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 收入分配改革怀胎8年 难产依旧



     收入分配改革从2004年便开始启动调研,然而时至今日,八年过去了,方案依旧难产。八年间基尼系数在上升,收入差距在持续扩大,分配不公日益严重,改革却仍然踟蹰不前,几无作为。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蛋糕”越做越大,但收入分配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近年来成为全社会的热点话题,中国政府高层也在多个场合不断强调政府在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方面的决心。

 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 收入分配改革怀胎8年 难产依旧
  然而,几乎在有关收入分配的每一个问题上,都充满了争论。这个缺乏共识的现实,注定了收入分配改革将依然困难重重。

  谁在搅动民众的“蛋糕”

  博源基金会理事长秦晓表示,一些数字说明中国的问题确实比较突出。原因一个是因为政府主导,是大政府,本身开支很大;另外,很多支出也不倾向于二次分配,使得收入差异减少,税务比较重;三是一次分配有一些问题。

  收入差距扩大一直刺痛着公众们敏感的神经。据新华网报道,数据显示,我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而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2010年给出的结论是,中国收入最高的10%家庭与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65倍。

  此前,有银行员工抱怨说,年薪20万生活压力依然很大,慨叹“生活在底层”,这遭到网友炮轰,而行业收入差距悬殊的问题更是再次被聚焦。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社会学家于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所做的社会问题综合排序表明,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始终被公众列为所关注社会问题的第三位。

  据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最近10年来,我国行业间收入分配总的趋势是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某些垄断行业的收入更高,而传统的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收入则相对较低。“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会非议最大的诱因。”国家发改委社会学所所长杨宜勇说。

  近日,被爆有11套住房的郑州90后“房妹”成为新闻热点,其父亲原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局长更是被查出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他违纪行为”。

  一段时间以来,在舆论监督推动下,一些“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收益的官员浮出水面。各种各样腐败案例的背后,都有权力寻租、监管失控的影子。

  “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已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说,灰色收入大部分是来自非正常途径的收入,除了财政和其他公共资金的流失,还包括金融腐败导致的信贷资金转移,还有由行政审批、许可、监管权力产生的钱权交易,土地收益的流失以及垄断性行业的垄断收入等。

  举步维艰背后的利益博弈

  20年前,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强调:“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国20年间进行了多次涉及薪酬方面的改革,但大都属于增量改革或渐进式改革,也就是改革在不触动现存利益格局的前提下,通过做大“蛋糕”即创造新的增量来满足每个人的利益需求,所以相对比较容易。而此次收入分配改革将是对现有存量进行调整,是门如何“切蛋糕”的学问,牵涉到各方利益的博弈。

  “收入分配改革最终说到底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汪玉凯认为,从目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结果来看,利益博弈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原因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讲:第一,多数劳动者的利益被逐步边缘化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大败笔;第二,既得利益集团成为阻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大阻力;第三,政府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要扮演重要角色,发挥最大的作用。

  一位专家介绍,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不同意“垄断”的提法,发改委也不敢认定谁是垄断行业——“我印象中开会时就有人说,‘中国哪有垄断企业啊?你给我找两个出来看看’。他们理解的垄断和经济学上的不太一样,认为垄断就是独此一家,而寡头、行政性准入壁垒、价格管制、特许经营这些都不是。”

  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期也撰文否认存在垄断,“除了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还有数百家各种类型的中小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因此说银行业垄断恐怕站不住脚。”他说,“目前银行业盈利能力较强、利润较高,显然不是垄断造成的。”

  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恰恰是这些被公众称为“垄断”的行业,利润丰厚。各地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行业工资前三甲基本都为金融、烟草、电力、电信等。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几年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多,其中证券业在2009年比全国职工高6倍左右。

  收入分配改革是由发改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方式进行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公诸于众,很大原因就在于这种模式下部门之间的利益较量。

  在部门分割的体制下,部门之间缺乏规范的磋商沟通机制,牵头部门往往需要付出极大协调成本,加上部门之间利益的博弈,改革方案的出台极其困难。

  “它太倚重于一个部门,这些部门协调起来非常困难,协调就是要达成一个共识,结果是那个牵头部门已经非常疲惫。”汪玉凯指出,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越是宏大的改革主题,越是从枝节入手,结果是宏大的改革思路碎片化,碎片之间盘根错节、相互掣肘,最终宏大的改革思路难以实现。然而,这恰恰是我们国家政策制定中,最常用的模式。这种模式下,每个部门往往都只从自己的角度去考虑。

  在调整利益结构分配时有人提出,垄断行业现在都是国企,超额利润要回归社会,因此国企要提高上缴的利润到 50%。但国资委就不干,它要维护国企的利益。以此逻辑:政府在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框架设计上,要从部门职能中超脱出来,从全局的视角考虑,才不会出现制度和政策相互掣肘。

  “中央要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心,有勇气打破垄断,这是最关键的。”汪玉凯也在呼吁,中央决策层应当要下决心,敢于触动利益集团,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整体格局。“但实际上是部门利益在主导我们的整个政府治理过程。”

  改革出路何在?

  多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收入分配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政府的决心。

  为了约束各级政府的责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表示,把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十二五”规划,并作为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考核目标。为此应制定若干定量目标,如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GDP增速,工资增长与企业利润增长挂钩等。

  李实称,各级政府应建立职工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效益、物价及社会平均工资等变动相应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则应形成 “小步快走”的调整模式,逐步将其提高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国际通行水平,从起点上维护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权益。

  近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尽如人意的执行情况受到诸多质疑。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应强化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效力,把现行法律中关于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一方进行工资协商的选择性规定改为义务性规定,并对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做出具体规定。

  同时,还要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的责任,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平等协商。在规范垄断性行业工资分配制度方面,汪玉凯建议,应尽快制定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

  具体来说,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额应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竞争性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其增长情况进行审批和管理,垄断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部门联合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国有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应加快企业工资分配立法步伐,制定《工资法》或者《工资条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切实解决农民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普通职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更要在法律中明确政府在企业工资分配中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职能。

  何日“均”再来

  2010年7月,在一次收入问题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高辉清曾指出,“在经济起飞阶段,一些国家收入差距没有扩大,最后这些国家成了发达国家。而另一些在此阶段没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的国家,到头来一直是发展中国家。”

  “二战”以后到21世纪头10年的60多年中,西方发达国家的收入不平等变化经历的不是倒U型趋势,而是“大U型”趋势,前30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普遍不断缩小,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下降到最低点,在这一阶段,这三种机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从70年代中后期起,尤其是在所谓新自由主义改革启动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便不断扩大,其中英国和美国尤其如此,法国、德国等居中,北欧国家的收入不平等仍然是最小的。

  初步的考察表明,正是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实施以后,英美等国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干预不断减少,同时政府还对工会进行攻击,对工人集体行动进行限制,导致社会性机制被大大弱化,市场化尤其是金融自由化则一度不受限制,结果是资本的强势进一步得到加强,收入不平等程度提高势在难免。考察起来,根本原因在于,在前30年中形成的社会性机制被破坏,政府比较有力的干预被缩水。

  汪玉凯表示,破解既得利益格局的改革措施:第一要尽快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居民消费的比例,提高民生支出。第二要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改革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下决心解决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存在的制度上的不公平因素,使之逐渐走向公平公正。第三是要废除特权,弘扬民权,约束公权,保护私权。

  如上所述,这就要做到,对党政官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官束,对党政官员的配偶子女参与商业行为进行约束。重新审视国有企业的制度,设置行政制度框架;取消所有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国有企业的领导不能官商通吃,国有企业官员都应该走市场化道路,他们不能进入政府官员行列当中;建立专业的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企业管理队伍。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改变大格局是不容易的,‘十二五’期间也并非要改变这一格局,而是要对一些分配不公的因素加以有效解决。”李实说,“解决政府对经济干预过大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问题,以及资源定价扭曲的问题,也就为之后的收入分配改革解决了一个社会信任的问题。”

  而二次分配的解决目前来看更显艰难,以养老保险为例,由于前期民生欠账过多,现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高达万亿之巨,而且空账每年还以1,000多亿元的规模扩大,而个人账户现有实际资金的总额不超过500亿元。如何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提高民生投入的比重,是二次分配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城乡二元化结构上,中央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城镇化建设,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户籍制度和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仍然困难重重。“按照我们的估算,城镇化如果提到50%以上,间接会促进农民收入提高7个百分点。”苏海南说,但城镇化仍然会是比较长期的过程。

  李实则指出目前的城镇化面临着片面地推进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而非人的城镇化的现象。只有真正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才能真正改善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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