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强 中山大学 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 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人物简介,杨小强[

杨小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比较税法、国际税法等主面的研究。

杨小强_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 -人物简介


杨小强在清华大学企业家广西俱乐部授课

杨小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基地)专职研究员,2005年参加“Interpreting GST Law”国际研讨会;2006年参加第60届国际财政协会(International Fiscal Association);2006年受聘于美国税务公司 Taxware LP,担任中国税法通讯顾问;2008年1月,赴美国研究课题“免税法律问题研究:中美税法比较”。财政税收法硕士生导师。

杨小强_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 -研究兴趣

1.比较税法

2.国际税法 (主要研究欧盟税法)

3.合同法与税法的关系问题研究

4.政府采购法

杨小强_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 -学历

1.学士-------法律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91) 毕业论文《论企业集团法律关系》

2.硕士 ------- 民商法 西南政法大学(1994) 硕士论文《论国有股》

3.博士 -------公共管理学 中山大学(2003) 博士论文《我国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优先政策研究》

4.“法学教育与法律研究”研究班证书 Cardiff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UK (2004)

杨小强_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 -著作类

1.《合同法实例说》,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2.《税法总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

3.《票据法》,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

4.《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3月,“十五”规划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第五章 财政融资法”、“第七章 政府采购法”、“第十九章 财产税法”。

5.《国际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

杨小强_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 -论文类

1.《论税法对民法债权保障制度的移用》,发表于《中外法学》1998年第2期。

2.《日本地方税法中的民法适用及启示》,发表于《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

3.《论我国税法应规定退还加算金》,发表于《法学杂志》1998年第6期。

4.《论纳税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发表于《中山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总第1卷。

5.《论税法与私法的联系》,发表于《法学评论》1999年第6期。

6.《论我国税法上的拟制性规定》,发表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

7.《论税法与民法的交集》,发表于《江西社会科学》1999年第8期。

8.《论税法上的生存权保障》,发表于《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总第2卷。

9.《论税法上的他人责任》,发表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

10.《税收债务关系及其变动研究》,发表于2002年4月《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

11.《中国的反避税立法》,发表于香港《中国法律》杂志2002年4月第2期。

12. 《财政压力下的政府采购检讨》,发表于香港《经济法制论坛》,2003年第2 期。

13.《美国政府采购对小企业优先政策的演变》,发表于北京《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03年第9期。

14.《我在印度学税法》,发表于《法学家茶座》第四辑2003年。

15. 翻译印度焦特布尔国家法律大学校长N.L.Mitra的文章《WTO与农业》,发表于香港《经济法制论坛》,2004年第4期。

杨小强_杨小强[中山大学教授] -国际活动

1. 2002年1月,访问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与耶鲁大学法学院。

2. 2002年4月,香港大学法学院学习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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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2年5月,前往越南旅游。

4. 2002年7月,参加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财政文献局 (IBFD) 国际税法会议。

5. 2002年7月,经安排参观荷兰海牙国际刑事法院。

6. 2002年12月,参加印度孟买第8届国际税收筹划大会。

7. 2002年12月,在印度焦特布尔国家法律大学学习印度税法,指导教授为副校长 Professor Dr.N.L.Mitra.

8. 2003年6月,参加英国Nottingham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第2届博士政府采购法国际研讨会。宣读论文 Taxation of Government Contracts。

9. 2004年4-6月,英国Cardiff大学法学院学习。完成论文“Interpretation of Tax Law and Anti-Avoidance Rules”。 得到税法教授 Philip Wylie指导。

10. 2004年5月,应Roger Kerridge教授邀请访问英国Bristol大学法学院,成为长期税法研究合作者。

11. 2004年9月-2005年2月,获取德国马普所税法所 (Max Planck Institute) 研究奖学金,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研究题目为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tract Law and Tax Law”. 指导教授为税法所所长、欧洲著名的税法学教授Professor Dr. Wolfgang Schoen. 在2004年12月16日成功地为马普所和部分慕尼黑大学同事作报告“Tax Justice and China Tax Reform”。

12. 应会议主席Professor Dr. Rick Krever的邀请,参加2005年8月5―6日澳大利亚悉尼召开的“商品与服务税法(增值税法)的解释”国际研讨会,本人报告关于中国增值税法解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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