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境外上市 第九章 连锁企业的境内上市(四)



  在中小企业板上市

  把上市地点确定为国内中小企业板,是成长型连锁企业的现实选择之一。

  2004年6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设立中小企业板,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必然产物和选择。中小企业板的设立拓宽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投资者可以更多地分享我国经济增长成果,对我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意义深远。

  中小企业板定位于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发展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是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探索。

  中小企业板是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发行上市条件与主板相同,但发行规模相对较小,成长较快,而且上市后要遵循更为严格的规定,目前在于提高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小企业板总体设计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两个不变”即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指的是中小企业板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要符合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四个独立”即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自2004年6月25日中小企业板设立以来,截至2007年1月17日,共有111家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其中106家已经上市。2006年以来,中小板发行效率明显提高,交投活跃,与海外市场争夺内地中小企业上市资源渐显优势。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 第九章 连锁企业的境内上市(四)

  从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前三季度的情况看,中小板公司表现出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平均保持35.5%的增长速度,净利润平均保持了15.8%的增长速度。在76家公布2006年第三季度业绩的中小板公司中有50家公司前三季度近利润同比增长,其中12家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了50%。

  不仅如此,中小板公司的盈利水平总体高于主板平均水平。如2005年中小板公司平均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40元和10.89%,同期主板公司这两项指标分别为0.22元和8.01%。

  截至目前,中小企业板运行平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意识显著提高,注重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盈利水平,相应的中小企业板股票受到了投资者的青睐。流动性强,估值水平高。以2006年5月相关指标为例,2006年5月中小企业板交易额为月底流通市值的1倍,而同期深、沪市主板相应指标仅为0.66、0.65(由于缺乏累计成交股数指标,此处以成交金额来考量市场流动性):2006年5月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32.17,而同期深、沪主板市场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则分别为24.47、19.69.

  中小企业板自开立以来,一大批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融资满足了其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此外,通过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实现了公司快速、稳健发展,迅速成为各行业龙头企业。

  目前,苏宁电器是国内中小企业板涌现出的通过上市持续高速成长,并成为国内家电连锁企业龙头。

  2004年7月21日,苏宁电器在深交所上市。三年时间股票价格增长超过50倍。

  “如果说上市以前苏宁是一辆以汽油为燃料的传统赛车,那上市后它就换装成了核动力赛车!”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形象地比喻了上市对于苏宁的重大意义。

  “上市不仅为我们募集了资金,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我们带来了起码需要上亿广告费才能达到的宣传效果。正如一辆优质的赛车换上了‘法拉利’徽标所能得到的关注一样!”孙为民继续用赛车理论来形容上市为苏宁带来的品牌效应。

  “苏宁要做百年企业,必须走社会化道路,这也是我们一直坚持的方向,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实现企业的社会化管理。”孙为民表示,上市使苏宁成为了一个公众性企业,证券市场严格的监管机制和透明化的管理要求为苏宁今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创业板上市

  国内创业板,是谋划上市的国内连锁企业的最新现实选择。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据了解,创业板将在2009年正式推出,筹划近十年之久的创业板即将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前期审核发行的上市企业成批量化:一次60至80家 一年500家左右。

  创业板市场,也称二板市场或第二交易系统,是与现有证券市场即第一板或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在主板之外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高科技企业和新兴公司的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途径,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并为风险资本提供有效的退出渠道的一个新市场。

  对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除了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以外,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将会适当降低。创业板新确定的标准,即上创业板的公司要求连续两年赢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之和超过2000万。

  事实上,2008年开板的创业板已明确提出“两高”、“五新”的标准,即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包括连锁商业和连锁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农业特征的创业企业将成为创业板重点发展的对象。在证券市场的上市标准中,首次针对连锁经营这种经营模式提出一个标准,作为一类企业,国内的创业板还是第一次。

  由此,创业板的定位已经比较明确,“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农业产业化和具有区域特色的企业”。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不同,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低,上市条件较为宽松。同时,中小企业板的运作采取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也称一所两板平行制,即中小企业板附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作为深交所的补充,与深交所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而我国今后设立的创业板,其运作将采取独立模式,即创业板与主板市场——上交所分别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一大区别是门槛高低程度的不同。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的门槛要大大低于中小板的三年累计净利润和销售额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和3亿元的要求。(参见表9-5)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另一大区别是企业的定位。创业板主要吸纳将是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但按照中小板的定位,中小板也特别青睐新经济、新服务、新农村、新能源、新材料及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由此可见,两者希望吸纳的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叠,但还是各有侧重的。

  目前,深交所对中小板、三板以及未来创业板等各层次交易板块之间的转板已形成较明确思路。

  表9-5 国内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注:上表中国内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为参考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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