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二章 流动资产核算指引 第一节



     货币资金是指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它属于流动资产,其特点是流动性强,使用时不受任何特定用途的限制,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管好用好货币资金是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一环。

一、与原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

(一)"库存现金"科目设置的差异

1.会计科目名称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了总括地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设置了"库存现金"科目。

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现金"科目。

2.核算内容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库存现金"科目对现金短缺或溢余的处理没有具体规范,而是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明确了处理方法:待查明原因后,应分别情况处理。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原《小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科目对现金短缺或溢余的处理有具体规范:如为现金短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如为现金溢余,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案例2-1】A小企业现金清查中,发现库存现金较账面余额短缺80元。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

 贷:库存现金 80

【案例2-2】上述【案例2-1】短缺的80元现金,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

(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设置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方法:本科目应按照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放银行、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方法: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

(三)备用金会计处理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备用金"科目。

原《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规定。

(四)"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未明确规范结算方式及汇兑损益的处理。

原《小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范结算方式及汇兑损益的处理。如原《小企业会计制度》"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规定: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二、重点难点解析

(一)货币资金的管理

小企业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以便购买材料,交纳税金,发放工资,支付利息、股利或进行投资等。小企业所拥有的货币资金是分析判断小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由于货币资金最容易成为营私舞弊的对象,所以在任何小企业中必须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货币资金是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一环。

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要做到:严格职责分工,即将涉及货币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实行交易分开,即将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实施内部稽核,即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即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以减少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二)库存现金

1.库存现金的概念

现金通常是指存放于小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是小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小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会计核算上,现金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现金,根据国际会计惯例,它不仅包括库存现金,还包括小企业存放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以及因结算方式、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而产生的其他货币资金。狭义的现金,仅指库存现金。我国会计上所界定的现金范围是狭义的现金。

2.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金使用范围。小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小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小企业留存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此外,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3.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小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者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而不在本科目核算。

(1)现金收入的核算。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等。收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案例2-3】某小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8000元备用。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案例2-4】某小企业管理部门职工陈江原出差借款5000元,报销4600元,剩余现金400元交回。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400

  管理费用 4600

 贷:其他应收款──陈江 5000

(2)现金支出的核算。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办理现金支出业务。小企业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案例2-5】某小企业职工张军出差预借差旅费3000元,以现金付讫。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陈江 3000

 贷:库存现金 3000

【案例2-6】某小企业以现金支付职工工资50000元。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0

 贷:库存现金 50000

4.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全面、系统、连续、详细地反映有关现金的收支情况,小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所发生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通过出纳人员,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时,应计算现金收入合计、现金支出合计及现金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现金数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库存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5.库存现金清查及其核算

库存现金清查是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现金清查的内容是确定现金账款是否相符,查明是否存在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清查的方法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法,将现金的实有数额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进行现金清查时,需成立现金清查小组。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尚未记账的收付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将所经管的现金整理完毕,以备核对。清查小组在出纳员的陪同下清点现金,核对账款,并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填明实存额、账存额及盈亏情况,并由清查小组负责人与出纳员共同签章。

如果账款不符,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的,应按实际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的,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应分别情况处理: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案例2-7】某小企业现金清查中,发现库存现金较账面余额多出90元。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9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0

【案例2-8】经反复核查,上述现金长款原因不明,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0

 贷:营业外收入 90

(三)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的管理

银行存款是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银行存款的管理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开户管理及结算管理两方面。

(1)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小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按照规定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小企业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是小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小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通过本账户办理。小企业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小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小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小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小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小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小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小企业拥有的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的资金、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可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小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小企业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银行结算方式。银行存款的收付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现行结算种类主要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几种。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由于具有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当面结算、手续简便的特点,深受使用人的欢迎,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各种款项的异地结算,不论是否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均可申请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目前使用较广的一种票据。

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不定额本票起点为100元,要用压数机压印金额。定额本票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在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的,为现金本票,现金本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对商业汇票使用范围的规定具体为: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商业汇票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也可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未印"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普通支票是考虑到国际通行的做法而增设的。转账支票和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使用时,小企业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支票为即期票据,见票即付,支票的付款人应当自出票日起提示付款,但经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5)信用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也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卡一律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6)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这两种方式由汇款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具有划拨款项简单、灵活的特点。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小企业采用这一结算方式,付款单位汇出款项时,应填写银行印发的汇款凭证,列明收款单位的名称、汇款金额及汇款的用途等项目,送达开户银行,委托银行将款项汇往收汇银行。收汇银行将款项收进单位存款账户后,向收款单位发出收款通知。

7)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这两种方式由收款人使用。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收取同城或异地款项。委托收款还适用于收取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分散的公用事业费等有关款项。

8)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小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小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9)信用证。信用证结算方式原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规定,自1997年8月1日起可在国内小企业间使用。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申请人(付款人)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向开证银行交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开证银行受理后开出信用证,并通过邮寄或电传的方式将信用证转交受益人;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即可备货装运,并将跟单汇票、信用证一并送交当地议付银行;议付银行审核后,垫付货款,随后将跟单汇票寄交开证银行索回垫款;开证银行收到跟单汇票后,通知申请人验单付款,赎单提货。

2.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及其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该科目的借方反映小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小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小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1)银行存款增加的核算。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应根据银行存款送款回单或银行收账通知及有关单证,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案例2-9】某小企业销售一批产品,收入10000元,增值税1700元,收到支票存入银行。

 2016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二章 流动资产核算指引 第一节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2)银行存款减少的核算。小企业银行存款支出,应根据银行支付结算凭证的回单联及有关单证,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案例2-10】某小企业从本地购进一批原材料,买价6000元,进项税额1020元,货款共计5850元,材料已全部验收入库,货款已付。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

 贷:银行存款 7020

【案例2-11】某小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产品的广告费11100元。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11100

 贷:银行存款 11100

3.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全面、系统、连续、详细地反映有关银行存款收支的情况,小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时,应计算银行存款收入合计、银行存款支出合计及结余数。"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转来的对账单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有外币银行存款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4.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指小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的核对。小企业每月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以检查银行存款收付及结存情况。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记账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对于同一项业务,由于取得凭证的时间不同,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由于尚未取得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情况:

(1)小企业已经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2)小企业已经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3)银行已经收款入账,小企业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4)银行已经付款入账,小企业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对上述未达账项应采用"补记式"余额调节法,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

"补记式"余额调节法是指在双方账面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款记账而本单位尚未收款记账的金额,减去对方已经付款记账而本单位尚未付款记账的金额,从而将双方余额调节一致的方法。

【案例2-12】某小企业2011年3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54000元,银行转来对账单余额为83000元,经逐笔核对有如下未达账项:

(1)小企业收销货款60000元,小企业已记账,银行尚未记账。

(2)小企业付购料款45000元,小企业已记账,银行尚未记账。

(3)接到汇来购货款48000元,银行已记账,小企业尚未记账。

(4)银行代小企业支付购料款4000元,银行已记账,小企业尚未记账。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双方余额。

【解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表2-1所示。

表2-1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起到对账的作用,不能作为调节账面余额的凭证,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还应待收到有关原始凭证后进行。

(四)其他货币资金

1.其他货币资金的概念及包括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小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本科目应按照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放银行、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2.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小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小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案例2-13】小企业申请办理银行汇票,将银行存款60000元转为银行汇票存款。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3.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小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小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案例2-14】小企业申请办理银行本票,将银行存款33400元转入银行本票存款。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33400

 贷:银行存款 33400

4.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小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小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小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2-15】小企业将银行存款80000元存入信用卡。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案例2-16】用信用卡支付业务招待费900元。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900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900

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小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小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2-17】小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将银行存款86800元转入信用证存款。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86800

 贷:银行存款 86800

6.外埠存款

外埠存款是指小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小企业汇出款项时,须填写汇款委托书,加盖"采购资金"字样。汇入银行对汇入的采购款项,以汇款单位的名义开立采购账户。采购资金存款不计利息,除采购员差旅费可以支取少量现金外,一律转账。采购专户只付不收,付完结束账户。小企业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用账户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人员转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采购完毕收回剩余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

【案例2-18】小企业在外埠开立临时采购账户,委托银行汇往采购地款项200000元。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案例2-19】外埠采购结束,收到银行转来收账通知,余额106400元收妥入账。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4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10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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