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英文名:The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counsellor's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简称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经务参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的组成部分,促进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经贸合作关系。

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_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机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简称: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经务参处

英文:THEECONOMICANDCOMMERCIALCOUNSELLOR’SOFFICEOFTHEEMBASS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THEREPUBLICOFUZBEKISTAN

外文:КанцелярияСоветникапоторогов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мвопросамПосольстваКитайскойНароднойРеспубликивРеспубликеУзбекистан

所属洲:欧洲

国家: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_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主要任务


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为实现市场多元化积极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作好经济、贸易、市场调查研究,向国内提供信息;对双方企业间的贸易进行协调;对驻在国的中资企业协调管理。

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_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注意事项

我国外经贸企业应充分了解乌兹别克斯坦国的外经贸政策、投资环境以及税收政策等。应该注意的是:

1、所有来乌团组(包括外交护照)必须有接待单位的邀请,并在乌驻华使馆办好签证。

2、在贸易中尽量避免现金交易,以免上当受骗。

3、要了解合作伙伴是否有调汇权,没有调汇权不能合作。

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_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人员分工

人员职位主要负责事项于立新参赞负责处内全面工作陈永刚一秘

1、促进中乌双边贸易,监督长贸协定执行情况,协调中乌棉花贸易工作小组事务;

2、就在乌办企业、投资环境等问题进行咨询;主管中资企业注册,指导企业安保;

3、对油气及有色金属开发项目、在乌举办展览会出具意见。

都伟三秘

1、促进中乌双边经济技术合作,协调中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小组事务;

2、协调经援、信贷项目并就企业申请执行工程承包项目出具意见。

王伟三秘协调援外人员培训项目;主管礼宾、对外宣传工作。小吉外秘对外联络、招待。

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_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中乌协定

中乌双方签订了相关协定,为经贸合作长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中乌政府经济贸易协定》(1992.1.2)
《中乌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2.3.13)
《中乌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的协定》(1992.3.13)
《中乌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1996.7.3)

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_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中乌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中华
据乌方统计,2010年中乌双边贸易额达20.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中国仍为乌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对乌出口11.8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4.1%,在乌进口来源国排名中居第三位(俄罗斯第一,韩国第二);中国自乌进口9亿美元,增长84%,在乌出口对象国排名中由上年的第七位跃居第二位(俄第一)。2010年乌十大贸易伙伴依次为:俄罗斯(占乌外贸总额比重29.2%)、中国(9.5%)、哈萨克斯坦(8.3%)、韩国(7.4%)、土耳其(4.4%)、阿富汗(3.0%)、伊朗(3.0%)、乌克兰(2.5%)、德国(2.2%)、英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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