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研究 《中国经济史》 序三



     中国历代从政者,“皆据古鉴今,以立时治”。盖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自古圣贤孜孜不倦,终身治经史者,欲其学有成,致用于当世也。先师钱宾四(穆),终身钻研国学。其门下弟子或时人,得其一言一语,或一字一词者,世世享用不尽。1933年,先师于北大任“中国通史”讲席;1954年及1955年,于香港新亚书院先后开授“中国经济史”及“中国社会经济史”两课程。余生也晚,皆无缘承训。幸其通史有《国史大纲》传世,其经济史则自来未见刊行。叶龙学兄早余从侍先师数载,遂有幸并聆两载之经济社会史课程,并详为笔录。叶兄欲先师之学得以传世,自1991年8月,迄1993年1月,两年半间,精心整理、补释两科经济史讲稿,以流畅易读之文笔书之,逐日刊于《信报》。兹为广流传,汇为一集,名曰《中国经济史》。

是书循中国朝代先后论述。汉迄唐一段,最为详尽,特重吾国财经制度之得失。中国以农立国,故述秦以前经济,标榜周祖后稷,教民耕种;介绍黍、稷、稻、麦、菽、粟诸农作物。继载井田制之争议、兴起、变迁与破坏,与夫税法、工商业、货币、私产及水利。

“中国自秦以来2000年之政治、学术,莫不与其社会形态相协应”。“自秦而下经济地域逐次扩大”。秦汉社会经济,重视土地、农业与农民。至若户口之管理、手工业及水陆交通之发展,亦颇著成效。秦代开国,经济已具规模:建立土地私有制,并重视农业。城市涌现,度量衡统一。货币流通,“工商发展,已有可观”。惜苛捐重役,秦遂以亡。

汉初屡改币制,高祖轻商重农,“轻徭薄赋”。制定役法、算赋、田赋、田租、租税、封君诸制,“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政经稳定。汉武以后,经济思想发达,晁错、贾谊、董仲舒主张统制经济、限田政策,与司马迁自由个人主义经济思想争议不息。古者煮海为盐,冶铁致富。武帝以盐、铁、酒专卖。行均输、平准之制,富国而不利民。又行鬻爵、告缗、屯田之制,广增国用。币制自乱反正,以“节制资本”。皇室与政府,财政分治。惜用度过大,后宫妃嫔,高俸厚给,又大兴礼乐,营造升平,滥用国库。王莽篡汉,“大事改革,田亩尽归国有”,禁买卖田宅,复井田,更币制。以六筦法制工商;行五均法增赋税。然行之太骤,遂促其亡。光武中兴,土地兼并之风盛,颁度田制以抑豪民,惜不果行,庄园制遂兴,豪户多畜奴婢。仍行田租、鬻爵及盐铁专卖之制。虽军费、官俸、交通、赈灾、水利、教育之费颇巨,然屯田之制,亦著成效,故盐铁专卖,至和帝而止。东汉手工业兴盛,辽东、河西畜牧业亦盛。光武初复五铢钱制,至献帝时更为小钱。此外,两汉黄金存量极丰,植林、丝织、冶铁、造船、陶瓷、酿酒、制糖诸业并盛,其轻徭薄赋,节制资本之功欤?

三国魏晋南北朝为中国经济社会转化期。土地制之转变尤甚。屯田自东汉末发展至晋,变成占田与课田。北朝则全力推行屯田与均田。土地而外,庄园、矿冶、铸钱及工商业亦渐上轨道。曹魏屯田,强兵足食;邓艾攻蜀,先灌良田;蜀汉屯田,以攻为守;孙吴屯田,民无饥岁。本书详释晋之户调、品官占田、军屯、赋役、杂税、工业、商业、币制、商税及寺院经济诸项目。南北朝之工业,采矿、铸造、制瓷、纺织,以至盐法亦在讨论之列。又分述宋、齐、梁之赋役,陈之屯田,北齐、北魏、西魏及北周之租调、赋役及均田制,与夫五胡十六国之赋役、冶铁工业;并总论北朝经济制度,优于南朝。

综上所述,为余所理解叶兄编撰、补充先师“中国经济史”等之内容。经济史非余所长,苟有未当,是读之未审,思之不精,非原录之失也。1964年3月、4月及6月,先师先后于香港新亚书院三度演讲“论语新解”,其认同及重视语录式《论语》传世价值可见也。时余虽有幸恭聆“新解”,愧未笔录。叶兄独能笔录、补充并出版先师之“中国经济史”等讲稿。是篇以流畅之语体文写成,深入浅出,士庶可读。若人手执一册,则可明了中国历代经济制度之得失,择其善者应用于今日之工商社会、金融中心矣。妄申是序,敬祈赐谅。

 中国经济史研究 《中国经济史》 序三
梁天锡

1996年4月于香港能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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