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部小说的结构庞杂,线索诸多,思考多面,但总体还是以四个主要人物和一条狗贯穿始终,他她她他它分别是: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卡列宁。这回尝试以几个人物为切口,来作一个侧面的阅读笔记,也许,可以稍稍在我的文字和思考力度之内。
特蕾莎
先写特蕾莎,是因为读她时总感到她象一个东方女性,有天然的亲切感,甚至,一直有心疼感。
她是主要人物中最单纯的一个,从她本人的质地到她生活的追求。
昆德拉很有意思,对第一主人公托马斯的早期背景一句也不透露,他的各种观念与行动似乎是天生而来的,对特蕾莎则不同,用了翔尽的文字铺絮特蕾莎的童年与少年背景。
特蕾莎的母亲和很多的母亲一样,年轻时侯有过美貌和骄傲,曾有九个男人围着追求她,这是她日后被时光打败之后自暴自弃也不忘的青春,母亲选择了九个男人中的一个,跟大多数女人一样,进入鸡肋般的婚姻生活。后来,再给特蕾莎找了一个醉酒的继父。从此,衣冠不整,可以以最粗俗的形象与语言示人,《红楼梦》里就有很多这样的妇人,人生不再需要遮羞布,丢了容颜也丢了耻感的妇人,这是平庸的婚姻带给一个女人最大的摧残,失去美好的自己和对美好的向往,甚至比时光的摧残更致命。
从小时候起,特蕾莎就被母亲嘲讽一样地强化,所有的身体都是一样的,尤其当特蕾莎对自己的身体有了羞耻感和保护感之后,她的母亲可以无所顾忌在众人展露年老的衰败,因为人人如此,身体是最不值钱最轻贱的存在。
特蕾莎早在童年起,就通过一个动作建立她一生的雏形。
“打从八岁开始,她入睡就用一只手抓住另一只手,想象自己就这样握着所爱的男人,她生命中的那个男人。”在夜晚,她用自己的一只手去握住另一只手,预习她的人生。
这个描写,是她人生的开端,也是她最后的归宿。
当她遇到成为她丈夫的托马斯,她就对他不断地重复这个动作,在夜里,睡眠里,梦里,或醒来时,这个动作让她找到自己的栖身地。
书里还多次写到特蕾莎一个人悄悄地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身体。
“她试图透过肉体看到自己。于是她经常照镜子。……她从中看到的,是她本质的忠实表露。”
她想从母亲关于身体都是千篇一律的魔咒中挣脱出来,她想寻找到自己做为一个人的独一性,对她来说,惟独一性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爱的存在。
特蕾莎的镜子也让我难忘,它象一个神秘的燧道,让人有时需要钻进一个黑的四面无人的地带,发现被忽略的自已,真正的自己。
安全感,是特蕾莎一生对爱所寻求的点位。
忠贞,是特蕾莎作为一个女人给爱人最大的德行,也可以说,是武器。
独一性,是她想从爱的对象那里获得的最具体的表现方式。
这些,使得读特蕾莎时会想到许多女人,久远又熟悉,象一年一度的玉兰,轻轻地在四月的阳光里香着,又在四月的雨里零落着。
想到,中国的旧式女人,对镜贴花,灯下绣衣,清水洗身,相夫教子,一生只想等一个人,爱一个人,不再看别的,想别的,如此一生。
想到,自古以来世上所有单纯,矜持,拼命地爱,将自己的身体看得宝贵以至不遇到某个人绝不轻易开启它,又将她的所爱看成唯一的女人。
读着,就有了命中注定的悲剧感。
因为,把安全感建立在他人身上,本身就是最不安全的事。
把忠贞当作女人能有的仅有的德行,本身就是站在爱情属性的槛外宣誓。
把独一性当作对爱人的要求,更有可能是世上实不现的一件情感任务。
特蕾莎遇到的爱,和她想要的恰恰相反,丈夫托马斯身体和心灵可以分开,也就是说爱她和与别的女人同时保持性友谊是他两条并行的生活铁轨。
此后,她的生活经常与此噩梦为伍,在这里,我省略掉那无数个梦境的描写,这些生活中常有的,不写罢。
特蕾莎象童年一样,得不到安全感,得不到独一性,有一天,她象个绝望的孩子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战战兢兢丢掉了自己唯一的武器:忠贞,与一个再也没见过的工程师发生了一次肉体关系。
特蕾莎从寻求到背离,其实,她把人间爱放下了,虽然,后来她和托马斯隐居山村,过了她想要的生活,但她生命的后期,按照她的天性她依然得寻找安全,寻找忠贞,寻找独一,不过,不是对人了,而是对她的狗卡列宁。
特蕾莎爱狗如命的后半生,看上去象田园牧歌一样优美,也许,她只是没说出口,她对人的爱,已经绝望。
托马斯
托马斯这个男人,我感到很陌生。
昆德拉没有过多交待他的背景,他的思想和行为似乎横空而来,读他,我心理上有点措手不及的仓促感,这个人,让我有些招架不住。
每个人都是带着自己出生已来不断沉积的观念来看待之后所遇的人与事,到了一定时候,或多或少,有些地方已经定型了,好的方面是找到了一种价值观的恒定感,不好的方面也许是有些地方会象脑梗塞一样的僵化,难以疏通。不管怎样,一定的时候,只能是那个一定的自己。
托马斯是个外科医生,是一个自由的个人主义者,无论政治上,还是生活上,这样的人,自有一股来自内在的不受羁绊的精神气质,长期保持一个人又滋润充沛的生命状态,使他摆脱了大多数中年男人在生活压力和各种责任下的疲态和持重。总之,这是一个向一切漂亮女人敞开,同时,也让若干女人乐意为之投怀送抱的魅力男人。
以前看过同名电影,里面托马斯的扮演者是一个极富魅力的英俊男人,这似乎也是一个形象上的佐证,托马斯是男人中的曼陀罗。
“性友谊”,是我读托马斯时读到的一个感到有意思的词。
性,就是性,友谊,就是友谊,这两个词还可以加起来构成一个新词,并且这个新词意味着一种超出常规的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这无异给了我一种新的生活逻辑与生活存在。
托马斯在与第一个妻子结束了不到两年的夫妻关系之后,净身出户,成
了一个从身心到精神都活得无比轻松的单身男人,这大约令世上许多对生活伴侣和生活方式审美厌倦又不得不亦步亦趋同行到底的男人们暗自大为羡慕吧。
不是有句话,盗亦有道。
托马斯的生活方式纵然在道德上可能令众人所指,他也有他自己的原则。
他承诺与所有的女人关系一样,都只要身体上的性的快乐,而不跟任何一个陷入爱情,以此维持“性友谊”的众生平等。
每一种思想的践行,都需要一种具体的姿态来作标识。
托马斯的具体作法很简单,他跟任何一个女人做爱之后,都会告别这个女人,独自去睡觉。
“托马斯心想: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上面这段话,我定定地看了几遍,我不是男人,可我几乎也一下子认同了它。在我的理解里,做爱与爱,与欲望有关,当它只与欲望有关,也许男人对着色情片也是可以欲望横生,激发身体的冲动。睡觉,则不同,当人渴望睡眠,他她会象渴望一个宁静的家一样,想要栖息下来,需要宁静的状态,与一个人共眠的愿望,里面是含着信任,交托,安稳,是世上一件平常之极又很不平常的一件温暖的事。
也许世上的男女之爱,无限微妙,能遇到一个彼此在瞬间激发身体涌动的人似乎越来越容易,甚至,越来越多的人对陌生人也可以开启自己的身体,可我想,能遇到让自己在他她身边,静静地一同入眠的人还是一种珍贵吧。
托马斯的自由随着特蕾莎的到来从此结束了。
“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她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
昆德拉用这样的句子写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相遇,而且,在书中出现过好几次,每读它,眼前就出现了画面,顺水漂来的孩子,谁说昆德拉这部小说没有抒情呢?当他在丛林中,流出一股两股泉水,诗意极了,也动人极了。
我一直困惑,为什么托马斯产生爱情的对象会是特蕾莎,而不是某个更同类更精彩更相投的女人?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奥秘。
当她发着高烧出现在布拉格他的家中,他就爱她了,当她提着一个大箱子放在他的家中,他就爱她了,当她半夜入梦一只手拉着他的手不放,他就爱她了。
这个依恋感极强可以舍已的特蕾莎让自由的托马斯不自觉地放弃了自由,又一次进入他之前视为监狱的婚姻。
托马斯还是不能放弃他的“性友谊”,在他的认识论中,这些性爱的一一实现,相当于踢一场场足球赛,与对特蕾莎的爱并不矛盾,他还是只爱她一个。
一个婚姻里,两个人的爱情观念和生活方式可以如此南北两极啊,这是生活多么大的捉弄啊。
爱从来都是生活的进行时,不是草稿,没有涂抹修改的余地,更不可能重来一次,有错的婚姻,实在是人间悲剧。
托马斯尽力不让特蕾莎发现他的“性友谊”,他真的心疼她为此痛苦,可他身上的体味会站出来出卖他,特蕾莎夜夜如惊弓之鸟,她象孩子全身心地投奔托马斯,他给了她害怕的生活。
托马斯大约也觉得自己很背运,他的性爱逻辑在所有女人那儿都得到了认同,男欢女爱,轻松成交,过后不欠。他只是一个探索者,象自己做外科医生一样,通过跟不同女人的关系,来发现男女性爱之间每一种“百万分一的不同”,惟独特蕾莎怎么也不明白,他的行为跟爱情五毛钱关系都没有!
两个人的分歧瞎子也看得明白,特蕾莎要身心的独一性,托马斯或者心灵做到了独一性,而身体上他始终想探索自由。
昆德拉的笔倒底藏着与他的冷不相协调的温情,他对托马斯的人物走向令我有些将信将疑,一枝曼陀罗会甘于变成温室的作物吗?
托马斯一步步越来越符合特蕾莎的心灵愿望,他变得需要喝得烂醉才能实行他的“性友谊”,而且过后会无比厌恶那些女人,因为,他心里装着特蕾莎的手和她的噩梦。
托马斯最后依着特蕾莎为两人划下的田园图画,归隐山村,与别的村民并无不同,再也不与任何女人有染,他不可扼制地老了。
这个托马斯的走向,他对特蕾莎的顺服务,对自己天性的丢弃,出人意料,他在乡村的最后影子,象落山的红日,江河日下,宁静得让人辛酸,竟让我产生英雄迟暮的戚戚之感。
这个最不愿意陷入爱情的享乐主义者,这一生,大约就只是好好地爱过特蕾莎一个女人,他也许根本没想到,这一爱,这个顺水漂来的孩子就让他失去了他本性的轻松,甚至,从此再也做不回自己。
谁说托马斯就不算一个爱情至上的男人呢?
谁说昆德拉这部小说里没有藏得很深的柔情?
萨比娜
萨比娜这个女人,无论作为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都让人过目不忘,特立独行的人,少,特立独行的女人,更少,萨比娜一定算一个。
即使作为一个同性,即使与她的思想观念与生活方式有诸多的差别,读萨比娜时,我还是止不住地欣赏着这个女人,可以活得如此真实如此自我又如此大气的女人。
萨比娜是个漂亮的女画家,作过托马斯志同道合的情人,作过学者弗兰茨的情人,但保持单身。
与其说萨比娜漂亮的容貌悦人,她的个人经历有一定的传奇感,不如说,她有一个特别的大脑。作为一种感性的性别存在,女性是易感的,温柔的,动人的,也是很容易被洗脑的,被习俗,被社会,被爱情,等等,一个笑,一滴泪,一句话,一个动作,就可以让多少女人交付自己的一生。当然,柔软也正是女人的好,女人,天生就是情感动物,若是情感上得了归宿和满足,没有几个女人还有什么其它想法,有情大过天,连天才的张爱玲也曾为滥情的胡兰成低到尘埃里,世上女人把爱情当作理想不是常理么?
萨比娜是那种永远在路上的女人。
她的自我之路,开始于对“忠诚”与“背叛”的重新思考。
她清教徒一样的父亲和学校共同在她成长中给她灌输了不少观念,其中,有忠诚的至高无上,“背叛”,“是世上想得到的最可恨的事”。读到这里,我感到中西方思想文化差异也没那么大啊,至少在这两个观念上,似乎内含一体。
萨比娜自己后来对背叛有了自己的定义,很有意思。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
“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
萨比娜想要的生活,其实是一种不把自己固定在一处的生活,地理不能,男人也不能。从这个角度来看,她和托马斯更象志同道合的战友。萨比娜跟托马斯相处,就完全没有特蕾莎那样的痛苦感,从大脑的层面,她有一部分,就是另一个托马斯。
这也许正是萨比娜和托马斯可以相互理解相到怀念,但永远不会彼此相爱的原因,丰富的托马斯遇到丰富的萨比娜相互欣赏和吸引,可没有产生深刻的影响彼此一生的爱,丰富的托马斯遇上单纯的特蕾莎却不由自主掉进了自己一再排斥的爱情,并为之交付了后半生。
读到这三个人时,我总在想爱情确定对象的神秘,那看上去很同质的,没有产生爱情,那看上去异质的,却彼此牵引。
萨比娜身上天然的背叛精神使她不会和任何固定的存在捆绑在一起,她要她的绝对独立,而只有不断地背叛走近快要动摇她的独立的存在,她才能保持她的这份独立。
所以,她的命运象一只不断迁徙的鸟,永不停下。
读到某一处,萨比娜又在启程时,我的感觉似乎又有了变化,我一下子并不觉得她是一个多么前卫的女性,我忽然感到她内心深处有另一种不为人知的害怕,不断地走在路上,看上去象义勇军,可一旦连停下来都不敢,不是象陀螺一样把停下视作终结吗?
为了自由,在路上,而在路上,最终变成了人的一种不自由。我多希望萨比娜敢于停一停啊,不要那么刻意的“背叛”,就象不要违心的“忠诚”一样。
让我印象很深的是萨比娜的人生观里,最痛恶的事是“媚俗”。她的眼睛,能洞穿世事里不少面纱下的虚伪,她要自己活得真,而不要社会和众人眼中看上去和谐美好的“媚俗”,她不要婚姻,不要安稳,甚至不要确定的爱情,都是基于这种思想。可当她到美国与一对老夫妇宁静相处时,她突然爱上了宁静的黄昏,她发现,自己的内心也渴望“媚俗”。
我个人不能明确“媚俗”一词的真正含意,也许,一个人对一个语词就有一种理解。如果,“媚俗”指一些安祥与温暖,那大约我是愿意“媚俗”的。如果,“媚俗”指的是随大流从众,取消个人意志,那么我想我就不愿“媚俗”。
我在阅读中最欣赏萨比娜的地方,是萨比娜在社会生活中一直保持的个人主义立场,这是一个永远拒绝做政治羔羊也拒绝做政客的人,这一点,和性别无关,这是一个人的立场。
萨比娜本质上反极权,这一点和托马斯一样。
极权的社会是个什么样子?
就是一个社会要求所有的人必须众口一置,表现出“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想想中国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大一统,极权者,总是极力否定生命观念和样式的多样,丰富,自由,人只能说规定的话,装着规定的观念,做规定的事,以维持一种社会秩序,极权,必然反人道,反自由,反民主。
书中的萨比娜在自己动荡的国家里,不趋附队伍,她始终尊重自己做为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她边缘得让沸腾的同胞不可思议。
想起上个世纪中国70年代群情激昂之后又无比混乱的十年,就感到萨比娜这个人是何等清醒而高贵。
弗兰茨
弗兰茨,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男人。
这个英俊而成功的学者内心涌动着某股激情,呼唤自己投身一个伟大的时代,或者遭遇一场伟大的爱情。
限于篇幅,在这里只写一下他的生活。
在生活中,弗兰茨大约算一个心地柔软的好人。
他的好,是在于他时常妥协于他的不如意的生活。
当他遇到他的妻子玛丽时,他已经感到自己说不上多爱这个女人,可当这个女人宣誓般地喊出如果他离开她,她将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弗兰茨被这样的爱法震惊了,虽然他清醒地知道,他并不爱这个宣誓的女人,可这誓言是如此慎重,以至于沉重,他不能辜负一个愿意为之付上生命的女人,于是,他接下这个誓言,接下这个女人,进入婚姻。
在弗兰茨的认识里,他有奇怪的重叠感,就是把妻子玛丽看作当年他母亲的附体,他的母亲就是在年轻时遭到丈夫的抛弃,那一天,他的母亲口里说着没事,可恍惚地走在大街一天,脚上竟然穿错了鞋子,一整天自己也没发现。
弗兰茨牢记他母亲的悲伤,他把这个情境移植在他的妻子玛丽身上,他不想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因此,不想让妻子玛丽悲伤,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出于对女性痛苦的怜悯,这是一个心地柔软的男人,我不得不再次这么说。

玛丽并不是他的母亲,而是一个庸俗的女人。什么叫庸俗?庸俗不是平凡,不是日常,而是不相信美好,拒绝体验美好,甚至会去讥讽美好的存在。
而且,玛丽后来在生活中并为表现出对弗兰茨依恋到可以舍命的地步,那句誓言,经生活验证,更象是一种权益之计,本质上是一种要挟。一个人利用一个人的优柔,迫使他进入并不情愿的生活,其后,并不给他美好,而是甩个鸡肋给这个很容易心软的男人,弗兰茨在他的婚姻生活中象个被动上了贼船的上当者。
直到遇到萨比娜,弗兰茨感到遇到了难遇的爱情。
萨比娜感到弗兰茨是个与托马斯不同的男人,托马斯有男人的强力的一面,弗兰茨则不同,他爱一个女人,会仰视她,愿意在她的面前无限谦卑和降服,当萨比娜为他的柔性感到惊讶,他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在我的阅读感受里,象一句爱的经文,有一层层越读越让人感动的光芒,他说:
“爱就是放弃力量。”
一个人,尤其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面前,示微,谦卑,放低,不是他的内在没有力量,而是因为爱,他愿意象士兵下了战场一样,解下自己全部的武装,无限的温柔,将是他最愿意献出来的力量。
萨比娜注定是要告别的,可她在日后的某些时刻里,常常想起弗兰茨,这大约是她生命里最懂爱的男人。
昆德拉写弗兰茨这样一个男人,也许,还是在人身上,愿意投入一种因子,叫作:理想。
卡列宁
卡列宁是特蕾莎和托马斯养了十年的狗,小说第七部分也是最后一部分,就叫:卡列宁的微笑。
昆德拉最后用相当的篇幅来写卡列宁,是在一个个人物在人性和命运上四面漏风之后,转向一只狗,因为,狗不说话,不犯错,而且无比忠诚,据说,世上有一种动物永远在主人任何时候回家都会在门口迎接,无论是白天还是子夜,这种动物就是狗。
当卡列宁老到快离开人世,昆德拉用了极为抒情的笔法来写这一部分,与特蕾莎此时的悲伤相比,年轻时托马斯让她做的噩梦都是轻得不能再轻的浮云。
卡列宁在主人怀中的死,是悲伤的田园牧歌痛。
特蕾莎最后寄情于此,也似乎象征着对人性失望到不再追究,而作为一个人,活着又总是难免要相信,要爱,要盼望,于是,她就爱这条跟了自己十年的老了的狗卡列宁,读到这里,五味俱全,真说不出昆德拉的世界观是极度的悲观呢,还是极度的乐观。
“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是一直在路上的萨比娜有一次经过教堂外面,内心生起的感叹,也让人觉得是这部书鸣唱的调子。
就象顺水漂来的孩子,进入到宿命的篮子,虽说,被背弃,可美还是存在的,美,是有的,爱,也是有的,这书里断断声声还是吟唱了这些。
冷抒情,象弦月,瘦瘦的,照着,淡暖。
《One Man's Dream》 Ya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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