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人力资源外包行业的催化剂



系列专题:劳动合同法

自9月18日公布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简称“实施条例”),通过对《劳动合同法》诸多细则的明晰和界定而显得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而各方专家的解读和劳动者的热议,在一定程度上也昭示着一个更加高效合理、人性和谐的劳资市场的到来。

而作为长期斡旋在劳资之间,权衡劳资平衡的onmouseover=displayAd(4);onmouseout=hideAd(); onclick=linkClick(4);>人力资源外包行业,“实施条例”的出台却使行业重新面临洗牌,不少外包服务机构对于“实施条例”带来的变化叫苦不迭,甚至出现了不少劳务派遣机构纷纷倒闭的境况。而作为领航国内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行业龙头的易才集团却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行业的“催化剂”。换言之,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

在易才集团看来,新近出炉的“实施条例”虽然给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可避免的会给行业的发展带来更为严峻的考验,但从长远来看,对处于发展中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行业来说,“实施条例”的严格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相对混乱的“劳务派遣”市场,资质不全或者实力不足的非法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和一些不成规模的派遣机构纷纷倒闭,反而利于那些具有丰厚实力、完善管理模式、规范运作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企业抓住机会,在行业的变革中,蜕变成长。同时对那些在管理、设施和规范性方面还存在问题和隐忧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企业,“实施条例”的出台,也不失为提供了一个总结反思、促进提高的机会。

 易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人力资源外包行业的催化剂

与此同时,针对日前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推出“责令停产”立法(当企业出现“拖欠工资人数达到企业总人数的30%,拖欠工资数额超过所有员工一个月工资总额以及拖欠工资连续三个月以上”这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将被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停产或停业),饱受业内和社会争议一事,易才集团认为,对于企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政府当然可以采取立法强制企业“责令停产”,但这种行政大棒的做法超越了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不说,对于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也显得不太相称。而这时候,对于那些饱受劳资纠纷和政府“责令停产”的企业来说,选择那些有实力、信誉度高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通过对企业的科学管理、明晰责权基础上,对于引导企业塑造和谐劳资关系、避免用工风险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而类似由“欠薪”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政府不得已立法“责令停产”也会少很多。而一旦企业主对此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度,就必然会扩大企业对于外包的需求程度;再者,在目前困难的经济环境面前,作为合作伙伴,外包行业能够帮助企业共渡难关,这也将形成外包行业发展的利好因素。

其实,法律的最高目的,是形成一种过程,经由这一过程,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能够达成理解,换取共识。而这种良性的沟通过程,又必然会产生一大批合乎道德的劳动者、企业主以及公平宽容的对话方式。而能够执行这种过程的,除了法律,人力资源外包也许是个不错的执行者。以法律催化和谐,以对话取代对抗,而这也许就是新的“实施条例”出台后,诸如易才集团之类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企业仍然坐怀不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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