凉快哪儿歇着去。  美国人知道他们的总统是一个可能犯错误的“大男孩”,这表明他们是一个智慧的民族;美国人选举这样一个“大男孩”当总统,这表明他们是一个自信的民族;美国人能把他们的“大男孩”克林顿总统请上前台来“丢人现眼”,这说明他们同时更是一个强大而幸运的民族。&nbsp&nbsp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萨达姆 伊拉克民众选择了什么(上)(图)
早在伊拉克战争爆发之前,围绕美国是否应该出兵“解放”萨达姆暴政统治之下的伊拉克人民,中国知识界出现了严重分化。反战者不否认萨达姆是一个独裁者(可见他们对萨达姆政权大概也并没有多少好感,他们反对的是由美国来推翻它,他们其实是“反美者”),但他们坚持认为,独裁国家的主权也不容侵犯,其内政也不容干涉,更何况,美国出兵伊拉克,还有着控制中东地区石油资源的狼子野心。  等到美英联军发动伊拉克战争之后,伊拉克民众非但没有像美国期望的那样纷纷揭竿而起,没有扶老携幼“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有的反而配合政府军与美英联军展开巷战、游击战,甚至一些旅居约旦的伊拉克人也紧急返回伊拉克,拿起枪杆参加抵抗美英联军的战斗。种种情形令中国的反美者又惊又喜:你瞧瞧,你瞧瞧,事实胜于雄辩,伊拉克民众用自己的选择做出了响亮的回答!  反美者的逻辑很简单:在萨达姆的独裁政权和由美国推翻萨达姆政权后扶植起来的一个民主政权之间,伊拉克民众如果不是“汉奸”,在国家“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应该团结一致浴血抗战以御敌于国门之外。用李方先生的话说就是,“民主或者独裁,看上去是天大的事,但这只是在和平时期。而一旦外国人打进来了,我看民族独立民族尊严才是天大的事情,其他一切都得让路,包括关于民主或者独裁的选择。”既有胜于雄辩的事实,又有高昂豪迈的理论,看来伊拉克民众中如果有人不想抗战,别说萨达姆总统不客气,远在几千里之外的中国知识分子也一万个不答应。  不过,正如花之有百样红艳,胜于雄辩的事实往往也会有所不同。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卡塔尔记者发回的报道,许多从约旦返回伊拉克的热血青年对“为什么要选择现在回国”的解释是,“我们不是去保卫萨达姆,而是去保卫伊拉克!”一位名叫海尼的伊拉克青年说,他回国抗敌“跟萨达姆无关,跟政府无关,也跟宗教无关,但是它却关系到我的祖国!”&nbsp&nbsp

萨达姆 伊拉克民众选择了什么(下)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耶路撒冷记者则分析了美英为何盼不来伊拉克民众“起义”的三大原因:一是萨达姆地位稳固,使伊民众相信他此次也不可能失败,谁要起义无异于白白送死;二是伊拉克人保家卫国意识高涨;三是有前车之鉴,在上世纪90年代的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鼓动伊拉克什叶派穆斯林起义,但什叶派穆斯林起义不久,多国部队就撤出了海湾地区,致使起义被萨达姆镇压,什叶派穆斯林数千人丧生。这篇报道进而分析说,如果美英联军的“倒萨”行动进展顺利,则诱发伊民众起义的可能性较大;相反,如果联军不能迅速拿下萨达姆或至少确定他的行踪,那么即使攻克了巴格达,鉴于他在伊拉克长达三十多年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民众起义的可能性仍然不大。  上述报道有助于我们更加客观地认识伊拉克民众的选择。不错,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的选择都应该得到尊重,至少他们“已经或正在做出选择”这个事实本身应该得到尊重,所以我丝毫不怀疑反美者列举的种种有关“伊拉克民众的选择”的事实,但我们不应该对这些事实背后的是非曲直视而不见。  一些伊拉克老百姓没有选择起义,而是选择了保卫萨达姆,是因为他们此前已经选择了萨达姆政权,这个政权建立了空前强大而严密的独裁制度,从物质上、肉体上、精神上对民众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在民众心灵深处成功地植入了对萨达姆及其政权的恐惧、迷信、依赖与忠诚,这样,民众在大敌当前选择与萨达姆政权站在一起,就可以视为他们此前所做出的选择的自然延续。选择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有明智的,也有盲目的,选择一旦做出,就成了一种无法否认的存在,但我们不能说凡是存在的都一定是合理的,也不能说凡是民众的选择都的最优的、最可靠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从约旦回国参加抗战的伊拉克人“不是去保卫萨达姆,而是去保卫伊拉克”,他们将作为一个独裁者的萨达姆与作为一个国家的伊拉克进行了有效区分,可以预料,他们一旦确信,美英联军发动战争威胁的只是萨达姆及其政权,而不是伊拉克国家和人民,或者他们很快注意到,美英联军的军事打击不可避免地对伊拉克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伤害,只是因为国家和人民被萨达姆及其政权紧紧地绑在自己的战车上,那么,他们参加抗战的积极性就很有可能大打折扣。  顺便澄清一下,拙文《“战时恐怖主义”》发表后,受到了不少读者和朋友的批评。很多人认为我是站在卖国的立场上,主张伊拉克人民放弃抗敌,乖乖投降。还有朋友认为,恐怖主义是在和平时期、针对和平居民而言的,美英联军入侵伊拉克,在伊拉克人眼中就是敌国的军队,而不是和平居民,战争中的一切危险对于敌国的军队来说都是正常的,不能把他们定义为恐怖主义的目标。其实我提出“战时恐怖主义”的概念,意思不过是说,伊拉克老百姓抗击美英联军的行为,肯定有一部分是被萨达姆胁迫所致;我也没有把美英联军定义为萨达姆“战时恐怖主义”的目标,因为萨达姆的“战时恐怖主义”针对的是自己国家的那些被组织起来充当“活盾牌”的老百姓。独裁者个人的利益不能等同于人民的利益,独裁政权的利益也不能等同于国家的利益,独裁者就是要把国家和人民都绑架在自己的战车上。一部分伊拉克民众有了这个觉悟,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抗战是为了保卫伊拉克,或者是在保卫伊拉克的时候“附带”着保卫萨达姆;另一部分伊拉克民众还没有这个觉悟,他们认为抗战首先是要保卫萨达姆。  中国清代大思想家顾炎武说过:“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正始》)顾炎武区分了“亡国”与“亡天下”,今天一些伊拉克人区分了“保卫萨达姆”与“保卫伊拉克”,如果由低到高进行排列,我们大概可以从“亡人(独裁者)”、“亡(独裁)政权”、“亡(执政)党”、“亡国”、“亡天下(民族、宗教、文化、文明)”五个层次上进行区分。伊拉克民众如果都能明白这些道理(比如前引伊拉克青年海尼的话表明,他回国抗战是为了保卫国家,而与萨达姆个人、萨达姆政权和###教无关),他们就会知道,美英军事行动的目的是“倒萨”,一个萨达姆的“亡人”,甚而萨达姆政权或复兴社会党的倒台,并不意味着伊拉克国家和###文化的覆灭。  除非伊拉克民众把萨达姆供奉成集政权、政党、国家和文化于一身的圣人,否则,真不知他们中一些人誓死保卫萨达姆的决心还能坚持多久?&nbsp&nbsp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萨达姆 哀恨萨达姆(上)
惶惶如丧家之犬,经历了八个月荆棘载途的逃亡生涯之后,2003年12月13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在其家乡提克里特被美军抓获。  当时他正藏在一处破落农舍的一个地窖里,戴着假胡子,携带着75万美金,身边只有两个低级保镖。这个20多年来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令千百万伊拉克人心惊胆战、与西方国家势不两立的头号混世魔王,终于穷途末路,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他原本可以像德国纳粹头子希特勒或中国明朝的末代皇帝朱由检那样,在即将陷落敌人手中时果断自杀,但是他还不想死,他做了一个半投降的姿势对美军士兵说:"别开枪,我是萨达姆·侯赛因,伊拉克共和国的总统。"  如果不是为了向全世界确证萨达姆被捕的消息,好让一些伊拉克人、美国人、中国人心中的一块石头真正落实到地,我相信驻伊美军是不会忍心把萨达姆被捕后的录像公诸于众的。他们别无选择,因为如果不公开录像,很多对美国的“所谓新闻自由”持严重怀疑态度的人,一定又要跳出来大放厥词,说这是美军出于军事目的而炮制的又一条假新闻。  这个录像强烈地震撼了我,深刻地刺痛了我。电视上这个衣衫褴褛、头发凌乱、面容憔悴、目光呆滞、神情麻木的老人,怎么可能是八个多月前的那个一身戎装、气冲牛斗、发誓要将美国侵略者就地歼灭的伊拉克共和国总统萨达姆?他分明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一个身体状况恶化、精神高度紧张的病人,需要得到医生的紧急救助,也需要得到他人的同情与安慰。  只见美军医生戴着手套,萨达姆温顺地配合着张开嘴,让医生用镊子逐一检查他的牙齿。检查完毕,萨达姆用手摸了一下鼻翼,像一个第一次到城里医院做体检的老农,有一点儿不习惯,又似乎在回味着什么,但神情还是麻木着,似乎还因此而有些安详……  不,我不愿意相信他就是萨达姆!我心目中的萨达姆不应该是这个样子!这个萨达姆的眼里已经没有一丝凶光,已经不会让任何人感到可怖。相反,他成了一个可怜的人,一个需要安静和休息的人。  这几幅66岁老人萨达姆的录像画面的定格,第二天迅速被世界各地的大报小报以封面主打图片的高规格隆重推出,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让人不忍多看……  66岁的老人萨达姆,如果他不曾在伊拉克实行血腥的独裁统治,不曾用40多个万人坑(另有270处也被疑为万人坑)屠戮几十万上百万伊拉克人民,那么,他今天应该是一个平和的、慈祥的、幸福的老人,他的女婿不会被他处决,他的两个儿子和一个最心爱的孙子也不会在交火中被美军打死。如果他是另一个萨达姆,他可能和其他一些伊拉克老人一样,尽管没有显赫的权势,也没有积累下亿万家财,日子过得平淡而寂寞,但毕竟心里塌实、坦然。还有什么比一个人问心无愧地颐养天年更幸福的吗?可怜的萨达姆,从他堕落成一个暴君、独裁者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断子绝孙的命运,注定了与普通人的宁静而庸常的幸福无缘了。  萨达姆如果只是一介平民,他应该不会有今天的下场。他当上伊拉克总统之后,姑且不奢望他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那样的道德完人,至少他原本是可以当一个基本称职的国家元首的,但他却很快堕落成了一个暴君、独裁者,把自己也把国家推向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伊拉克水源充足,石油资源丰富,人民殷实安康,如此得天独厚的一个文明古国,就这样被暴君、独裁者萨达姆糟蹋成一个人间地狱,被他活生生拖进旷日持久的两伊战争和莫名其妙的对科威特战争,不但严重消耗了国力,而且饱受国际制裁,使整个国家陷于水深火热,人民困苦不堪,人均年收入从四千多美元锐减到几百美元。《三国演义》中的奸雄曹操有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萨达姆比曹操更奸一筹,他不但负了天下人,而且还负了他的全家,负了他自己。&nbsp&nbsp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萨达姆 哀恨萨达姆(下)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也许同情弱者乃人类天性之一种。看到萨达姆像一只土拨鼠那样乖乖束手就擒,以美军俘虏的形象在全世界面前丢尽了老脸的时候,我不禁悲从中来,对他产生了深切的同情与怜悯,希望人们在记住他昨天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战犯、杀人犯、吸血鬼的同时,还应该特别注意眼前的一个事实,即他今天已经沦为阶下囚,丧失了人身自由,甚至丧失了结束自己生命的能力,因而他具有了另一个同样真实的身份——一个妻离女散、家破人亡、孤苦伶仃的老人。相信与我有同感者一定大有人在。  然而魔鬼终究是魔鬼,魔鬼总是要亵渎善良人的慈悲。萨达姆被捕后,4名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成员到关押他的一个秘密美军军事基地探望他。临管会成员问他:伊拉克相继发现的“万人坑”是不是你屠杀人民的罪证?  萨达姆答:问问那些人的亲戚吧。他们都是小偷、在两伊战争中的逃兵和海湾战争中开小差的胆小鬼。  临管会成员问:1990年你为什么发动对科威特的侵略战争?  萨达姆答:科威特本来就是伊拉克的一部分。  临管会成员:你是一个对成千上万死于非命的伊拉克人负有责任的非正义的统治者!  萨达姆答:伊拉克就需要一个冷酷的铁腕统治者,我是一个正义而坚定的统治者。  临管会成员:如果你现在走到街上,会发现人们都在那里庆贺!  萨达姆答:他们都是暴徒!  ……  此后不久,新华社12月22日援引法新社消息,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英国军事情报人员称,在被美军逮捕之前,萨达姆先被库尔德人抓获,遭到囚禁、麻醉并被丢弃在地洞里,这样才有美军不费一枪一弹抓到萨达姆,以及将他狼狈不堪的尊容以录像的形式公诸于众。如果这条消息所言不虚,那么,录像中的那个被麻醉过的萨达姆就应该是一个“假”萨达姆,真的萨达姆不应该是这样。事实上,经过短时间的“麻木”之后,萨达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正如伊拉克临管会成员在探望他时看到的那样。  读到萨达姆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辩解,想象着他“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式的顽固态度,我在心里重新燃起了对他的恐惧与愤恨。我多么愿意相信,他在美军公布的录像中表现出来的疲惫、无助的凄凉和无声的绝望,不是被麻醉的结果,而是他作为一个自然人在特定环境中的自然生理反映。或许可以说,即便那是他在被麻醉之后的“醉态”,却也恢复了他作为一个人的本真;而在他被捕之前,在他的独裁政权被推翻之前,以及在他从“醉态”中清醒过来,开始有条不紊地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他的内心都充满了邪恶的毒素,他的全部都远离了人的含义,他不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对于那个沦落到如今这般凄惨境地的萨达姆,因为他是一个人,我哀其不幸;  对于那个嗜血成性走火入魔自觉与人民为敌的萨达姆,因为他不是一个人,我恨其罪有应得。  专制、独裁、穷奢极欲、穷兵黩武的惟一作用,就是在剥夺被统治者的人权的同时,也把统治者异化成了一个不是人的东西……&nbsp&nbsp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萨哈夫 以萨哈夫为镜(上)(图)
那个在伊拉克战争期间名扬全球的伊前新闻部长萨哈夫,这段时间又在媒体上成了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他继续保持着“辱骂和恐吓就是战斗”的风格,在接受阿联酋一家电视台采访时,大骂美英两国领导人是“国际犯罪团伙”、“吸血成性的牲畜”、“侵略成性的帝国主义”、“可耻的失败者”和“可恨的罪犯”。  所不同的是,他现在往布什和布莱尔头上拍的这些“板砖”,已经无法再像当初他在巴格达的新闻发布会上骂他们是“歹徒”、“战犯”、“傻瓜”、“小丑”、“针对平民的国际流氓”那样妙趣横生引人入胜了。  毕竟,伊拉克战争已经结束,事实到底是像萨哈夫当初信誓旦旦地标榜的那样,“他们(美英联军)在伊拉克没有立足之地,如果他们进入巴格达,我们会用子弹和鞋子迎接他们”,“我的作用就是告诉大家真相……伊拉克人民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呢,还是恰恰相反,美英联军没费多大劲就攻占了巴格达,并很快取得了伊战的主导性胜利。全世界都看得一清二楚,因此萨哈夫作为一个敢于(尚且谈不上善于)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典型,已经彻底失去了“新闻发言人”的价值。也许,他还可以改行到中国来当小品演员,或者凭着暂时尚未消逝的名气到西方一些国家的电视台客串脱口秀节目。  美英宣布在伊大规模军事行动正式结束后,公布了通缉在逃的55名前伊拉克高官名单。令人意外的是,由于频频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情并茂地发布“真相”兼撒泼骂街,使得其知名度几乎与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不相上下的萨哈夫,竟然不在被通缉名单之列。  这显然并非美英的疏忽——他们可以遗漏任何一个除萨达姆和他两个儿子以外的高官,也不应该疏忽这个用三寸不烂之舌坚持抗战到最后一刻的伊“第一新闻明星”萨哈夫啊。合乎情理的解释只能是,萨哈夫尽管身为新闻部长,负有在每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辱骂恐吓以逞一时口舌之快的神圣职责,但他却只是充当了政府和军方的传声筒,而并未进入萨达姆政权的核心领导层。美英列出的通缉名单,严格以被通缉者在萨达姆政权中的地位高低和影响力大小排序,萨哈夫“名落孙山”,他的地位和影响力想来不过如此。&nbsp&nbsp

萨哈夫 以萨哈夫为镜(下)
美军6月23日在巴格达郊区的一处路障逮捕了萨哈夫(一说萨哈夫主动向美军投降),经过简单审讯后就立即将他释放,可见他在美方眼里没有多大的价值。萨哈夫后来亲口证实,在美军攻入巴格达前,他孤身一人离开新闻部大楼,周围没有任何保镖和随从,几乎就是一副被萨达姆政权“遗弃”的模样——尽管该政权此时摇摇欲坠,自身难保,但其他一些高官有的早已得到萨达姆的关照,有的更是可能与他一同出逃,不想萨哈夫为萨达姆政权唇枪舌战到弹尽粮绝,最终却落得这般下场,实在是凄惨也矣。  萨哈夫主持下的伊拉克新闻发布会,代表着现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新水平。据说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一个时髦,是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潮流。一听说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有人不禁喜形于色,断言“新闻发言人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及时平息各种谣传及因此而引起的民心波动。刚刚过去的‘非典’疫情,已经再次给我们提示了信息及时披露的重要意义,讲真话才是最有力量的,也是安定人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原来,论者是把###与信息公开、把新闻发言人与“讲真话”不由分说划上了等号。  论者莫不是忘了,在公认的“转折点”4月20日之前,有关方面并非没有健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并非没有伶牙俐齿、敏于应对的新闻发言人,有时甚至是某一部门的第一把手亲自披挂上阵,但他们都讲了些什么样的“真话”呢?SARS毒魔在北京和各地迅速蔓延,越来越多的人受到感染,在仅解放军309医院一家就收治了60例SARS病人且已有6人死亡的情况下,“新闻发言人”却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谈笑风生,一口咬定北京的SRAS病人只有12例,死亡3例,中国局部地区的非典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国工作、生活、旅游都是安全的”。这样的“信息及时披露”,何以“安定人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倘若要讲这样的“真话”,我们有的新闻发言人难道还会比萨哈夫逊色么?  萨哈夫说,他不是伊拉克革命指挥委员会成员,只是一个新闻部长,“非常简单的一个工作”,所以对许多地方的战争进展情况,包括美军坦克已经进入巴格达的消息一无所知,“伊拉克国防部的那帮骗子说,当时只有美军的小股侦察部队在周边骚扰”,他只是按照军方的说法准确地传递了消息。如果这一次他没有说谎,当初他的说谎多少就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作为萨达姆政权###政策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军方虚假信息的受害者。  他说,“如果我重新回到起点,我依然会做新闻部长,只不过我会以一种审视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工作。”对于他的新闻官和新闻发言人生涯,他大约要开始自我反省了。那么,那些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寄予厚望的人,以及那些也曾按照某些说法“准确地传递了消息”的新闻发言人,是不是也需要以一种审视的眼光看待新闻发言人制度呢?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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