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出生在梅县某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因为在我之前有四个哥哥姐姐,我的出生没有令家里人有多少惊喜,我在这个家里波澜不惊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从小学到中专毕业,我一直成绩优秀,是个乖巧、言语不多的男孩。 别看我是个寡言的男孩,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那个视学生谈恋爱为伤风败俗的年代,我还是有了一场刻骨铭心的初恋。
中专时,我是班长,红是学习委员,我俩学习好,工作积极,都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大概是性别不同的缘故吧,我俩不但没有成为竞争对手,而且互相促进,还成了很好的朋友。
我俩的家相隔不是太远,星期六回家常骑上自行车结伴而行,也常到对方家串门。有个星期天,我正在家里练习书法,红悄然而至,伏在我正在写字的桌上,认真看着我写的字,对我嫣然一笑,说:“你的字真漂亮!”就是那一刻,那灿烂的微笑连同她一同驻进了我的心间。
虽然没有点破,虽然没有誓言,但不可否认,两个年幼的少年在单纯无知的岁月里感情确实像野草般疯长,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中专三年时间,眨眼即过。我们有过多少快乐时光啊!红的性格与老实、淳朴的我迥然不同,她聪明、伶俐,活泼得像一只小山羊,即使是在骑车回村的时候,她也会一边骑车,一边嘻嘻哈哈地放开双手表演一些淘气的“慢镜头”动作,吓得我大喊她停止……
在这些日子里,我整天有一股使不完的劲。虽然羞以启齿,但我知道自己爱红,如同爱明丽的太阳,我真是太迷恋了。但老天作证,那时我们的接触仅限于眼神的交汇、心灵的交融,我一直认为,这就是纯洁、神圣、至高无上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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