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 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时长是多久

  日常生活中,多有一方给另一方写借条或者欠条的情况,而借条与欠条作为债权债务的关系凭证,也会在法庭中作为证据被收纳。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时限是多少?诉讼时效又是多少?接下来就由爱华网小编在此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借条是借钱而形成的债权凭证,欠条多为出售货物而形成的债权凭证,两者在作为债权凭证的效力上是没有区别,但在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算点上却有不同之处。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所以,如何确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对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

  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的认定

  (一)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日,对此应无争执。此种情况下,借条和欠条是没有区别的,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为两年。

  (二)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 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时长是多久

  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就是说如何确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呢?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第一次要款被拒绝就应当视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其诉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次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债权人款项,因为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拒绝给付的情况,从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条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4881271/835143181.html

更多阅读

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 你清楚吗?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

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 你清楚吗?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关系到借贷双方尤其是出借人的利益,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换句话说,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该如何计算?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母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概念 (一)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欠条和收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欠条、收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是非常广泛的。不过,因为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律师提醒,“条子”要谨慎,避免落入他人的陷阱,写“条子”还要注意用规范的格式和规范的语言,避免发生不必要

gdp和cpi的区别 GDP与CPI难寻平衡

    中国经济中曾经相安无事多年的增长与通胀问题,可能在2008年成为难以调和的矛盾  石磊/文  由于净出口的回落几乎已成定局,而依靠消费和投资的高速增长拉动GDP会带来高通胀的副作用,因此中国经济将面临重大抉择。而中国

声明:《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 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时长是多久》为网友偶尔平凡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