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 “国六条”宏观调控效果甚微!



笔者提出这个意见,并不是反对房产宏观调控政策,而是想给寄予很大希望的人提个醒。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意见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现行发布的六条只是技术性的,或者说只是一些表面的东西,没有触及到背后比较复杂的利益关系。笔者认为,如果有意回避背后的关系,而只做一些技术层面的规定,这样的调控注定是不会成功的。国八条失败,在本质上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对于地方政府的不同心,对于房产商的联手抵制等,地于部委之间的不协调,事实上都是在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一个好的政策必须认真地分析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允许他们进行利益的博奕,在各自不同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样的政策才有可能得到好的执行。如果一个政策只是一味地削弱一方的利益,只会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

二是现行的国六条没有涉及政府的利益,政府不能说是房产市场主要的力量,但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如果将房产市场理解为一个产业链的话,政府由于控制了土地的供应,实际上成了这个产业的第一环节。政府在房产市场中既是一个获得利益者,又是一个调控者。对于前者,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地方政府目前的主要建设资金来源就是土地收入,房产市场越活跃对政府是越有好处的。国务院出台的政策,却没有考虑此点,是相当令人遗憾的。政府如果真要将房产价格降下来,地方政府的建设资金必须要有相应的合理安排才行。如果没有合理的安排,现行的政府投入机制又不想变,政府的必然行为就是抵制新政。

 宏观调控 “国六条”宏观调控效果甚微!

三是现行的国六条没有解决银行的自我控制机制问题,对于金融机制的问题,国家调控的重点似乎总是消费者一方,希望通过对购房者信贷的控制来调节房价。笔者认为这个做法是相当片面的。现在为什么有那么高的空置率,而不见哪家房产公司倒闭?为什么控制了需要却不见价格下降,原因何在?金融机构对于开发商的控制没有起作用。当然这个问题又涉及到金融风险的问题,这个问题上中央是极其慎重的,或者说极其担心的。但这个问题不解决,开发商款照样贷,该还的钱照样不还,怎么能解决市场不正常的问题?

涉及房产市场的问题很多,笔者只是就这个问题说些想法。如果国家真的希望房价降下来,上述措施绝对是不行的,我相信正确的方法专家那里一定有;如果实际上希望其继续发展那另当别论。

笔者也想大胆地做个预言,房产价格是不可能降下来的,因为降价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真正可能的情况是,随着措施的到位,市场中利益各方趋向平衡,房产的名义价格可以不降(也不能降),但相比于收入的增长,其相对价格逐步下降。宏观调控的措施也应当按这个路线来进行,而不能不切实际地希望房产名义价格真的降下来。这个想法也是中国几十年价格改革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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