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机构简介,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_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机构简介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前称“颍上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7年,2003年经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县计划委员会等7个政府工作部门更名的通知》(颍编字[2003]8号)更名为“颍上县国土资源局”。现有局长、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全系统干部职工242人。有内设机构6个,二级机构7个,基层国土资源所30个。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_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主要职责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执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参与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村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编制实施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乡镇国土资源所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

(四)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政策;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利用和行业信息、科技管理。

(六)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市场和资产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和收购储备管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等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审批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工作及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探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质的审核以及对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确认评估结果;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的收取及使用。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活动;审查对外合作区块。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工作。

(十一)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发证;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管理和资料汇交。

(十二)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地图市场;协助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县以上财政部门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_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职责: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车辆管理、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负责信息综合、科技门交流、新闻宣传。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行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法规监察股

职责: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拟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有关行政诉讼事宜;负责对执行国家土地、矿产和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全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交易和执行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规划股

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门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参与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村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村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项目的规划、计划。

(四)财务股

职责: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等事务;编制年度各项事业费、专项经费预算和固定资金投资计划;承担县以上财政部门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收益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综合统计。

(五)综合管理股

职责:负责全县城乡土地征用工作;承办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种类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实施全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政策;指导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统一管理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办法细则;负责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并实施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土地权属纠纷高处工作。

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测绘单位资格和测绘任务登记,指导保护测量标志,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核出版、展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开发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国有土地资本运营工作;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报批管理;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地价备案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六)地质矿产股

职责:依法进行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发证、年检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登记;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规定确认采矿权评估的结果;认定小型以下矿山企业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床的审核。

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安排地质勘查专项基金;负责审核对外合作勘查区块;管理地质勘查成果;调处地质勘测查争议、纠纷。对全县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县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_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直属单位

一、颍上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落实;

(二)、拟定本队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情况;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监督检查建设用地的审批、征用使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活动及集体土地使用情况;

(五)、监督检查土地权属登记和发证情况;

(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土地开发利用、复垦和非农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七)、监督检查征地费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管理和使用情况;

(八)、依法应当监督的其它事项。

二、颍上县国有土地管理所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并负责督查落实;

(二)、拟定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的调查和管理;

(四)、承办国有土地资产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审查、报批工作;

(五)、协调指导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并实施监督检查;

(六)、配合有关部门征收土地税费;

(七)、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颍上县地质矿产局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拟定地质矿产资源管理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进行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年检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登记;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规定确认采矿权评估的结果;认定小型以下矿山企业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床的审核。

3、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1价;安排地质勘查专项基金;负责审核对外合作勘查区块;管理地质勘查成果;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对全县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市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认定建设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5、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_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领导信息

张敏党组书记局长

简 历:张敏,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安徽省颍上县人,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80年9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 工: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财务、纪检工作。

曹辉党组副书记

简 历:曹辉,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安徽省颍上县人,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入党,大专学历,现任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分 工:分管矿产、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联系南照、红星、润河、耿棚、盛堂、关屯等国土所工作。

刘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 历:刘勇,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安徽省颍上县人,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9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分管地籍管理、综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协管办公室工作;联系慎城、八里河、半岗、王岗、垂岗、赛涧等国土所工作。

周继培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 历:周继培,男,1962年6月出生,安徽省颍上县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入党,大专学历,现任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分管用地、耕保、规划、土地整理工作;联系谢桥、江口、陈桥、迪沟、古城、黄桥等国土所工作。

谢明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 历:谢明华,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安徽省颍上县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入党,大专学历,现任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分管执法监察、信访、宣教工作;联系建颍、新集、十八里铺、西三十铺、六十铺、五十铺等国土所工作。

蔡勇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简 历:蔡勇刚,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安徽省颍上县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入党,大专学历,现任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 工:分管县局国有土地管理所工作;联系杨湖、夏桥、江店孜、黄坝、鲁口、刘集等国土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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