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列专题:《认清贸易真相:贸易打造的世界》
因此,商标不是建立在发明上,而是建立在习惯上:公司使用某标志代表特定产品,而这一用法得到了大众的接受。于是,尽管商标已在美国专利局和外国类似机构注册,商标的战场却大部分在法院。 联邦政府运用不同权限,在1880年、1905年先后通过立法,保护商标在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的地位。这一保护法不被视为是为促进发明(正如今日对专利权的看法),反倒视为是对财产权(有形资产)的保护。 随着商业的大众化和随后的全球化,产品如果广受好评,潜在的巨大利润就在眼前。这时,法人公司有两项要务。首先,继续促进消费者对他们产品的需求,这得动用庞大的广告开销。广告的重点,越来越不在于让大众了解产品的用处和成分,而在于产品的区别,以及将产品与某种感觉或观念连结在一块儿:百事新一代(Pepsi Generation)、万宝路牛仔(Marlboro Man)、百威啤酒都是例子。让消费者忠于商标的同时,附加成本也转嫁到价格上,商标产品因此比较昂贵。凡是在超级市场买过东西,并且比较过商标产品与非商标产品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法人公司的第二项要务,是避免让自己的产品过度畅销,以免商标名变成非商标名。拜耳痛失阿司匹林这一专用名称,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舒洁(Kleenex)、全录(Xerox)、可口可乐,都曾为阻止自己的名称成为通俗化的非商标名而大力反击(可口可乐赢得了Coke这个名称的争夺战,却输掉了可乐市场)。 法人公司商标的"商誉",通常是这些公司的主要资产。桑德斯上校和肯德基炸鸡没有关系,或31冰淇淋连锁店(Baskin Robbins)更换投资方,对消费者无关紧要。在消费者心中,产品依旧没变。商标使特许加盟店得以问世,协助促成商业的集团化。公司只要通过买下畅销品牌,就可进入完全非自己专业的领域。 商标具有历史,因而有用;消费者熟悉商标。但商标不是老朋友,而是旨在满足资本需求、不具人格的资产。事实显示,玫瑰改叫别的名字,或许芬芳依旧,甚至,换了名字后,玫瑰可能给人更迷人的形象,却是价值较低的公司资产。名字算什么?"它不是手,不是脚,不是臂,不是脸。"但它如今是公司利润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