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药品价格的涨跌比资本市场的股市更关乎普通市民的切身利益,这次取消政府限价,药品价格会否大幅上涨,各方对此又持何种看法?近日,记者就这些疑问多方走访了解情况。
市中心医院:新定价标准尚未下达
在市中心医院办公楼里,该院副院长兼药学部主任扶玲对记者表示,作为医院,将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院药品的价格进行全面的复核。
根据扶玲的了解,目前药品价格构成分成两大块,一部分属于企业自主定价,即企业根据生产成本拟定价格,并向市物价局提交申请;另一部分属于政府定价,包括医保目录里的药品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由全国统一设置最高零售限价。这意味着政府对所有的销售药品渠道进行管制,药价绝不能超过国家限定的最高零售价,这类药品的临床使用比较规范,价格也相对稳定。
此次放开最高限价,扶玲表示理解,过去为了遏制药价的不合理上涨,设置最高限价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随着医保控价能力逐渐增强,包括该院在内的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均须通过全省集中招标采购确定,药企之间的价格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三个因素制约之下,此次政策调整后,药品价格并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客观条件。此外,据其了解,6月1日开始将有为期半年的价格专项检查,如果发现不合理定价,很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
在扶玲以往的工作经验中,因为最高限价而造成药品供应不足的现象偶有存在,但比例很少。目前医院里至少七成药品是由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都在最高限价之下。扶玲表示,广东省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政策,6月1日之后,是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调整还是重新制定政策,还在等待省级主管部门的落实文件。只有在此之后,才能根据市物价局的价格调整对药品零售价重新核对。
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类特效药或价格浮动
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吴小妹告诉记者,以往惠州乃至广东省的药品交易都通过省药品交易中心—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截至日前交易平台没有任何相关通知文件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