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占比 《投资组合管理:动态过程》 第3章 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管理



   固定缴款计划通常被分为两大类:由计划出资者管理的固定缴款计划和由参与人管理的固定缴款计划。由于资产由计划出资者管理的计划的投资政策的设定几乎是固定收益计划政策设定的简化版,这里我们着重探讨资金由参与人管理的计划。

固定缴款计划的投资原则如下:

·多元化。计划出资者应当列出允许参与人构建资产组合的投资选择。例如,在美国,《退休人员收入保障法案》第404(c)条为固定缴款计划的计划出资者构建了一个安全港,以避免因为参与人自身的不充分选择或不明智投资而遭到参与人的起诉。该项法案规定,如果一项计划包含了至少三项不同的选择并且允许之前的参与人随意更改选项,该计划的计划出资者就不应该受到相关方面的控诉。参与人管理的固定缴款计划的计划出资者经常性使用参与人惯用的退休计划工具,如蒙特卡罗模拟法,来协助他们制定决策。

·公司股。计划出资者公司股票的持有,应该被约束在允许参与人资产实现分散化的范围内。

即使对于参与人管理的固定缴款计划,计划出资者也必须提供一份书面的投资策略说明。这份说明以书面的形式规定了计划出资者该用何种形式来履行自己的信托责任,以使得计划项目的选择过程及其定期评估可以使计划参与人满意;同时,投资策略说明的构建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然而,固定缴款计划对说明的要求不同于固定收益计划。一个固定缴款计划的投资策略说明的建立过程是为了确保无数个人投资者的目标和约束可以被恰当地表述。下面的例子可视为固定缴款计划投资策略说明最佳的模板。

1.目标和约束框架 在固定缴款计划的设定中,计划出资者无需建立目标和约束;而转由参与人设定他们自己的风险和收益的目标与约束。计划出资者为参与人提供咨询,但是参与人必须根据他们自己的经济状况、目标和风险承受度来制定个人的风险收益目标。

例3-8 试图弥补失去的时间的参与人

一位中年人五年前参加了一项由参与人管理的BMSR公司的固定缴款计划。他之前没有任何退休计划或者额外储蓄,因此他表示自己需要承担高于大多数人的风险才可能弥补之前的空白。事实上,该参与人的资产基础、目前的收入和在65岁退休时期望的消费水平,均表明他需要非常高的年收益率才能实现其预期退休收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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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参与人是否有高于平均水平的风险承担能力?

2.如果参与人的风险目标不合适,BMSR公司是否有义务建议他更改?

问题1的解答:不能。该参与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小于他的愿望,因为他的资产基础较小,并且受直到他可以支取退休金的剩余时间约束,他的风险承受度事实上低于平均水平。

问题2的解答:BMSR公司无需劝告该投资者,因为计划是由参与人管理的。雇员需要像个人投资者一样,自学关于目标和约束的知识。

例3-9 参与人早期的职业生涯

一位25岁的计划参与人目前加入了BMSR公司。她单身并且身体健康,比较保守,对于为自己退休计划选择基金的能力不是很自信。她认为自己应当将全部资金均分为两份,分别投入货币市场基金和大型普通股基金。这位参与人应当如何选择才能够符合她的现状?

解答:给定她的投资周期,她也许可以通过增加她的风险承受度、尝试冒险来获得收益。当她把资金从货币市场基金转投至债券市场基金或股票市场基金(如成长型基金)以增加投资的分散化时,就意味着她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如果她所在的公司提供投资者培训项目,这位参与人应该积极参加,从而挖掘她承担风险的能力。正如上文所述,固定缴款计划中的投资风险由参与人承担。因此,固定缴款计划中的投资策略说明扮演了一个绝不同于它在固定收益计划中所扮演的角色。例如,在参与人管理的固定缴款计划中,投资策略说明是一份法律文件,它用来说明投资战略的目标,并规定特殊参与人获得选择权的便利程度。这样一份投资策略说明必须成为一份面向全部参与人的法律文件,而不是针对特殊的参与人。例3-10中的投资策略说明,为参与人管理的固定缴款计划提供了样本。

例3-10 BMSR公司固定缴款计划的投资策略说明

目的:投资策略说明的目的在于,帮助退休政策委员会(Retirenent Policy Committee,RPC)会高效率地建立监管、评估和审核BMSR公司的养老金固定缴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BMSR公司的董事会于2002年3月26日授予了委员会制定投资策略说明的权利。该说明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界定退休政策委员会、计划参与人、基金管理人和退休政策委员会选择的基金受托人的各方责任;

·为计划参与人提供详细的投资选择说明;

·为监管和评估投资管理人的业绩以及作为合适投资基准的投资基金提供详细的标准;

·为监管和评估投资管理人的业绩和适合于投资基准的投资工具提供准则;

·为基金管理人、受托人、退休政策委员会和基金参与人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

退休政策委员会的任务与责任:如投资策略说明中所述,退休政策委员会的责任包含以下几项:

·监管基金目标,为计划参与人选择特定的基金,以满足其分散化需要;

·监管基金参与人挑选的基金的投资业绩(包括费用),适时地终止和替换劣质基金;

·确保与计划参与人保持长期有效的沟通,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资源;

·筛选、监控和评估(如果有必要的话)基金受托人的替换;·确保基金的贷款利率与之前的相一致。

计划参与人的角色和责任:计划参与人的责任包括对基金的收入和各种可获得的基金之间的积累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以及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以满足自己在整个工作期乃至生命期内的投资需要。

一位参与人合适的资源配置是由众多因素整合的,包括参与人的年龄、收入、退休前的剩余工作时间、风险承受度、累积目标、退休收入替代目标和其他资产。为了保障参与人可以建立储蓄和投资战略来满足个人需求,计划会提供一系列的收益和风险特征均不同的投资选择。

计划参与人在最佳的位置上制定个人决策,决定在各个投资选择间如何配置资产。就这点上说,由BMSR公司决定的雇员选择性延期和缴费的投资方向将成为每一位个体参与人的责任。正如个人周期性变动,他也是个人参与人在基金中配置资产的责任。

为了帮助理解上述要素,BMSR公司会就投资选择和基本投资原则,为参与人提供信息。然而,信息的传播和投资选择的供给并非不间断的。

收益风险理论是投资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带来更高投资收益的选择也势必会带来更大的风险(即投资的波动性或价值原则)。计划提供一系列的投资选择,就是为了向参与人提供机会选择收益风险策略,以满足他们的储蓄和投资目标,同时也为他们实现投资组合的分散化提供契机。

服从《退休人员收入保障法案》第404条:BMSR公司需要遵从《退休人员收入保障法案》,从广义上看,投资选择的分散化允许基金至少在90天的时间内于不同选择之间自由地进行转换;依照规定为参与人提供充分的投资信息。

可选投资方案的选择:退休政策委员会的职责是为参与人提供一系列的投资目标不同的投资选择,满足参与人的实际投资需求。因此提供的投资选择方案具备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必须均不相同,同时还需提供充足的分散化资产。以下资产分类可以满足当前的投资特征需要:

·货币市场工具;

·中期固定收益投资工具;

·中期通货膨胀指数证券;

·股票:

高市值成长型股票;

高市值混合型股票;

高市值价值股票;

中市值混合股票;

低市值混合股票;

国际股票;

·生命周期共同基金(为各种退休期定制的基金)。

挑选和替换基金的规则如下:

·投资选择组合应当以满足参与人多样化需求为目的,分散他们的投资风险,提高其风险承受度;

·基金需收取合理的费用,包括咨询费、12(b)-1费用和其他费用;

·每项基金都应该有一份明确说明的投资战略,并附带制定该项战略的依据;·基金至少前三年(最好是前五年)的时间加权收益率和收益率的波动性,必须比相同类型(如高市值成长型股票)被动式管理的指数表现得更好。这是评判业绩的首要标准;

·基金选择必须:

由银行、保险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或是投资顾问(按照1940年颁布的《投资顾问法》规定)管理,投资顾问必须拥有至少十年管理大型资产的经验,并且在他的管理期间财务状况稳定;

公布按时间权重计算的历史季度投资业绩、净收益和总费用;

提供业绩评估报告,该报告需要详细地说明,与作为参照物的指数和其他相同投资类型的基金有关的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投资组合;

详尽地说明投资策略,提交策略成功执行的报告书;

·按照《退休人员收入保障法案》第404条的规定,至少每个季度批准一次投资基金间的转让。

监管投资表现:退休政策委员会按照合适的基准,对每季度收益风险的表现进行监管。一个五年期的基金框架:

·目标更小(即相同规模)或是选择更少的表现不佳的被动管理(指数)基金;

·与相类似投资目标相比,投资表现排名位于后50%。

退休政策委员会审核基金,从而决定投资业绩是取决于基金管理人、他的管理方式还是市场的波动性,同时决定该基金是否被从投资选择清单中移除。条件允许,退休政策委员会应该尽可能考察该基金近五年的表现。

如上所述,退休政策委员会将用五年的投资期判断基金的表现。退休政策委员会认为大多数投资呈周期性运动,在任何一个给定的时间,一个基金也许会遭遇投资目标无法实现或投资业绩不尽如人意的窘境。基金的表现应按照年度时间加权收益率进行公布。因此收益应该同恰当的市场指数,以及近五年(或更长期的)同类型投资做比较。

鉴于对不同基金表现的评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退休政策委员会有权建议替换或移除某一投资目标或基金:按照退休政策委员会的标准,该投资目标或基金不能或预期不能达到目标;投资目标或基金不再适合基金参与人;或者如果,从退休政策委员会的角度考虑,有更为适合的投资选择存在。

例3-11 BMSR委员会决定

BMSR公司退休政策委员会的一位成员对一项低市值成长型基金的经营现状十分忧心。在最近两年内,该基金进入前50%的低市值成长型基金的行列,其业绩高于被动管理的低市值成长型基准。然而,该基金的市场价值已经远低于整体市场。相关成员建议退休政策委员会从选择清单中移除该项基金。投资策略说明是否支持该项决定?

解答:根据投资策略说明的规定,超过两年的投资业绩才有评价的价值。投资策略说明同时也明确规定,基金的投资业绩应和相同类型的积极管理基准而不是整个市场的基准进行比较。出于这些原因,投资策略说明不能支持将该基金移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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