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直面金融危机
——专访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办公室参赞王晓东
□ 记者 吴金勇
就在全球经济触底反弹,各国贸易政策多变的关键时期,人们将目光聚集在了意大利拉奎拉小镇。7月10日,在此出席八国集团(G8)峰会的发达国家,与印度、中国和巴西等10个大型经济体签署了一项协议,明确将紧急重启多哈贸易谈判,并务必在明年完成谈判。
拉奎拉协议给徘徊了8年的多哈回合带来新的希望,同时也被世界各国领导人称赞为重振全球经济的一个决定性时刻。一年多来的全球经济危机是否让各国对自由贸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多哈回合是否会因近来主要国家贸易谈判官员的更换而带来新的谈判机会?就此,记者专访了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办公室参赞王晓东。
《商务周刊》:去年7月的日内瓦部长会议,主要由于印度的原因导致会议最后未达成一致。近来,印度大选已结束,新上任商务部长阿南德·沙玛(Anand Sharma)似乎态度比他的前任更为开放,这将给未来的多哈回合带来哪些积极因素?
王晓东:多哈谈判遗留的问题已经不多了,但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都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例如农业特殊保障机制和工业品的部门降税谈判问题。目前,成员在上述难点问题上的立场分歧依然很大,在短期内解决比较困难。美国新贸易谈判代表柯克(Ron Kirk)和印度新任商务部长沙玛最近在不同的场合均表示愿意积极推动结束多哈谈判,这是积极的政治信号。作为WTO的两个重要成员,两位新上任部长的表态无疑有助于恢复各方的谈判信心。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政治表态固然重要,如何将政治姿态具体落实变为实际行动和谈判立场的灵活性更为关键。目前尚未看到主要成员在关键遗留问题上做出明确的政策调整。
在世界经济前景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尽快结束谈判的唯一可行方式是在谈判中各让一步,在谈判中降低要价,并相应改善原有的出价,这样才有可能找到各方能够接受的最终一揽子方案。
《商务周刊》:本轮金融危机后,国际多边和双边贸易格局会出现哪些新趋势?发展中国家的位置是否有所改变呢?
王晓东:世界经济和金融危机对于多哈谈判的影响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世界经济的衰退,特别是众多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倒闭以及消费需求的下降对于世界贸易的冲击是巨大的。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形势的恶化、经济前景不明朗、不断上升的失业率以及一些政府赤字的迅速攀升,已严重影响许多国家民众对于进一步开放市场、进行贸易自由化的信心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国内政治考虑,许多政府不愿意在现阶段就进一步开放市场作出承诺。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维持一个稳定、开放的国际贸易环境,是帮助世界经济走出低谷的重要途径之一,正因为这一点,完成多哈谈判,可以为各成员在未来10年中提供一个更加开放和具有预见性的国际贸易环境,这一点无疑是世界各国所迫切需要的。从这个角度讲,经济和金融危机进一步提高了多哈谈判的意义和市场价值。许多国家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在积极呼吁大家尽快回到谈判桌边来。
目前,各国领导人都面临两方面的压力,一是在国内保护本国产业及就业的政治压力,另一个是必须确保世界市场的开放以便使本国经济得以发展,解决这一矛盾不仅需要政治智慧,相互理解和包容基础上的国际合作也必不可少。
《商务周刊》:欧盟和美国6月23日联合要求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声称中国限制多种稀缺原材料出口,违反了入世承诺。对此你的看法是什么?
王晓东:WTO的现有规则主要涉及进口环节,而对于出口限制措施的规定相对比较少,这种现象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首先,WTO允许成员对于出口进行限制,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某一措施是为了保护不可再生自然资源而采取的。虽然每个WTO成员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限制某些产品的出口,但其他成员也有权挑战这些措施的WTO合法性并就此向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提出仲裁要求。
其次,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对于一些产品的出口限制政策做出了具体承诺,这与多数其他成员有所不同。这些承诺也构成了WTO法律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一旦进入仲裁程序,仲裁专家组不仅将研究中方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WTO的一般规定,还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当年中国的加入承诺。
在这一过程中,起诉和应诉双方对于WTO规则的熟悉度、对于法律条款的运用能力、对于政策措施的解释是否站得住脚,都是可能影响裁决结果的重要因素。作为WTO秘书处官员,我不便对于争端案件本身进行评论。如果各方在60天的磋商期限内不能达成一致,此案将进入专家组程序,专家小组将最终提出仲裁意见,我们拭目以待。
《商务周刊》:通常我们会认为,保护主义应该出现在经济危机中,而目前全球经济已经出现复苏迹象,为什么各国之间反而对于贸易保护主义更热衷或更敏感呢?
王晓东:贸易保护主义并不是WTO的法律概念,在WTO所有协议中找不到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律定义。近期,世界范围内的贸易保护措施确实有所增多,令人担忧。例如,一些国家在短期内频繁启动针对外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颁布购买本国货的规定,还有一些国家提高了实施进口关税税率。WTO新近发布的全球贸易监督报告,对全球范围内贸易限制措施的快速增长也表达了担忧。
贸易限制措施无疑将会对正常的贸易产生负面影响,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新措施都违反WTO规则或承诺,这是因为现有的WTO协议在设计上给成员留有一定的政策调整空间。例如,一个国家WTO关税减让表中,汽车的约束关税是40%,40%就是该国对汽车产品所能征收进口关税的上限,一旦超过就违反了它的WTO承诺。而如果在经济危机前,该国对于汽车进口只征收10%的实施关税,当危机来临时,迫于国内产业压力,该国政府决定将实施关税由10%提高到40%,这一政策调整对该国的汽车进口会产生限制作用,影响到汽车出口方的利益,但这一举措在WTO的法律定义下是合法的。只要实施税率不高于约束税率,该成员就没有违反其WTO义务。目前WTO成员的约束关税水平各不相同,发达成员普遍较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约束关税在4%以下,相比而言,发展中成员的约束水平则较高,一些国家的平均约束关税甚至超过60%。中国的工业品约束关税为9%左右。
多哈回合谈判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普遍大幅地削减关税高峰,一旦谈判成功,主要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约束关税水平将降低50%以上,这对于在未来约束“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的空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大幅提高贸易的可预见性。
我们虽然不能简单将所有贸易限制措施均定义为“贸易保护主义”,但是在各国携手共度难关的时刻,我们仍然希望各国政府尽可能避免采取任何形式的贸易限制措施,无论它是否违反WTO的规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也对此进行了呼吁。
《商务周刊》:WTO组织目前在忙于什么事务,多哈重启工作进行到了何种程度?
王晓东:今年以来,多哈谈判的技术级磋商谈判一直在日内瓦进行,没有中断。目前的磋商主要以双边接触,诸边协调和多边通报会的形式在各个谈判委员会框架下进行,虽然谈判没有取得大的突破,但可以为未来谈判全面加速打下一个比较坚实的基础。WTO秘书处也利用谈判间歇期加强了对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成员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工作,例如帮助他们熟悉制订减让表的程序和方法。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WTO已决定于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日内瓦举行部长级会议,会议的议程仍在磋商之中,是否与多哈谈判脱钩尚无定论。一些WTO大使私下表示,对在本年底前结束多哈谈判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