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珍藏版)》 第一章 识别虚假



     银行贷款或股票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贷款利息或投资收益。决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或股票投资收益的基本因素是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或盈利前景。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决定股票的价值,并且制约着股票价格的二级市场走势。不论股票价格如何波动,股票价格最终都会向股票价值回归。

   银行信贷人员和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盈利前景分析主要依据其公开发表的财务报告和其他公告信息。一般来说,银行信贷人员和投资者是否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和预测上市公司的盈利前景,将直接影响其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的多少。但是,虚假会计报表可能完全扭曲银行信贷人员和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盈利前景的预测结果,从而使银行和投资者遭受惨重的损失。

   我国政府严厉打击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一些法律中,制定了有关条款。某些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和发布虚假信息已经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这些违法行为已经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83,股票简称:PT红光)原主要负责人,1997年2月为了使公司股票能够上市,在明知1996年度公司实际亏损5 377.8万元的情况下,依旧决定调整财务数据,虚增1996年度净利润5 428万元,虚报利润1亿余元,欺诈上市。1997年上市以来,红光公司连续亏损,三年半累计亏损逾7亿元。红光公司股票1999年5月4日实行特别处理,进入“ST”;2000年5月12日暂停交易,进入“PT”。2000年中期红光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9.71%,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2000年12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罪名成立,同时判处PT红光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罚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判处被告人何行毅(原董事长)、焉占翠(原总经理)、刘正齐(原副总经理)、陈哨兵(原财务部部长),从三年有期徒刑到缓刑等不同的刑事处罚。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首家被判处犯“欺诈发行股票罪”的上市公司。

   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隐瞒重大事项、挪用募集资金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使广大投资者遭受了惨重损失。该股票1997年6月6日上市时开市价14元,最高14.5元,此后股价一路下滑。上海一位股民投资55万元全仓买进红光公司股票。买之前,他仔细阅读了PT红光的上市公告,认真听了红光老总在电台的广播讲话,几乎尽可能浏览了所能搜寻到的有关红光的报道,还静观了几个交易日,等到该股价回调了20%左右才下决心买进。不料买入以后,股价没有升上去,反而持续下滑。这位股民决定到成都红光公司实地考察。他到工厂一看,偌大的工厂空荡杂乱,很多工人都在闲逛。工人们对他说,情况糟透了,工资快要发不出来了。回上海后,他立即抛掉了所有红光股票,共计损失10.1万元。[1]

   2001年8月2日,《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揭露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银广夏,股票代码:000557)1999年和2000年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利润猛增和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2]

   2001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银广夏立案稽查情况发表谈话时称,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3日,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广夏公司”)正式立案调查,现已查明银广夏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1.78亿元,2000年5.67亿元。同时,还查明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对上述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中国证监会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1年8月3日,银广夏股票停牌。2001年8月9日银广夏发布公告称,鉴于其子公司天津广夏情况严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股票自2001年8月9日起停牌30天。

   2001年8月11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基金景宏(基金交易代码:4691)及基金景福(基金交易代码:4701)持有银广夏股票有关情况公告:“截至目前,基金景宏持有银广夏股票6 720 000股,市值为2.05亿元;基金景福持有银广夏股票4 856 403股,市值为1.48亿元。”

   2001年8月10日,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上海金陵,股票代码:600621)发布提示公告:“至200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银广夏股票3 591 774股,公司已在2000年年报中披露。今年上半年至今,公司又增持银广夏股票3 538 072股,共计持有银广夏股票7 129 846股,共计投资成本222 879 247.18元,平均每股持股成本31.26元。”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轻纺城,股票代码:600790)2001年8月18日公布的2001年中报称:“截至2001年8月3日,本公司持有银广夏股票250.667 7万股,投资成本8 997.107 5万元。”据此测算,轻纺城买入银广夏股票的平均成本为每股35.89元。

   2001年9月10日,银广夏股票复牌,股价连续15个交易日跌停,股价从2001年8月2日收盘价30.79元,跌至2001年10月8日收盘价6.35元,15个交易日股价暴跌79%。银广夏股票的持有者遭受了惨重的损失。

   为什么基金景宏、基金景福、上海金陵和轻纺城会重仓持有银广夏股票呢?

   基金景宏的银广夏项目负责人解释说,当初之所以选择银广夏作为重仓品种,是因为看到该公司业绩非常优秀,且未来前景看好的特点,并且流通盘很大,适合基金进出。该负责人1997年曾亲自赴银川对银广夏实地考察,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过交流,他们对公司的前景充满信心。同时,该负责人承认当时的考察有些过于相信公司的“一面之词”,只局限于表面,并不像《财经》杂志调查得那样细致[3]。

   上海金陵负责人解释说,公司在投资决策前对银广夏中报年报进行了仔细研究,银广夏连续两年业绩高速增长,再加上西部开发概念,应该是个好公司。公司曾派人参加银广夏的股东大会,对银广夏公司所在地进行过实地考察[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关村A,股票代码:0931)与银广夏于2000年5月签署《对等担保协议》。中关村2001年中报对公司与银广夏的互保事项做出说明,称双方为对方提供总担保额为5亿元人民币以内的多次融资做担保,到报告期末,银广夏为中关村担保1亿元,期限为2001年3月7日~2002年3月7日,公司为银广夏担保5 000万元,期限为2000年12月28日~2001年12月27日。中关村总经理段永基说,与银广夏签订互保协议,是因为认为银广夏是一个非常好的公司,在上市公司里是最好的。而中关村对银广夏的调查,仅是财务部门去过两个人,看其全部报表,看其业绩。段永基说:“中关村北京的财务部门同志还是比较天真,因为上市公司批准的报表还是比较可信的。”[5]

   在投资前,上海的那位投资者认真研究了红光公司的上市公告和其他有关的公开信息,基金景宏和上海金陵都到银广夏进行了调查;中关村与银广夏签署《对等担保协议》之前,对银广夏进行了财务分析和现场调查。为什么它们没有及时发现红光公司和银广夏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和发布虚假信息呢?

[1]引自《中国证券报》2000年12月28日《“红光欺诈案事件”没那么容易完结》。

[2]引自《财经》杂志2001年8月《银广夏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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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自《中国证券报》2001年8月9日《基金景宏解释当初为何重仓银广夏》

[4]引自《中国证券报》2001年8月15日《上海金陵解释为何高价重仓介入银广夏》。

[5]引自《中国证券报》2001年8月22日《段永基感叹:上市公司该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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