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多规合一 “两税合一” 在博弈中推进



原则上基本不存争议的“两税合一”,还需要再研究多长时间? 

文/本刊见习记者  岑科 

2005年3月9日,期盼“两税合一”进程加速的人们又一次失望了。 

这一天,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称,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的问题,税务部门正在会同其它部门进行调查研究。“今年将进一步深化这方面的研究,同时根据立法的程序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的进程。” 

谢的表述中虽有“加快推进”之类以前没有使用过的词汇,但是依然没有承诺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3月10日,广东《民营经济报》报道称: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徐玉麟称,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拟定出一套比较成熟、切实可行的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方案。在该方案中,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24%-26%。徐说的“已经拟订”与谢称的“深化研究”显然不在一个层面,应以谁为准? 

针对这一消息,《中国企业家》向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求证:“两税合一”的方案是否已经拟定?新闻办工作人员称,方案仍在研究之中,谢旭人局长头一天的表态是对此事进展的最准确描述。 

记者又向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询问“两税合一”的研究情况。一位研究员告诉记者:税务总局领导已经在内部下令,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两税合一”问题。 

而对于3月9日谢旭人局长的表态,《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则一语破题:“中国将推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方案。”并认为,“这使外资企业暂时赢得了一场胜利。” 

种种迹象表明,“两税合一”的改革依旧在公众难以触及的各方博弈中缓慢推进。 

财政部高官 “不能再拖了” 

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差异源于上个世纪80年代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1994年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学界和商界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两税合一”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改革一直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相对于学界、商界持续不断的呼吁,掌握决策权的政府部门一直比较冷静。2004年,新一轮税改启动的时候,就有专家估计“两税合一”将在当年的“两会”上提交人大讨论,但是这一转机并没有出现。这种“一头冷、一头热”的情况直到2005年才发生了变化。 

2005年1月12日,在广东肇庆召开的“2005年全国财政学会年会”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公开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紧接着,1月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再次重申,两税统一的时机已经成熟。 

两位部长所说的“时机成熟”可能有两点理由:一是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比前年增收5300亿元,比预算增收了3600亿元,降低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对财政收入构成大的影响;二是2004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达到600亿美元,连续多年在发展中国家位居第一,仅仅提高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中国吸引外资势头也不会构成大的冲击。 

金人庆说,几年前财政部就制定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轨的完整方案,但最终没有下决心。原因是根据估算,如果实施并轨,将造成数百亿元的税收减少,财政部担心当时的财政状况承担不起。 

2003年,“两税合一”成为财政部计划实施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去年的财政增收达到了5300亿元,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机不可失啊!”金人庆说。 

财政部两位部长的表态让有关企业和媒体感到振奋。他们在如此密集的时间内,就同一个问题发表如此鲜明高调的谈话,的确不同寻常。 

事实上,这背后确有特殊的原因——因为“两税合一”遇到了不同寻常的阻力。 

阻力来自何方? 

“两税合一”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既定方向。2004年下半年,由于税收形势看好,改革的条件日益成熟。2004年8月,财政部完成统一所得税方案的起草,并送交到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讨论。金人庆也开始在公开场合谈论“两税合一”问题。 

2004年12月4日,媒体首次传来“两税合一”受阻的消息。据《财经时报》报道,由于商务部担心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对外商直接投资产生负面影响,反对尽快实施“两税合一”,导致草案在国务院法制办搁置。此后,关于两税并轨受阻、商务部为最大障碍的报道和观点开始广泛传播。 

“我看财政部的领导很积极,但有一个最大的阻力就是由外经贸部门脱胎而来的商务部,因为商务部会觉得吸引外资的数字说起来很有自豪感。实际上它的态度就是能拖就拖。”这是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说法,它被媒体反复引用。 

2005年1月5日,一份名为《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若干看法》的报告更使围绕“两税合一”的争议达到了高潮。 

这份报告是由一家咨询公司受通用电气等在华投资时间较长的跨国公司委托,以问卷形式对京、沪54家跨国公司组织的一次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调研而形成,并向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交。报告提出,希望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能够就现有的优惠政策给予外商投资企业5年-10年的过渡期,并且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给出一个“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所得税率。 

这份报告出台后,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响。有人说,这是外国企业联手要挟政府。这种说法当然比较偏颇,但在某种意义上,金人庆和楼继伟在1月中旬的表态确实跟这份报告有关。楼继伟表示,税法变更是一个国家的主权,“两税合一”改革要继续推进。 

不过,这时候,按照法定程序走,统一所得税方案已经不可能提交到3月份的全国人代会上去审议,亦无法在2006年之前实施。 

但据财政部内部人士说,在整个1月份,财政部、国税总局都在全力推动这项工程,希望事情出现转机和破例。 

而另一方面,1月26日,商务部研究院在北京召开了一次研讨会。商务部主管外资工作的廖晓淇副部长给会议发去书面致辞,强调:外资对于中国的作用非常深远,商务部将继续大力增加外资数量。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的观点是,中国面临世界范围激烈的引资竞争,对于外资的优惠政策还不宜全部取消。如果取消优惠,外资有可能将部分流向越南和韩国等优惠非常明显的国家。 

面对外界“阻挠两税并轨”的指责,商务部人士的回应是,他们并没有阻挠两税并轨,只是出于保护吸引外资势头的立场,提出要暂缓并轨。他们认为,两税并轨是大势所趋,但这个目标要花三四年时间才能实现。 

一份研究报告 

在财政部和商务部对“两税合一”抱不同态度和主张的同时,一些学术机构也对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1月中旬,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发表了一份季度经济形势报告,其中专门谈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问题。 

该报告从市场规则的公平性和中国资本流动状况出发,分析了“两税合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支持推进“两税合一”改革。 

 推进多规合一 “两税合一” 在博弈中推进

报告指出,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这在当时是必要和合理的,目的在于弥补投资环境的缺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已经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外资进入中国早已不是考虑税收优惠,而是着眼于“抢滩”、“占位”,看重的是中国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所以靠税收优惠吸引外资的做法已经过时。 

报告认为,从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天起,中国就应该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这才符合WTO关于非歧视性的基本原则。如果继续保持内外资企业的税率差别,不仅使内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且人为地压低了它的市场价值,使得内资企业在与外资合资的时候明显吃亏。这等于是在有意抑制内资企业的发展,把中国民众创造的财富拱手送给外国人。 

针对商务部担心外资减少而暂缓税制统一的主张,报告提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民间资本有了大量的积累,中国的投资率居世界之最,我们的资金不是少了,而是没有很好利用。中国拥有12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和6000多亿美元外汇储备就是充分的证明。 

报告指出,现在,中国对于外资的需求已经主要不是关注量的多少,而是质量和水平的高低。靠税收优惠只能降低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只有靠提高政府信誉和服务水平,完善市场规则,才能吸引到高质量、高水平的外商投资。 

“多做少说” 

2005年1月中旬,在跨国公司联名“上书”国务院的时候,财政部长金人庆曾经感慨地说:“现在为中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少了,而为外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多了。”当时,本刊记者正在四处联络国内企业家做一个关于“两税合一”采访,但奇怪的是,应者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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