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有一种残酷的刑罚制度叫作“族刑”,其顶级刑罚是“株连九族”。所谓“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其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而领受刑罚。
“族刑”始于秦始皇,当时朝廷制定的残酷刑罚是“夷三族”——一人犯罪,“三族”都跟着倒霉。当时的“三族”指的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族、母族、妻族”)。后来,历朝历代统治阶级为了强化统治,对“族刑”进行了“发展”,逐步扩展到“夷五族”到“夷九族”。株连最广的纪录是明成祖杀方孝孺,竟然诛其“十族”!——把他的学生也给捎带上了。
以“族刑”惩治重罪,意在斩草除根,以儆它人。在古代,“族刑”施用最广的还是“株连九族”。那么,“九族”都包括哪些呢?
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妻族二: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对于“九族”还有另一种解释,便是指“上自高祖,下至元孙,凡九族”。
其实,“九族”并不一定指固定的“九族”,因为在中国的文化中,“九”是最高之数。所以“九族”不一定是实指,而是泛指与犯罪者有亲缘关系的所有宗支族系,即古代所谓的“株连”。而且从古代的一些历史典故中,也能看出“九族”并非实指,比如《史记》记载,荆轲刺秦王后,秦王屠杀荆轲“七族”;王充在《论衡》中又说是诛杀荆轲的“九族”。《隋书》记载隋文帝在镇压了杨玄感的起兵后,“罪及九族”。明成祖朱棣起兵夺取皇位后,原来拥戴建文皇帝的主要文臣之一,当时南方的名士方孝孺宁死不屈,不愿为明成祖起草诏书,明成祖威胁他说:“难道你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说:“便是十族奈我何!”明成祖或许认为方孝孺这句话是对他独创能力的蔑视,于是将方孝孺的学生全部抓来充当九族之外的第十族,据说一共杀死800多人。“九族分离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看来,不管“九族”是虚指还是实指,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刑法的严酷。
诛十族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赐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

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戴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aIhUaU.com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